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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海州
区九小
场所
安全生产
综合
整治
方案
海州区“九小场所〞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方案
海州区“九小场所〞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方案
目前,我区存在大量小浴室、小旅馆等“九小场所〞,火灾隐患严重,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彻底整治安全生产隐患,依法严格查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区政府决定,自10月20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九小场所〞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一、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九小场所〞范围
指除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小商店、小学校〔含幼儿园、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小医院〔含诊所〕、小餐馆、小旅馆、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含洗浴、足浴〕、小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
〔二〕整治的内容
1.小商店、小学校、小医院、小餐馆、小旅馆、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小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是否证照齐全;
2.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
3.用火、用电是否安全可靠;
4.场所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
5.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保持完好有效;
6.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7、是否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品;
8、其它。
二、整治时间
自2023年10月20日开始至11月20日结束。在此期间,将由区安委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辖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三、整治标准
〔一〕经营范围和行政许可:严禁在住宅楼下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小商店、小餐馆、小旅馆、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等场所一律要办理相关证照方可营业。
〔二〕安全疏散设施:场所应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一般设有 2 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规定;场所内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严禁在门窗上安装固定铁栅栏,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应全部撤除。
〔三〕用火用电管理:用火用电管理标准,无违章动火用电现象,无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带有电瓶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室内。
〔四〕防火分隔:相邻场所之间和楼梯间应采取可靠防火分隔措施。
〔五〕人员住宿:值班留宿人员应住在一层,不得超过 1 人。
〔六〕消防器材:所有场所按每 30 平方米 1 具的标准配置灭火器。
〔七〕装修材料:严禁采用易燃或高分子材料〔聚胺酯泡沫夹芯板〕装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九小场所〞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成立专门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落实本地区“九小场所〞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要按照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的专门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完善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强力推进“九小场所〞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开展。
〔二〕明确整治分工。“九小场所〞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那么进行整治。具体整治工作由镇、街道、开发区负责落实,实行逐条马路、逐家场所整治;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那么,各单位结合本地区的工作方案,按照“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的原那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片区划分,彻底摸清所辖区域楼盘、“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底数,对整治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分场所建立健全各类整治台账备查。镇、街道、开发区于10 月30日前将“九小场所〞安全生产整治表( 电子版、纸质版)报至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武磊 邮箱wulei2023234@126
〔三〕实行综合整治。各部门根据治理范围和标准,对整治出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单位,要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同时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整治职责分工,分门别类实行综合整治。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改正的有证场所,要一律依法暂扣或撤消相关证照;对无证经营的场所,要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镇、街道、开发区要抄告相关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提请政府实行挂牌督办;对安全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行业和区域,区政府将组织开展联合整治。
步行街开展安全及秩序集中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街区安全和街容秩序管理,确保全年各项管理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结合陇海步行街的具体情况,依据海政办发【2023】23号关于对全区“九小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的通知以及步管办【2023】21号关于在全街区开展安全及秩序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10月27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止
二、整治范围
全街区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及“九小场所〞〔 指除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小商店、小学校、小医院、小餐馆、小旅馆、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小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
三、整治内容
〔一〕安全整治内容
1、小商店、小学校、小医院、小餐馆、小旅馆、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小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是否证照齐全;小商店、小餐馆、小旅馆、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等场所一律要办理相关证照方可营业。
2、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场所应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在门窗上安装固定铁栅栏,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应全部撤除。
3、用火、用电是否安全可靠;用火、用电管理标准,无违章动火用电现象,无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带有电瓶的电动车不得停放在室内。
4、场所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值班留宿不得超过1人。
5、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保持完好有效;所有场所按每30平方米1具的标准配置灭火器。
6、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严禁采用易燃或高分子材料〔聚氨酯泡沫夹芯板〕装修。
7、是否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8、街区公共部位墙体墙面砖是否脱落;护栏、楼梯扶手是否锈蚀;地面砖有无破损;
9、路障、休闲座椅是否合理牢固;
10、街区公共部位的广告牌 、灯杆广告、门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11、空中、地面、地下各类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要求线路无破损、老化,无裸露现象,排除安全隐患。
12、户外大型广告牌、临时建筑物结构是否锈蚀;排除安全隐患;
13、施工现场是否封闭施工,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电线是否裸露;高空作业是否佩戴安全帽、安全绳等;
14、其他
〔二〕秩序整治内容
1、街区花坛、雕塑小品、绿化带等公共设施上是否乱摆放拖把、地毯、衣物等;街区长廊内是否乱停乱放自行车、电动车等;
2、街区车辆是否按照头尾一致的要求摆放整齐;
3、街区散发小广告、兜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喊客拉客现象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4、沿街商户是否存在把垃圾直接扫出门外、不使用垃圾袋,把垃圾散落在垃圾箱周围、向门前花坛、绿化带乱泼脏水等现象。
5、街区各主次入口是否被临时摊点、出租车、三轮车等堵塞;应保持畅通。
6、其他违反陇海步行街管理规定的现象。
四、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各公司、各科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按照方案要求细化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完善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强力推进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
2、落实责任。各科室、公司、部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秩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当场解决,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解决,严防事故发生和“四乱〞及喊客、拉客等问题反复。对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及时、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以至于发生事故和“四乱〞及喊客、拉客现象不能得到有效制止的,除了对责任人处理以外,严肃追究相关管理单位、部门责任人责任。
3、加强督查。管委办督查人员在做好日常督查工作的同时加大对集中整治过程和成果的督查,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及时做好工作总结,于活动结束前书面报告管委办安全领导小组。
附:海州区“九小场所〞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