第1页共8页XX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管理方法XX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管理方法(2000年8月28日深环[2000]96号)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我市标准我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程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我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工作立用本方法。本方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流域、区域土地开发项目,主要包括:(一)工业项目;(二)水利工程(含江河整治)、围海(江)造地工程;(三)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含货场、编组站)、公路干线(含高速公路、城镇高架路等)、电讯工程;(四)危险物品、放射性物品、化学品仓库;(五)饮食业、屠宰业、旅馆、娱乐场所、旅游区;(六)医院、疗养院、教学和科研单位实验室(厂)、播送电视发射设施、电视制片厂;(七)城市污水外理厂、垃圾(废物)处理场(厂),城市环境工程;(八)各类开发区(含工业区)、城市XX县区的总体建设及具体项目。第三条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在办理工商登记、划定开发用地红线之前,必须到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第四条按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及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将项目划分为三类,分别实行核准审批和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管理:(一)Ⅲ类项目:对环境根本无影响的中、小型建设项目,实行核准审批管理;(二)Ⅱ类项目:对环境有影响,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减少对环境污染或破坏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第2页共8页审批管理;(三)Ⅰ类项目:对区域开发和对环境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管理。注1(注1:此条原文为:第四条市环保部门按项目的性质、规模及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将建设项目划分为三类,分别实行核准审批和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管理:Ⅰ类项目:对环境根本无影响的中、小型建设项目,实行核准审批管理;Ⅱ类项目:对环境有影响,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减少对环境污染或破坏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管理;Ⅲ类项目。对区域开发和对环境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管理。)第五条我局对排污量大或有毒有害废物排放必须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以下简称重点管理项目),进行“三同时〞跟踪管理。第六条我局建立环保审批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审会)制度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进行集体审议。注2(注2:此条原文为:第六条建立环保审批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审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