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仲裁
程序
当事人
能不能
申请
先行
给付
仲裁程序中当事人能不能申请“先行给付〞?
问。仲裁程序中当事人能不能申请“先行给付〞。
答: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有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形:职工因企业拖欠工资申请仲裁,家庭生活极度困难,如果等到作出裁决并发生法律效力后再执行,会导致职工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此时,职工能否请求仲裁委员会在裁决之前,要求企业“先行给付〞呢。
先予执行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诉讼制度,劳动仲裁程序也应参照执行,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虽然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劳动法规中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劳动部经与最高人民法院协商一致,在有关政策文件中已作了补充规定。据此,仲裁委员会对确属以下紧急情形之一的劳动争议案件,经过初步审理后,可以采用“局部裁决〞的形式裁决企业支付职工工资、医疗费:
(l)企业无故拖欠、扣罚或停发工资超过3个月,致使职工生活确无根本保障的;
(2)职工因工负伤,企业不支付急需的医疗费的;
(3)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不支付急需的医疗费的。
企业对仲裁委员会因上述原因做出的局部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原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仲裁委员会应在接到复议申请7日内做出决定。维持局部裁决的,该裁决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如不执行,职工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案件的其他问题,仲裁委员会应继续审理,在案件处理终结的裁决书上写明局部裁决的内容。当事人不得单独就局部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