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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春季
应对
肺炎
疫情
应急
预案
XX年春季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春季我镇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准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根底上,特别针对春节期间外来人流量大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决策部署,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根底上,针对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大量增加、集体聚餐较多的特点,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强化各项应对处置措施,指导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平安造成的危害,保障我镇经济可持续开展,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省XX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卫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编制。
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平安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坚决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开展工作。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实行行业(领域)部门源头防控,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衔接好预防和救治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
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全面负责组织应对工作,及时依法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各村(社区)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负责做好辖区内组织应对工作。
依法标准、科学应对。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优化整合各类医学资源,提高应对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提高应对工作法治化、标准化水平。
分区分类、动态调整。根据各地疫情实际,有的放矢做好本地区防控工作,并依据疫情进展动态,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快速反响、高效处置。建立健全以专业医救队伍为骨干,其他防控力量积极参与配合的快速反响、高效应对机制。努力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
本预案适用于镇XX年春季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
疫情的应急处置。
按照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维持现行指挥决策机构和应急指挥部工作组及对应职责不变。
3.1落实“六有一网格〞措施。
各单位、企业特别是镇(街道)、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六有〞要求,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加强网格化管理,构建包镇、镇包村(社区)、村(社区)包组(小区)、组(小区)包户的四级网格包干责任体系,落实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乡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以户为单位,每个网格员原那么上承担不超过30户,入户上门,做好省外返乡人员、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
3.2做好人员流动管理效劳。
春节期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带头在绵过节。养老机构、监所、精神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根据农民工返乡返岗需求,实施“点对点、一站式〞专车专列直达运输,实行错峰返乡返岗。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的工作人员,原那么上在工作所在地休假,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
3.3严控聚集性活动。
暂停营业性演出、展销促销、宗教和民俗等人员密集聚集型活动。严格控制体育赛事、非营业性演出、庙会、灯会、庆典等群众性活动,以及大型会议活动数量及规模,原那么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团拜、慰问、联欢,50人以上由组织(或承办)单位制定防控方案,承担防疫主体责任。景点景区、娱乐场所等场所按75%最大承载量或核定人数控制流量。提倡家庭聚会聚餐不超过2023人,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3.4严防疫情输入。
对经我省口岸入境、非我省口岸入境来(返)绵人员以及非法入境来(返)绵人员实行闭环管理,14天集中隔离期间至少进行3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集中隔离解除前,需2家检测机构或两种不同试剂平行检测验证,居家隔离解除前开展1次上门采样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绵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解除前实行平行检测验证。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来(返)绵人员,以及确需省际、市际出行的低风险地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管理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3)11号)有关要求执行。上述人员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到达目的地后应主动联系社区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前不得自由流动。
3.5标准医疗卫生效劳。
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发热哨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无故自行停诊。对发热患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进行抗体、CT等检查。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反响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村卫生室(站)、个体诊所、门诊部不得收治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病症患者,发现此类患者就诊时应立即采取留观措施并做好登记,1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效劳中心)报告,镇卫生院应立即将患者就近转运至设有发热门诊、发热诊室或发热哨点的医疗卫生机构,按“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规定进行核酸检测。药店不得出售退烧、止咳等药品,对购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对体温异常的要及时报告,并劝导去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6推进“天府健康通〞应用。
鼓励群众申领“天府健康通〞,实行“一人一码,凭码通行〞。重点场所张贴场所码,在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会展、旅游、文化娱乐、体育、场站码头及交通工具、公园等重点场所实行“扫码〞通行管理,一般场所实行“亮码〞通行管理。“绿码〞人员可自由出入公共场所。“黄码〞人员限制进入重点场所,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做好体温监测、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有序流动。“红码〞人员应全程严格闭环管理。对于不使用或没有智能 的老年人等群体,做好人工效劳引导。
3.7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力度。
持续改进仓库、市场以及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条件,落实消毒、监测、通风等措施。催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与承运单位,严格信息登记、货物查验和车辆器具清洗消毒,不得生产经营和承运无法提供“两证明一报告一信息〞(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追溯信息)和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强化川冷链平台运用,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排查处置风险冷链食品。
3.8保障集中隔离点正常运行。
镇卫生院准备相应数量的集中隔离房间,保证在2小时内可以紧急启用入驻隔离人员。集中隔离场所负责人、医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效劳人员严格做好院感防控并值班备勤,保障隔离场所物资供应,做好相关效劳工作。
3.9推进新冠疫苗应急接种。
按照属地原那么,分步推进重点人群“应种尽种〞,优先接种口岸防控、国际航空和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压茬重点接种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出国人员、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和社会运行保障人员。在完成上述人群接种根底上,加强高风险岗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风险行业部门人员、民生保障相关人员疫苗接种。
关注舆情信息,及时回复百姓关切,注重正向舆论宣传,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
3.11严格值班值守制度。
镇机关、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疫情处置人员储藏,确保紧急时刻能够快速响应、科学处置。
在采取常态化防控措施根底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群专结合的工作机制。
4.1及时研判,市、镇、村(社区)联动,快速开展疫情处置。各村(社区)发现疫情后,立即向镇指挥部报告,镇指挥部立即向市指挥部 报告。疫情发生地立即启动快速反响机制,2小时内完成报告,12小时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完成流调。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流行病学调查组和专家组及时进行会商研判,提出疫点疫区范围、风险等级划分及应急处置建议方案,通过指挥部会议研究,依法依规迅速确定疫点疫区范围及风险等级,报经省、市应急指挥部同意后,由指挥长发布命令并执行。各村(社区)、各工作组按照应急处置方案,对确定的疫点疫区范围,划定管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学校以班级、楼房以单元、工厂以工作间、工作场所以办公室、农村以户为最小单元等)、风险等级和相关工作方案开展分区分类应急处置,对可能受病例污染的居住场所、交通工具、公共场所等环境和物品及时实施全面终末消毒,采取交通管制、限制人员聚集、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
4.2及时发现并控制传染源。
4.2.1全面开展流调和核酸检测。接到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后,市级流调溯源组利用流行病学调查信息化设备,结合大数据技术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病症感染者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溯源调查;4小时内完成疑似病例核酸检测复核,5小时内提交初步流行病学调查报告,6小时内专家组提交应急处置建议方案,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判定,24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次级密切接触者追踪;以核酸检测为核心扩大监测预警范围,对不同人群采取适宜的混检方式,尽快找到潜在感染者。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次级密切接触者,由转运隔离专班及时落实转送、集中隔离等措施;对判定的一般接触者,由市疾控中心下发名单至我镇,我镇将及时落实“五包一〞居家医学隔离观察措施,实现应隔尽隔、应管尽管。
4.2.2开展部门协同处置。
镇指挥部各工作组及各村(社区)积极协助配合公安、通信、大数据、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需要协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开展信息采集、病例识别、传染源追踪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管理病例与密切接触者,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及时标准开展疫点处置,最大限度控制新增输入病例,不发生或少发生二代以上病例。
及时接受上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信息收集专班推送信息,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各村(社区),强化对境外或国内重点地区入(返)绵人员的识别排查,加强途中人员信息排查和健康申报工作,确保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4.2.3加强医疗救治。医疗救治组严格落实“四集中一远程〞救治策略,将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病症感染者全部送往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强化“一人一案〞精准治疗,落实(危)重症病情日评估和24小时病情变化报告制度,联系上级专家对(危)重症病例进行现场会诊,必要时转市定点医院救治,坚持中西医结合,开展心理辅导,尽最大努力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4.2.4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疫情,必须按照要求2小时内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缓报、瞒报、漏报和虚报疫情。
4.3.1强化疫点管控,严防输出。尽量减少不必要人员流动,防止人员聚集。对有疫点的居民小区、院落和企事业单位实施封闭式管理,实行内部人员进出登记,严格体温检测和健康观察;从确诊病例之日起的14天内,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本小区、院落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