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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户外广告
专项
整治
方案
2023年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2篇
第一篇
为推动我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依据市高架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高架环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以“规划前置、减量净化、标准提升〞为原那么,组织力量对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撤除一批不符合要求的违章广告,保存一批交通转换区的节点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商业广告,全面提升我区高架环“城市景观廊道〞新形象。
二、整治目标
依据市统一规划,我区高架环两侧120米红线外侧至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实行分步实施的方式,共撤除商业广告24处:
(一)2023年5月18日前,撤除21处商业广告设施,其中高炮13处、屋顶5处、墙体3处;改造提升装饰城周边4处商业广告设施;
(二)2023年12月31日前,撤除屋顶2处,桥身1处。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元月31日前)
由区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区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状况、设置期限、收费状况等信息。
(二)规划论证阶段(2023年2月28日前)
由市规划部门组织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总体设计,明确整治目标。依据市统一规划,区制订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部署发开工作于2023年3月上中旬完成。
(三)前期对接阶段(2023年3月31日前)
由区整治办牵头,抽调局部工作人员,实行分组包干,会同属地政府与列入规划撤除的广告产权人进行工作对接,宣扬高架沿线广告整治相关规划、要求和政策,做好产权人的思想工作,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完成现场勘查、询问笔录以及广告撤除工作的法定程序。
(四)整治实施阶段(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对于列入规划撤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区城管局牵头,依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在整治方法上,以限期自行撤除为主,组织强行撤除为辅;在政策措施上,依据广告的具体性质,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在整治力量上,以区城管局执法大队为主体,会同市执法支队、区工商、公安及属地政府,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动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违章广告自行撤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享受经济补偿政策的各类广告,自行撤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专项整治工作原那么上于4月30日前根本完成。
(五)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5月1日至5月18日)
比照专项整治目标,由区整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四、组织领导
区成立高架环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牵头,会同区规划、住建、城管、财政、公安、工商以及镇、镇,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是2023年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我区城市窗口形象的重要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落实人员,明确分工,尽快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依据市统一规划部署以及区高架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由区整治办牵头,镇、镇负责列入规划撤除、产权属于自身或村集体资产的大型商业广告的整治;区城管局负责其它大型商业广告的撤除、提升工作;规划、住建、工商、公安等部门协作做好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经费,经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区财政列支。
(三)明确措施。列入规划保存和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原无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相关要求,扎口区城管局统一补办审批手续;列入规划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担当;产权人不愿投资改造的,敬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凡产权人(单位)不协作专项整治的,依据广告市场准入制要求,在确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全区范围内的广告经营活动。
其次篇
一、指导思想
城区户外商业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区整治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组织力量对城区范围内户外商业广告进行标准整治,通过撤除一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违章广告,保存一批主要交通节点的商业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户外广告,全面提升城区市容环境水平。
二、整治范围
1、在原中心城区区域的根底上,扩大至镇、镇和高新区北区行政管辖边界。
2、高架、高铁段。
三、整治对象
城区范围内的各类宣扬围档、墙(体)面、楼(屋)顶、高炮、落地、桥梁(含“三高〞跨道桥梁)、大型电子屏等商业广告。
四、整治目标
(一)符合规划。城区范围内大型户外商业广告,均具备规划前置许可,并会同区规划部门完成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减量净化。撤除取缔一批不符合规划、擅自设置或违反设置技术标准的违章广告设施和泊位,实现“总量得到削减、视界得到净化〞的要求。
(三)标准提升。标准留存广告设施的设置,完成主要交通节点商业广告的改造提升;完成大型户外广告平安检测及局属产权广告设施的修理、保养工作;完成欠费泊位清理、催缴工作。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专项整治,详见区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五、时间及步骤
城区户外商业广告集中整治工作,从2023年2月10日开头,至2023年6月30日结束,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2月28日前)
由户外广告科会同执法大队完成城区户外商业广告的调查摸底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状况、设置期限、收费状况等信息采集;以道路或商业综合体为单位,统一完成编号和登记工作。
(二)方案论证阶段(2023年3月10日前)
结合已有道路、综合体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依据户外广告与区域环境相适应、与城市功能相协调、与人文景观相融合以及严控总量、美观平安等要求,制订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提交局办公会协商 。部署发开工作于2023年3月10日前完成。
(三)前期对接阶段(2023年4月30日前)
由领导小组牵头,会同执法大队、正源公司与列入撤除的大型商业广告产权人(单位)进行工作对接,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宣扬广告整治相关要求和政策,认真细致做好产权人(单位)的思想工作,并完成现场勘查及询问笔录。
(四)整治实施阶段(2023年5月11日至6月20日)
对于列入撤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执法大队牵头,依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撤除工作原那么上于6月20日前根本完成。在整治方法上,实行先限期自行撤除,后组织强行撤除;在整治力量上,以执法大队为主体,区工商、公安、属地政府等部门协作,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动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五)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比照专项整治目标,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并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六、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区规划、财政、工商、公安、镇、高新区北区、镇等部门,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组长由许岳兴书记担当,何国栋、周志华、徐建峰任副组长,组员由户外广告科、执法大队、中队、高新区北区中队、正源公司负责人组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户外广告科牵头负责商业广告信息采集及前期对接;执法大队牵头负责户外商业广告的撤除工作;正源公司牵头负责平安检测及局属产权相关广告设施的修理、保养工作。各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实行分片负责,明确工作内容、标准准时限,确保工作效率。
(三)强化政策措施。
1、合同期内的各类商业广告,原那么上保存广告泊位,并按原协议执行商定的相关事宜。
2、合同期满的各类商业广告:
(1)属于无规划、无审批、无交费的,在2023年5月10日前,除交通主要节点外,如不能供应规划许可、不办理审批手续的,一律组织撤除取消泊位;
(2)属于无规划、有审批、有交费的,在2023年5月10日前,除交通主要节点外,如不能供应规划许可的,一律组织撤除;能供应规划许可的,按新规定的执行。
(3)属于有规划、有审批、无交费的,按新规定核收费用,否那么组织撤除。
(4)属于有规划、无审批、无交费的,在规定时限内如不办理审批手续的,一律组织撤除。
3、列入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单位)担当;产权人(单位)不愿投资改造的,敬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或组织泊位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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