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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文化
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
新编
XX县区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思想原那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开展,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展的要求。以开展为主题,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构建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充满活力的微观运行机制,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区域协调的产业开展格局,进一步解放和开展文化生产力,不断增强我县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
1、调整县文化管理机构设置。合并现有的县文化局(县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县播送电影电视局,组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县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宣传部管理,统一履行原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播送电影电视局的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后的干部,宣传文化系统内安置有困难的,在系统外统筹安排。
2、设立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加挂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整合现有的县文化、文物、播送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有关行政执法机构,设立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为县政府的正科级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宣传部管理,按程序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的编制数量在整合现有县文化、文物、播送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执法机构的根底上,根据全县经济社会的开展水平和文化市场管理需要核定。执法人员优先从现有的县文化、播送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部门所属的执法机构中择优选拔,妥善安置未被选拔的人员,新进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录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的业务经费和执法装备由县人民政府予以保障,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3、成立新的县播送电视台。合并县现有的播送电台、电视台,成立新的县播送电视台,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县委宣传部直接管理。
4、加强宣传文化干部管理。县文化播送新闻出版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播送电视台等单位的股级干部及二级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必须报经县委宣传部研究批复,科级干部任免严格按组织程序进行。
5、承担公益电影放映任务的县电影发行放映中心纳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编制转为全额拨款编制。
6、按照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州第一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的通知(州政发(2023)23号)文件精神,成立XX县区辰河高腔传习所和踏虎凿花传习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7、整合所属的乡镇机构。整合各乡镇现有的文化站、体育站、播送电视站等站所职能,建立新的乡(镇)文体广电效劳站,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业务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指导,归口所在乡镇管理。
8、改进文化管理方式方法。以文化体制改革为新的契机和新的起点,构建文化管理新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完善行政许可,加快文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到程序标准,政务公开。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制定行业标准,强化组织管理,充分发扬各行业协会组织在市场协调、监管、效劳、维权等方面的职能。通过改革,进一步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的关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行由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由主要管理直属单位向管理全社会转变,由单独运用行政管理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多种管理手段转变。
(二)抓好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
1、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认定。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是指面向市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效劳的经营性单位。这类单位一般包括电影公司、影剧院、文艺院团以及可从新闻媒体剥离出来的广告、发行、印务、网络经营部门等。转企改制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由其主管部门提出,县编办从有利于繁荣文化、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大开展的具体实际出发,按照中发(2023)14号、中编办发(2023)94号文件确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审核,按程序报批。
2、转企改制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严格按照国办发(202223)114号文件精神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方案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同级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等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经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开展领导小组批准实施。二是转企改制单位要在清产核资的根底上,合理界定产权归属,做好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等工作,明确出资人身份,保障出资人权益,确保经营性文化资产保值增值。三是严格按照省委宣传部等5部门关于在推进我省文化体制改革中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通知(湘财资(202223)12号)精神,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四是按照国办发(202223)114号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做好事业机构编制的核销和工商、税务登记工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方法参加社会保险。
3、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文化单位在转企改制的过程中,对清查出的资产损失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核销。固定资产、土地等名称变更引起的税费,经财政、税务部门批准按规定给予免征。转企前已经离退休的,原政策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不变;离退人员的管理仍由所在改制单位实行统一管理。转企改制后的文化企业可享受国家及省州县规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在转企改制过程中,可按政策规定吸纳民营资本参股。
(三)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1、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认定。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不以赢利为目的、面向公众提供公共文化效劳的重要文化阵地,是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根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这类单位主要包括文化馆(艺术馆、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工程的文艺院团、电影放映发行中心等。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县编办要按中发(2023)14号、中编办发(2023)94号文件确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审核,按程序报批。
2、重点推进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三项制度改革。在人事管理方面,实行全员聘用(任),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在收入分配方面,应严格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要求,实行以岗定酬、绩酬挂钩、按绩取酬,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在社会保障方面,严格按照国办发(202223)114号文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通过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转换机制、增加投入、增强活力、改善效劳,逐步形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效劳优良、引导有力的公共文化事业主体。
3、切实加大文化事业的扶持力度。保证公益性文化事业财政投入总量持续增长。改变财政投入结构和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重点扶持两馆两所一台,即图书馆、文化馆,辰河高腔传习所、踏虎凿花传习所和播送电视台。对确定继续保存的主要从事公益效劳的文化事业单位,根据形势的开展和情况的变化,进一步明确和界定其职能;对改革中整合的事业单位,按照整合后的机构确定职能、核定编制。对具有一定面向市场能力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可保存事业单位性质,财政继续给予扶持,推行企业化管理。新建的公益性文化设施所需用地实行划拨供地。国有文化单位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补缴土地价款和相关税费后的剩余局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经批准可用于支持文化事业的建设。完善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效劳体系建设。
三、实施步骤
文化体制改革任务重,涉及面广,工作艰巨。为确保全县文化体制改革稳步前进,改革在总体安排上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23年全面完成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第二阶段,2023年全面完成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具体工作步骤:
(一)学习发动。县宣传系统相关单位及时传达和组织学习讨论省委宣传部等8部门联合下发的改革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营造加快改革的良好气氛,同时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二)调查研究。在县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组建县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班子,深入改革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同时到改革试点地区学习考察,摸清情况,理清思路,初步制定改革实施方案。
(三)制定方案。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组织相关单位讨论修改后,提交县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四)全面推进。协调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财政、税收、国土、工商等相关部门,加大改革政策扶持力度,完善改革配套措施,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顺利完成。
(五)稳固成果。总结改革经验,稳固改革成果,发挥改革效益。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局、县播送电影电视局、县电视台、县播送电台等单位,组建工作班子,推进改革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那么,把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发动组织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要制定完善扶持政策,增加财政投入,强化宏观管理,标准行政执法。
(三)严肃改革纪律。改革单位在改革期间,严禁突击进人,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突击发放财物,国有资产处置变更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害。对违反改革纪律,要依法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加强督查。为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县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单位改革工作开展督查,督查情况以通报形式向县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和各相关单位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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