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散发
性新冠
肺炎
疫情
应急
工作
预案
范文
散发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在我局范围内新冠肺炎疫情的危害,提高应对新冠肺炎的应急反响能力,保障广阔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环境稳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5.?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6.?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
7.?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第七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局内散发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调整。
四、工作原那么
坚持把广阔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标准、统一〞的原那么,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和“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实施分级负责,依法、科学、标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应急组织机构
〔一〕建立局级应急机构
成立区人社局防控新冠肺炎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
局领导小组建立应对新冠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下筒称局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入应急响应阶段,局联防联控机制工作启动。
〔二〕局级机构职责与组成
局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和部署全局新冠肺炎各阶段防控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一级主任科员李津同志兼任。
局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局新冠肺炎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的防控工作,以局党组为主导,由各科室和各事业单位组成。
区人社局主要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受到伤害人员的工伤待遇政策。
局应急机构工作模式
在应对准备阶段,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在局党组统一领导、部署下,依据各自职能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局党组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启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局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设立综合组〔综合科牵头〕、医疗防疫组、后勤和物资保障组〔规划财务科牵头〕、宣传发动组〔党支部牵头〕、排查统计组、环境整治组、组织和纪律保障组〔党支部和纪检组〕、社会治安组等8个工作组。各组可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对本组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防控措施
按照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应对准备阶段
〔一〕信息报告与通报
建立信息交流和合作机制,及时互通新冠肺炎监测等重要信息。
宣传教育
党支部和人力资源信息中心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新冠肺炎防治知识普及工作。
〔三〕培训演练
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技术水平。
〔四〕物资、资金准备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的物资、资金、措施、政策等准备工作,并组织、落实,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五〕督导与评估
按照职能分工,开展本系统内新冠肺炎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
应急响应阶段
启动条件
区散发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启动后,本预案随即启动。
应急响应措施
做好环境消杀、应急培训、信息通报、宣传教育等工作,并加强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采取进一步社会措施。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协助有关部门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2.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全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对政府防控政策进行解读、进一步强化对社会舆论的引导。
3.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落实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合理安排复工复产,组织员工有序返岗。加强密切接触者全面排查和隔离医学观察。
〔三〕应急响应的调整与终止
根据疫情开展变化和防控实际,按照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恢复评估阶段
按照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宣布进入恢复评估阶段,适时终止局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
区人社局按照规定落实补助等政策。
本预案实施动态管理,将根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