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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终考核不能“就考核说考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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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终 考核 不能
年终考核不能年终考核不能“就考核说考核就考核说考核”每到年末,对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干部来说,最重要的事莫过于年终考核,因为,年终考核不仅涉及到一年来的工作能否“交账”的问题,而且,也与领导干部的职务晋升存在着必然的关系,所以,每到年终,各地各部门的“头等大事”就是应付考核。考核本是推动工作的一种方法,考核的本身目的是为了检验一年来工作的开展情况,一方面督促提醒,另一方面,为来年制定工作计划摸清底数。但是,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考核陷入了“就考核说考核”的怪圈,考核不是为了摸情况,也不是为了检验实效,而是机械式、简单化甚至粗暴地为了考核而考核,对照清单查卷宗,坐在会议室听汇报,不去基层一线,不问群众实情,浮于表面、缺乏实效。基层干部每到年终都会觉得比平时更忙更累,虽说年终需要对本年度的工作查漏补缺,但是“临时抱佛脚”的做法从实效上来讲,是无法与“功课做在平时”相提并论的。甚至,一些上级单位年初、年中不制定考核指标,到年末临近考核了,“突击式”地下考核指标,而且这其中还不乏新增的考核指标,基层干部拿到手上、乱在心理。为了确保单位年度目标分值“丰满”,不得不连夜加班“赶工”,当然,真正去落实工作,时间上是断然不允许的,只有造材料、编数据、对口径,唯有如此,才能让工作“看上去很丰满”。基层干部经常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上面不管安排什么工作,不管工作是否有操作性、实践性、实效性,只要上面有安排有要求,下面就有落实有回应,考核工作也不例外。“看上去丰满”的考核材料其实经不起检验和推敲,但是一些上级部门就是喜欢这种堆满桌子、应接不暇的考核方式,不去走村入户,也不去询问群众,资料看完,考核任务就完成,资料齐全,工作就满分。说到底,这些“机关化”“材料式”“应付性”的考核,不是对工作真正的考核,只是为了考核而考核,为了检查而检查,严重违背促进工作的初衷。对此,基层建议:首先,就必须在提升考核干部的专业能力上下功夫,不能想当然地抽调非本领域本行业的干部来考核下级业务工作,这样才能避免考核干部在考核中“依葫芦画瓢”。其次,必须走出会议室和材料堆,走进生产工作一线实地查看,多询问群众意见,把评分权让给老百姓。最后,要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破除简单的“唯分论”,既要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也要突出重点和关键,既要注重实绩导向,也要注重问题导向。不得不说,当前,基层干部对年终考核普遍表现出“怕”的心态,一怕上级“转牛角尖”太机械,二怕上级“鸡蛋里挑石头”无端扣分,三怕来的是“门外汉”不懂装懂。年终考核最关键的就是实事求是,只有始终把准这一原则,考核才能避免陷入“就考核说考核”的怪圈,基层干部才能更有底气、更有信心、更有干劲地把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公务员考核不能私务化规定太抽象 国家公务员局 12 月 2 日发布公务员培训、奖励、考核三个试行规定。根据其中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若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这一规定被媒体积极地解读为“公务员队伍将建退出机制的说法终于首次落到了纸面上”,但笔者却很难对此产生共鸣。早在 1994 年 3 月 8 日人事部发布的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该规定 2007年已被废止)中,便有几乎完全雷同的条文(13 条):“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另外,这些年在许多地方政府出台的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中,这一条也是屡见不鲜。但现实中这一规定的实施效果究竟如何呢?据人事部统计,1996 年至 2003 年,全国共有 19374 名不合格公务员被辞退,平均每年辞退公务员为 2421 人。以全国公务员总数 800 万人计算,年均辞退率只有 0.03%。相反,正是在此规定已实施的这十多年里,“现行公务员退出机制不正常”,应“尽快建立正常的公务员退出机制”越来越成为社会反映强烈的公务员管理难题。何以至此?在我看来,关键在于包括此次公布的考核规定在内的现行公务员考核机制以及相应的退出机制,仍缺乏应有的和足够的公共性一方面,考核主体往往只是内部的“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而并非作为公务员服务对象或主人的社会公众、人民群众,这仍是一种公务员自说自话的自我考核。如依据最新的考核规定,公务员考核的主要程序只是:“在一定范围内自我述职主管领导写评语本机关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另一方面,考核的标准、依据,同样缺乏能切合公众心理、便于他们进行公共评判的具体内容。如“德、能、勤、绩、廉”等的内涵、界限究竟是什么,既有规定都说得相当抽象笼统,无法与公众对公务员的期待形成很好的对接,难以准确评判操作。比如说,公务员包括“三公”在内的职务消费,如何与“廉”相结合;公务员的生活作风、家庭婚姻伦理,怎样才能算符合“德”的要求?这正像有专家质疑的,“跟人吃了两顿饭,算不算不廉?政治学习几次没去,算不算无德?”类似疑问还有很多很多,如“公车私驾”算不算“廉洁”,在公共场合对公众态度傲慢、出言不逊(像“你们算个屁”之类的狂语)算不算有“德”?显然,如果上述疑惑和担心不能从制度上加以根本解决公务员考核机制中足够的公共性就难以保证,甚至难保会有使之沦为小圈子里的“私务”之虞。进而,“公务员队伍将建退出机制落实到纸面上”这样的公共期待,恐怕也仍然只会是一句停留在纸面上、一厢情愿、听上去很美的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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