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8页设立慈善组织的条件范文一。浅析我国慈善组织的法律属性和设立原那么现如今慈善事业取得了很大的开展,慈善机构在运作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对现有的法律法规提出了挑战,通过加强慈善立法,明确慈善组织的法律属性,设立原那么,让慈善组织肩负起政府无法包揽的社会性事业的使命,不仅必要而且紧迫。关键词慈善组织设立原那么法律性质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232023-0592(202223)12-246-02一、慈善组织的概念、性质(一)慈善组织的概念慈善组织应该说是一个外来词汇,它在英文当中的表述是charity,这个词在英语国家可以指慈善组织、慈善机构,也可以指慈善事业,按照牛津字典的解释是“societyororganizationforhelpingtheneedy〞,字面意思是以帮助穷困者为目的的团体或组织。关于慈善组织的概念,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界定,学术界对于慈善组织概念的使用较为混乱,也没有明确的界定,大多数只是简单的提到根据国际惯例慈善机构属于非营利性的民间慈善组织,是慈善行为的中介环节,参考我国现状和国际标准,可以将慈善定义为:慈善组织是非营利组织的重要组成局部,是实现社会公益为目标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二)慈善组织的法律属性大陆法系国家将法人划分为公法人和私法人,依照这样的分类,国外法律并未直接界定慈善法人的法律属性,但从其法律和法务方面来看,慈善法人明显偏向于私法人性质。第一,慈善组织设立的理论依据是私法,慈善法人的设立一般都是放置于民法当中。如德国慈善法人设立的法律依据是德国民法典第80288条;日本对慈善法人的根本规定在日本民法典第34条;瑞士对慈善法人的原那么性的规定在瑞士民法典的第52条第2款;在普通法系国家,慈善法人的设立更是与公司类法人的设立共用一部法律,如加利福尼亚法第一章就是公司第2页共28页法人,第二章就是规定慈善法人,第三章规定的是互益法人,第四章规定的是宗教法人。他们都讲慈善组织者的设立理论放置于私法当中表达了慈善组织的私法性。第二,慈善组织运营的意思自治,慈善组织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各国慈善法人普遍借用公司法人的治理结构,由董事会全权负责法人的运营。董事会既是权利机关又是执行机关,对外代表慈善法人,对内执行法人事务,各国的慈善法人既不受国家权力的控制,也不受法人创始人影响,可以依照自身的运营情况自行决定合并或别离,解散或者破产。第三,慈善活动与政治活动严格分开,各国法律严禁慈善法人从事党派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