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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医院
信息
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科管理制度
一、信息科工作制度1、负责全院信息化建设,计算机应用、医疗统计、病案管理、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2、凡属医疗、科研、人事、基建、医疗设备、财务、后勤等活动中产生的数据,均是医院统计范畴,信息科应统一收集、分析、发布。
3、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整体把握医院信息技术与管理。
4、严格保密制度,增强法制观念,对本院的相关信息不得随意泄露。
5、建立健全信息资料的管理程序,准确、及实地将有关资料输入计算机。
6、严格执行计算机管理制度、医院统计制度、病案管理制度、图书借阅制度等相关制度。
二、统计工作制度1、在主管院长和信息科的领导下,信息统计部门负责全院医疗业务、综合效益等统计,并逐步实现综合统计的职能。
2、统计室负责有关原始记录表格和院内报表的设计、制定、修改和解释。
3、各科室应指定专人做好原始资料、统计工作,按时准确填写日报、月报及有关资料。各科室报出的数字须经科室负责人审查签名。统计部门应对各科室的登记、统计工作实行质量检查和业务指导。
4、统计部门对收集来的原始资料、报表应严格检查审核,科学整理,正确计算,保证数字准确、可靠、及时。
5、建立医院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对统计资料的整理、计算、存贮、传送、检索逐步实现自动化处理。
6、认真执行统计报表制度,严格按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指标涵义、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报送各种法定统计报表,向上级报送的统计报表必须经制表人自审和签名后再送分管院长审查签发;统计部门还要根据医院管理的需要设计院内报表,定期向院领导提供详细统计资料,并向各科室反响信息。
7、定期撰写阶段性的综合统计分析报告和不定期的专题统计分析报告,供医院领导和管理人员参考。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有关科室应尽力配合,不得弄虚作假。
8、建立健全统计台帐。编制年度统计资料汇编,保证统计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为医院积累历史资料。统计资料应妥善保存。
9、做好统计咨询效劳,及时为院领导及各科室提供统计信息查询效劳。在条件许可时,可以开展临床科研统计数据处理与分析业务。
2023、统计人员坚决执行统计法,提高统计法律意识。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发扬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
三、医疗登记、统计制度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3、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患者流动日报。
4、门诊各科应填写好患者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5、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6、医疗质量统计,至少应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患者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7、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8、统计员要催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四、病案管理制度
(一)病案室病例管理规定1、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必须依据病案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整、系统、客观地记录和填写好所有的医疗文件(包括医疗、医技、护理等)。
2、出院患者病案必须及时、系统地收集、整理、登记、编制各种分类索引和有秩序地存贮,需用时能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
3、切实做好库房的平安工作,做到病案有序,库房整洁,防止火灾,未经工作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病案室内须保持整洁、安静,不得喧哗,严禁吸烟。
4、住院病历至少保存20年。超年限的应申报批准后销毁。
5、凡出院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6、只允许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公安和司法机关持有效证件复印病历等有关资料。
7、要求复印者须出具有效证件,到病案室按章办理。
8、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病案室工作人员和申请者在场,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需加盖病案室证明印章方视为有效。
9、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效劳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2023、病案只限于本院临床、教学、科研人员查阅,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为科研和教学大批量借阅病案时,须实现与病案室约定时间,有病案室按时提供,每次借阅不得超过30份,并保存在病案室指定的柜内,一个月后归档。11病案室受理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完毕后,可以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向申请者收取工本费,并出具发票。
(二)病房病历管理规定1、凡出院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2、住院病历应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历已回病案室的要到病案室补贴。
3、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患者转科时,病历不得交患者或家属转送;患者转院时,病历不得借出。
4、病区医务人员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效劳质量监控人员外,患者或者家属不得擅自查阅病历,采用非法手段(如偷窃、抢夺)获取的病历资料视为无效。
5、因医疗、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必须是医院医护人员持签名的借阅单到病案室登记查阅,阅后立即归还,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
6、严禁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帮助患者复印或复制病历的有关资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其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7、病历封存的处理程序封存病历原件者→医患双方在场→双方签字封存(病案室留复印件)患者提出病历封存→报医务科封存病历复印件→病例统计室盖章→医院双方在场→双方签字封存(病案室保存原件)
(三)病历复印的内容要求1、可以申请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人员及机构:
a、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
b、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
c、保险机构。
2、申请人应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a、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b、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c、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为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d、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e、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身份印件,经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3、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在以下任一情况下,可予以复印或复制:(必须在医务人员在规定时限完成病历资料后予以提供。)
a、患者转科的。
b、长期住院患者间隔一个月以上提出复印或复制要求的。
c、患者在本机构诊疗活动终结的。
d、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
e、患者死亡的。
f、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4、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可包括。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5、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应当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并经医务科审核。
6、病案室指定人员负责病历资料的复印工作。特殊情况外,由家属、医护人员共同去院外复印,费用由患方支出。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应在申请人在场情况下进行,复印或复制完后,经申请人核对无误,方可在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
7、病案室应设立病历复印登记本,申请人充分查对病历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必须签字留档。
8、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院负责医疗效劳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其代理人在场情况下封存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病历由医疗质量监控的部门专兼职人员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9、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卫生部规定或当地查阅档案规定收取工本费。
2023、申请人复印或复制的病历应妥善保管,无特殊情况不予重复复印或复制。
五、计算机管理制度1、注意开关机的顺序,一般开机顺序是先开显示器,后开主机;关机顺序那么相反,先关主机,后关显示器。
2、不要频繁开关主机电源,开关之间至少要间隔2分钟以上,应尽量使用热启动键或复位键。
3、绝对不要在带电状态下翻开机箱,插拨各种接口卡和连线,带电插拨是十分危险的,轻那么造成短路,重那么烧毁。
4、关闭显示器后等5分钟,待热量散发后再盖上防尘罩。
5、在驱动器工作过程中(即指示灯亮时),不要插入或取出软盘。
6、不要过于用力敲击键盘。
7、要防止液体或其它杂物(特别是金属碎片)落入键盘内。
8、不用时应随手盖好防尘罩,防止灰尘进入。
9、酷热的天气和雷雨天尽量不要开机。
六、计算机房管理制度1、机房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机房动用仪器、设备。
2、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3、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档,定期核档,做到帐物相符。
4、作好计算机和相关设备的维护工作,确保计算机和相关设备的完好无损。严格执行机房管理制度,不得在室内违规操作,假设不听劝阻所造成的损失,必须由人全部赔偿。
5、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做好准备工作,使用完毕,做好使用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6、保持机房、仪器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不准随地丢弃废物纸屑,不准随地吐痰,严禁吸烟,不得任意调换座位。
7、做好平安防范,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平安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开关和门窗。
8、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作好整理,并按要求存放,否那么作违纪论处。
七、图书室管理制度1、为加强医院图书等资料的管理,防治医院文化资产流失,完善图书室的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2、但凡经医院财务报销购置的图书、电子信息物品,经财务审核入账,由图书室验收、登记、归档管理。
3、凡参加医院公派学习、交流的人员,由医院支付费用的图书及资料,由财务报销审核入账,归档到图书室管理。
4、图书室设有专柜,由图书管理员分类、编目、科学管理,保持图书整洁,防止破损,方便阅览,严格执行借阅制度。5图书室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