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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办理医疗过失司法鉴定案件的若干意见新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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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北京 司法鉴定 业协会 关于 办理 医疗 过失 案件 若干意见 新编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办理医疗过失司法鉴定案件的假设干意见 【关键词】 司法鉴定,鉴定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 13918.9 【文献标识码】 a 常林高荣云 【文章编号】 20232023—9297(2022)01—0003—0 3有关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呼声日渐高涨。最近,九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 题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 决定),未获通过的具体原因尚 不清楚。作为一名司法鉴定工作者想就此问题谈些观点, 仅供参考。 决定①关键缺陷:第一,没有明确国家职业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事业就像卫生事业,国家不管,一分钱不投入,老 百姓怎么看病。医生靠什么诊断治疗。),没有确立国家职 业鉴定机构设置的原那么,盲目管理,必然由目前的混乱走向 新的另一种混乱,改革终将流产;第二,对公安侦查部门保 留的鉴定机构,赋予双重身份(既可以行政职权化又可以市 场竞争化),等于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没有营造出司 法鉴定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管理的格 局。第三,决定适用范围太窄。依据决定中司法鉴定 的概念,司法鉴定的范围指的是就涉及诉讼的专门性问题 进行鉴定,按照现行制度应包括三大类,(1)现行公检法所 设的司法鉴定机构;(2)非公安、司法机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有鉴定职能的组织,如医疗事故鉴定、建筑工程质量、 资产评估等。(3)非职业鉴定部门,其技术条件有时可以解 决诉讼中的专门问题,如科研院所,行政机关的专门实验室 等。根据决定,第一类中公安、检察系统均可视为侦查部 门的鉴定机构,不属决定调整对象,人民法院撤消鉴定机 构。第二类,不列为本决定管理范围。第三类有其专业 领域,主观上不主动,客观上无义务承担司法鉴定工作,同 时,也不可能纳入决定管理的范围。由此,以上三类均不 属决定管理范围,而三类内容却根本囊括司法工作中常 规司法鉴定领域。说明名册制度的建立对司法工作毫无意 义。 一 根本共识 从现代法制建设要求和我国司法实践来看,关于司法 鉴定目前已经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毋庸置疑,现行司法鉴定制度已不适应司法制度 改革的需要,甚至严重阻碍司法工作,全新构建我国司法鉴 定制度迫在眉睫。 ·3· ·述评· 第二,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自设司法鉴定机构与现 代诉讼理念相悖。 第三,国家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管理司法鉴定工作,建立 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制度。 二、司法鉴定制度 司法鉴定制度是一个国家的法律所规定的,关于司法 鉴定机构设置、人员管理、运行程序和行为标准等方面的规 那么、规章和体制的总称。简而言之,其又分为两大类,即管 理制度和运行制度,后者是指参与诉讼活动的相关制度,由 诉讼法和证据法对其进行调整和标准。这里重点谈的是司 法鉴定管理制度,它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司法鉴定管理的主 体(不需要再争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 管理标准、司法鉴定工作程序标准(以后讨论的问题)等问 题。 三、司法鉴定机构 (一)司法鉴定机构的分类及其体征 广义的司法鉴定,根据主要职能和专业特点应分为两 大局部。 1.专司司法鉴定,专业技术包括:法医学(法医病理学 鉴定,法医临床学鉴定,法医精神病学鉴定,法医物证学鉴 定,法医毒物鉴定),文件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现场勘查分 析,个人识别(法医人类学,法医齿科学等),犯罪心理测试, 指纹,痕迹检验,司法弹道学,微量物证,刑事摄影技术,毒 品和血清(dna)检验,与纵火、爆炸、计算机犯罪有关物证 鉴定等技术工程。 2.兼司司法鉴定,主要是根据公安、司法机关的委托进 行各类诉讼案件鉴定,或其日常工作出具的鉴定文书、检测 报告,成为诉讼中的证据。一般称为技术鉴定,其主要技术 包括:会计审计鉴定,建筑工程鉴定,知识产权鉴定,考古学 技术鉴定,古玩字画鉴定,产品质量鉴定,食品化装品检测, 药物检测等等。 由此,从司法鉴定机构设置的性质上看,分为三大类。 (1)国家职业鉴定机构。是指由国家出资举办的专门 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鉴定机构,其性质是为司法活动提供 效劳的组织,具有事业单位效劳性、公益性和知识密集性的 特征,享有独立法人资格。该类鉴定机构又分为面向社会 效劳和不面向社会效劳两种鉴定机构,后者主要是指改革 后公安部门内设的刑事技术鉴定。 ①决定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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