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村庄改造建设的意见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展总部经济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加快开展总部经济,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按照“维护省城稳定、开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的总体要求,以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为目标,吸引符合我市产业开展导向的企业设立区域性总部和研发、营销、采购等职能型总部,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开展。(二)工作重点。在培育本地企业总部的同时,重点引进交通装备、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新能源等先进制造业企业,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效劳、中介效劳、会展旅游等现代效劳业企业,以及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二、总部企业的认定条件(一)总部企业。本意见所指总部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市办理税务登记并汇缴企业所得税、在我市以外投资或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2家的以下企业:1.国家及各部委确定的大企业(集团);2.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国内民营企业500强以及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3.各类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4.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总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年销售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内外资企业;5.符合我市产业开展导向的新兴产业领军企业。上述5类企业在我市缴纳的所得税中,来自市外分支机构的汇缴额,须到达20%以上。第2页共4页(二)其他企业。我市以外注册的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性生产基地的,视同总部企业,享受本意见政策。三、实施鼓励扶持政策,促进总部经济加快开展(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1.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根据其对地方年财政奉献环比增长额,实行为期5年的财政扶持,其中前3年按新增地方税收的30%给予扶持,后2年按新增地方税收的20%给予扶持。2.总部企业建设或者购置自用办公用房单幢建筑面积到达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20230元财政扶持。3.新入驻的对我市长远开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总部企业,在享受上述政策的同时,还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大扶持力度。以上扶持资金由市、区两级按照财政体制分成比例分别负担其中,市级扶持资金从市财源建设专项扶持资金中统筹安排。自202223年起,每年1季度之前对上年度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兑现扶持政策。(二)保障总部企业用地。1.总部企业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方案。2.总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