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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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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学校 安全 工作 规章制度
学校平安工作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平安管理工作,保护学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平安,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xx市教育体育局特制定xx市学校平安假设干规定。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平安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牢固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本着对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出发,重视和加强学校平安工作。 第三条学校平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平安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师生员工实施平安防范教育,不断增强平安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不平安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平安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四条学校平安工作坚持“属地化管理〞、“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那么。 第二章领导与职责 第五条学校平安工作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接受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学校平安工作实行平安工作责任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学校校长是学校平安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主任承担对学生进行日常平安教育和管理的责任,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平安和保护学生平安的责任和义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从领导班子成员到每位干部职工,既要既抓业务,又是抓平安,人人一岗双责,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学校平安保卫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第七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建立平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平安工作的领导、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学校平安教育和平安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平安管理工作网络,配备平安工作信息员。 第九条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平安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对所管辖学校平安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制定本地区学校平安管理工作的年度方案,落实年度学校平安管理工作。 (三)与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签订平安管理工作责任书,并考核其落实情况。 (四)催促学校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整改工程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接受上级部门对学校平安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六)负责学校重特大平安事故处理的具体工作和一般平安事故处理的领导与指导工作。 (七)其它应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的学校平安管理工作。 第十条学校在平安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一)建立与本校平安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平安管理和保卫人员,落实责任、经费,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二)建立健全学校平安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平安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三)制定本校平安管理工作年度方案,落实年度工作。 (四)负责与本校各职能部门签订平安责任书,将平安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各个教职工,并考核其执行情况。 (五)开展平安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第三章平安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平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在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树立“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通过学习平安知识和进行平安技能训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平安意识、防范意识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平安教育工作目标。小学阶段平安教育目标是:初步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了解在学校和日常生活中根本的平安常识,掌握在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 ,具备初步的分辨平安与危险的能力。 中学阶段平安教育目标是。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平安法规和学校的有关制度、纪律;熟悉在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平安知识,具有一定事故防范和抵御暴力侵害的能力;掌握在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根本方法;具备一定的平安与危险的判断能力;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学校平安教育以学生为主,也要对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进行教育。 平安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普法教育,平安意识教育,平安防范教育(包括交通平安教育、消防平安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平安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平安教育、校外活动平安教育、生活中各类平安常识教育以及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自救、自护的方法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平安防护等方面的教育)。 第十四条学校平安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学校要将平安教育列为素质教育的内容,通过校会、班会、团队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师生传达上级有关学校平安教育及平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广阔教师要关心并积极参与对学生的平安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媒介向学生传授平安知识。 学校应开设平安教育课,并将平安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节假日及各种大型活动中。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配合,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不同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对师生进行经常性教育、阶段性教育、警示性教育和预防性教育,进行必要的平安演练,使师生员工了解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技巧。 对小学生的集中平安教育,每学期至少在开学后、期中、放假前进行三次;对中学以上阶段学生的集中平安教育,每学期至少在开学后、放假前进行两次;紧急疏散演练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平安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围绕当年确定的活动主题,集中对师生和社会开展平安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五条学校进行平安教育时,要特别注重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压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第十六条学校教职员工要牢固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国家公布的平安法律法规和行业平安规程、规定;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平安知识、审批程序及处置突发事故的方法,具备分辨平安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组织学生自救自护的方法;掌握识别学生心理疾病和正确处置方法;认真履行对学生进行平安教育和平安监管的职责,学会运用法律保护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校长要牢固树立“平安责任重于泰山〞、“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平安工作摆在重要的工作日程;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等变化,定期对干部和师生进行平安教育,对学校平安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积极防范事故发生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 第四章平安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会议制度。将平安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平安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相关工作会议(重大、敏感时期适时进行),传达学习上级平安工作通知、指示精神,总结、分析、研究部署本单位平安工作。 第十九条学校平安工作管理制度。主要建立和完善平安生产、维护稳定、综合治理及处置突发事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消防平安、饮食卫生平安、集体活动平安、交通平安、校园治安、门卫管理、出入人员登记、重点部位管控、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平安常识宣传教育等规章制度,并把平安责任落实到处(室)和个人。 第二十条学校平安工作检查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放假前、雨(雪)季前、冬季取暖前及重大敏感时间段、时间点,各学校要组织人员对学校平安保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落实平安制度和防范措施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大型活动申报、备案制度,学校组织大型校外集体活动,要制定周密的方案和平安措施,活动方案于4日前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请示要附活动方案、平安管理措施、应急预案和责任人名单。学校在教育教学方案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须报校长批准。 第二十二条学校平安工作报告制度。每学期期末,学校将平安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育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学校平安保卫工作考核制度。把学校平安工作列入考核学校校长工作情况及学校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平安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平安责任事故的学校,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平安管理 第二十四条加强校舍平安管理。学校要特别加强对校舍的监控,定期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墙、危厕等)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妥善处理。凡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鉴定的危房,学校必须立即封闭停用,并制定修缮方案和方案,筹集资金尽快修缮或加固、翻新。学校无力解决的,要根据情况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因校舍改建、扩建、改变用途等引起负载变化或超过设计年限的,学校应书面上报业务主管部门。在实施“新、改、扩〞建工程工程建设初,实行严格的招投标制,签订甲乙双方平安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平安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规定,严把工程质量关,同时做到平安生产、质量、消防设施建设“三同时〞。建立校园基建工程平安生产法人责任制,催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撤除和建设施工许可证及平安备案手续,禁止基建无施工许可、无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无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三无工程〞。外来施工人员到校施工,由其施工单位统一到学校平安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那么,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严禁将学校校园场地、出租房屋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平安的活动。第二十五条加强学校消防平安工作,处理好防火与防盗的关系。要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配合消防部门定期对学校设施进行排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学校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等应设置消防栓和灭火器,各类教室、实验室、仪器室、图书馆(室)、阅览室、食堂、餐厅、学生宿舍等必须配备灭火器,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门厅、走廊、楼梯等平安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学校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每年至少安排4个课时,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学校消防平安责任人、义务消防员要定期进行消防平安岗位培训,建立健全消防平安制度和消防档案。 学校要及时更换老化电线和各类管道,并做到各类线路、管道敷设符合有关平安规定。 学校内严禁制作、存放、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学生参加此类劳动和活动。 第二十六条加强寄宿制学校平安管理。学校应加强住校教师、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的管理。学生宿舍的安置应当符合消防平安要求;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出入校园审批、登记制度;不准学生上课时间随便进入宿舍,不准学生在宿舍接待校外人员,非本宿舍人员不准留宿。 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自接线安装、使用各类电器和充电器;严禁将应急灯、煤油灯、蜡烛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严禁明火取暖。 非寄宿制学校,严禁招收住校生。严禁学校租用或变相租用当地民房作为学生宿舍。 第二十七条加强对大型社会活动和社会实践的平安管理。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公益活动及上级要求学生参加的各种大型活动,必须首先排查不平安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报教育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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