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落实方案根据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为认真落实我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现结合实际,制定县司法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如下:(一)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那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1.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标准执行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对司法行政“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定,促进决策民主科学。责任领导: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责任单位:政工室、办公室2.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条件和程序,把任前廉政谈话、干部档案核实、党风廉洁情况审查作为必经的程序,做好干部选任“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责任领导:分管领导责任单位:政工室、监察室3.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着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责任领导: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责任单位:局党组、党支部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司法行政公务员和法律效劳工作者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责任领导: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责任单位:监察室(二)加强压力传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5.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司法行政年度工作布局和党建工作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全年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责任领导:党组书记责任单位:办公室、政工室6.党组书记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那么,带好班子、做好表率,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责任领导:党组书记责任单位:政工室、办公室7.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主动了解和布置、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催促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履行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具体批办、协调查处,对落实不力应当追究责任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司法所、下属单位8.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组书记每年与班子成员、司法所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开展1次谈心谈话,班子成员每半年与分管联系的部门负责人责任谈话、提醒谈话不少于1次。责任领导: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司法所、下属单位9.认真抓好省委、市委、县委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评反响问题和意见的整改落实,坚持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