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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庆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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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庆阳 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 管理办法
庆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方法 关规定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 件 庆政办发(2023)24号 --------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庆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方法 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和受益水平,根据XX省财政厅、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X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及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财社(2023)242号)精神,结合全市实际,现就庆政发(202223)43号、庆政办发(202223)25号、庆政办发(202223)11号、庆政办发(2023)112号文件有关规定作以调整和补充,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新农合基金统筹标准 2023年,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由240元提高到300元,即中央财政补助由124元提高到156元,省级财政补助由66元提高到74元,市、县财政补助分别为14元、6元(属省管财政县的市、县财政补助分别为5元、15元),农民个人缴费由30元提高到50元。 二、调整新农合基金划转标准 2023年,继续稳步实行门诊统筹加大病统筹补偿模式,新农合基金相应分为大病统筹基金和门诊统筹基金,按7:3进行划转。其中,按每人22023元划转为大病统筹基金,按每人90元划转为门诊统筹基金(60元用于普通门诊,30元用于慢性疾病大额门诊)。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控制在15%以内,历年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随着门诊和住院人次的增减,大病统筹基金和门诊统筹基金可相互转划使用,但总基金不得透支。 三、调整新农合有关工程补偿标准 (一)住院补偿 1、关于住院起付线、补偿比例和封顶线的规定。住院起付线在省、市、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分别调为2022元、800元、300元、20230元,补偿比例分别调为60%、70%、80%、90%,单次住院封顶线分别为60000元、40000元、20220元、2023000元。参合农民年内屡次住院的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80000元。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一类、二类,包括持有一级、二级残疾证的残疾人)、在乡享受抚恤定补的各类优抚对象(1-6级残疾军人除外)、90岁以上老人、两女结扎户、独生子女领证户等六种特殊人群,住院补偿实行零起付线,补偿比例在统一补偿标准根底上再提高2023%。 2、关于转诊转院补偿的规定。参合农民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由县区内首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享受相应级别标准补偿。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其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时,在同级别医院补偿比例根底上降低2023%。 3、关于住院保底补偿的规定。参合农民在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总费用超过7000元,且实际补偿比例低于50%的,按照住院医疗总费用的50%给予保底补偿,最高不超过相应医院级别封顶线。 4、关于住院分娩补偿的规定。住院正常分娩的,应先行享受国家“降消〞工程补助,对补助后剩余费用超过400元的,县级定额补助400元,乡级定额补助300元;缺乏县、乡级定额补助标准的,据实补助。住院病理性分娩和产后并发症发生的医药费用,在享受国家“降消〞工程补助的根底上,剩余费用执行新农合住院补偿规定。 5、关于当年出生婴儿未参合享受新农合补偿的规定。但凡缴纳个人参合资金时尚未出生或错过缴费时限而出生的当年婴儿,可以享受参合母亲同等新农合补偿政策,与母亲合并计算一个封顶线。鼓励家庭对即将出生的婴儿提前缴纳参合资金。 6、关于老年人群住院补偿的规定。全市参合农民中,70-79周岁、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群住院医疗费用,在统一补偿标准的根底上,分别再提高补偿比例2023%、20%。 7、关于重大疾病补偿的规定。对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终末期肾病、先天性耳聋等八项重大疾病,实行单病种定额费用管理和分级住院治疗的,按病种定额补偿(或按限定费用的70%补偿),且不计入参合患者当年新农合住院封顶线。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再行20%的补偿。 8、关于意外伤害住院补偿的规定。凡参合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的,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执行相应所住医院级别补偿标准。同时,全市确定庆城县、XX县区、西峰区开展新农合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补偿引入商业保险试点工作,具体由3县区政府制定实施方案,从2023年第一季度组织实施。 (二)门诊补偿 1、关于普通门诊起付线、补偿比例和封顶线的规定。普通门诊费用补偿实行零起付线,补偿比例在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分别调为70%、80%、90%,当日门诊补偿封顶额分别为50元、40元、20元;参合农民每人年度普通门诊补偿累计封顶线为20230元(补偿总额按户人口数核定使用,不超过该户年度普通门诊统筹总额)。 2、关于慢性疾病和特殊疾病大额门诊费用补偿的规定。全市共对30种大额门诊慢性疾病和特殊疾病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其中:对尿毒症透析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癍狼疮肾损害、恶性肿瘤放化疗、精神分裂症、慢性肾炎并发肾功能不全、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9种特殊疾病的大额门诊费用补偿实行零起付线,比例为70%,封顶线为20220元。 对高血压(ii级及以上)、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脑出血及脑堵塞恢复期、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癫痫、肝豆状核变性、失代偿期肝硬化、饮食控制无效糖尿病、慢性肾炎、椎间盘突出、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重症肌无力、耐药性结核病等15种慢性疾病的大额门诊费用补偿实行零起付线,比例为70%,封顶线为3000元。 对克山病、大骨节病、布鲁氏菌病、氟骨症、砷中毒、包虫病等6种地方病的大额门诊费用,在享受国家工程补助后,剩余费用新农合补偿实行零起付线,比例为70%,封顶线为202300元。 (三)其他补偿 1、关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用补偿的规定。凡参合农民住院按照疾病临床路径规定,使用正电子发射型断层仪(pet)、伽玛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γ-刀)、医用电子盘旋加速治疗系统(mm50)、质子治疗系统等甲类大型医用设备进行检查治疗的费用,新农合按50%补偿,每例参合农民住院只补偿1次检查工程;使用ct、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进行检查治疗的费用,新农合按50%补偿,每例参合农民住院检查工程补偿不超过2次;使用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仓治疗、射频治疗等工程的费用,新农合按50%补偿。 2、关于医用材料费用补偿的规定。凡参合农民住院按照疾病临床路径规定,安装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人工喉、人工听骨、人工通气管、人工股骨头、人工心脏瓣膜、血管支架等各种人造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材料限制为国产,使用进口材料按国产材料价格支付,新农合按50%补偿。 3、关于特殊治疗费用补偿的规定。凡参合农民按照疾病临床路径规定,应用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心脏搭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心支架成形术、引流术、心脏激光打孔、冠脉造影、心脏电生理射频消融术、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以及各种介入治疗等费用,新农合按50%补偿。 3、关于“120〞救护车费和急诊急救费用补偿的规定。凡参合农民因急诊使用“120〞救护车辆和急诊急救发生的费用纳入新农合住院费用补偿范围,按60%给予补偿,个人承担40%。 4、关于输血或血液制品费用补偿的规定。凡参合农民输血或使用血液制品的费用,包括成分血血液制品、浓缩红细胞、洗涤红细胞、冷沉淀凝血因子、压积红细胞、单采粒细胞、单采血小板、普通冰冻血浆、去白细胞血液制品、去自细胞的浓缩血小板(手工)、单采少白细胞的血小板、去白细胞的冷沉淀因子、去病毒血液制品、去病毒的血浆、去病毒的冷沉淀凝血因子、其他血液制品、冰冻机采血小板、冰冻浓缩血小板、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等工程,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执行相应医院级别补偿标准。 5、关于新生儿出生缺陷检查工程补偿的规定。凡参合农民使用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甲状腺功能低下筛查、听力筛查等防止新生儿出生缺陷的检查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执行相应医院级别补偿标准。 6、关于使用根本药物补偿的规定。凡参合农民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根本药物,补偿比例在统一补偿标准根底上再提高2023%。 7、关于使用中医药效劳补偿的规定。凡参合农民在县级及以上中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使用中医药效劳,补偿比例在统一补偿标准根底上再提高20%,起付线再降低30%。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全省统一公布的院内制剂、全市20233个地产中药组方和针灸、刮痧、推拿、拔火罐等中医适宜技术所发生的费用,新农合全额补偿。 8、关于享受新农合优惠政策补偿比的规定。凡参合农民享受各项新农合优惠政策后的实际补偿比例最高不得超过90%。 四、其它规定 各县区政府要支持和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将本级新农合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按参合人数每人不少于1元的标准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充实县、乡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经办人力,全面提高新农合管理能力。 上述规定和标准调整后,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卫生 管理方法 调整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23日印发 第8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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