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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XX省农业厅启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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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农业厅 启动 汶川 震灾 恢复 重建 规划 编制 工作
XX省农业厅启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 XX省审计厅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资金项目阶段性跟踪审计情况公告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今年以来,XX省审计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总体部署,组织全省审计机关2292名审计人员、785个审计组,分阶段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和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截至2023年7月31日,各级审计机关已跟踪审计恢复重建项目1411个,审计项目总投资270.77亿元(主要为政府投资项目,对社会捐赠资金、港澳特区政府援建资金等特殊资金将另行专项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规定,现将阶段性跟踪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本情况 (一)资金方案情况。 财政部、国家开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包干总数和分类控制数的通知下达我省中央财政“5.12〞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包干总数2203.43亿元(2023年498.93亿元,2023年897.35亿元,2023年807.15亿元),全省各级政府方案安排灾后恢复重建资金41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筹集安排270亿元(2023年已下达93.86亿元,2023年—2023年176.14亿元)。 (二)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23年7月31日,全省已到位财政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257.88亿元。其中: 1.中央补助资金1043.14亿元; 2.省、市、县地方财政214.74亿元。 (三)项目进展情况。 根据省发改委提供的资料反映,全省纳入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XX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年度方案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方案32728个,方案项目总投资8858.39亿元。截至2023年7月31日,已累计开工23102个,占项目方案总数的70.59%,其中学校3120个、医院1651个、城市住房重建20.73万套、农村住房重建126.29万户;已完工项目14759个,占已开工项目的63.89%,其中学校613个、医院257个、城市住房重建5.35万套、农村住房重建117.9万户;已开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4249.43亿元,占方案投资总额的47.97%。 二、灾后恢复重建阶段性审计总体评价 审计结果说明,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执行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坚持城乡住房等民生项目优先、学校医疗机构等公共效劳项目优先、交通、通讯等根底设施项目优先的原那么,全面推进恢复重建工作。各责任主体部门认真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积极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各单位资金管理使用上的“高压线〞意识较强,对重建资金拨付使用实行同步检查、同步审计、全过程动态监督。目前,全省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总体情况良好,审计尚未发现大的违法违纪问题。但是,由于灾后恢复重建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集中、资金量大且情况错综复杂,审计也发现了一些有待改进和标准的问题。这些问题,已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审计机关所提出的1448条审计建议,目前已采纳并整改1231条,其余正在落实之中,审计机关将继续跟踪,催促整改到位。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形成原因及目前整改情况 (一)资金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 1.少数地方未严格执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的管理规定。经抽查,盐亭、旌阳、旺苍、苍溪、XX县区、南江、巴州、大竹8个县共计7.29亿元恢复重建资金未纳入专户管理,一些单位对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未实行专账核算,个别地方恢复重建资金利息收入未纳入专户管理,个别金融机构未及时计付恢复重建资金存款利息。 2.个别地方恢复重建资金使用不合规。XX县区有3个镇分别存在截留农房维修加固资金10万元拟安排用于修建敬老院、将农房补助资金3万元转作村级工作经费、在向农户发放补助金时抵扣村道公路集资款的违规行为;达州市通川区磐石敬老院挪用14.53万元农房重建补助资金支付历年工程欠款。 3.大量恢复重建资金沉淀在中间环节,增大了管理难度和风险。审计抽查发现,有9个县共计28.43亿元资金从财政专户拨出后沉淀在主管部门、乡镇和其他单位等账户,不利于资金的严格监管。 形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地方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专户设立及其运行要求的理解出现偏差;二是由于一些地方项目推进速度较慢,加之工程款必须按进度拨付,致使大量建设资金沉淀在中间环节;三是灾后重建项目多、任务重,少数地方对弥补管理上的一些缺陷抓得不够及时。 审计机关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了整改建议,各地采取积极措施进行了认真整改。对未纳入专户管理的恢复重建资金和利息收入已纳入了专户管理,对挤占挪用的资金已归复原渠道;各地进一步优化了资金下达流程和拨付方式,减少中间环节,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制度;对重建资金的支出管理,实行资金拨付同步检查和不定期巡查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资金管理的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一些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不严格。有的项目未严格进行公开招投标,个别工程项目不正常低价中标,一些项目合同签订不符合有关规定,合同关键内容缺失。XX县区一些建设项目中标价低于财政评审控制价20%以上,少数项目低于30%以上,投标单位为了到达中标目的,标书中主要建材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XX县区人民医院外科大楼项目地勘合同中,对地勘单位如勘察不准确应承担的责任等规定不完整;XX县区购臵教育仪器设备462.85万元,所签采购合同中未规定相关验收要求和违约追偿责任,导致供货方不严格履行合同,所提供的计算机配臵及技术参数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 2.局部项目建设管理不够到位。抽查XX县区桂贤乡松林小学项目,发现施工单位不按图纸施工,虚报冒领工程进度款;跟踪审计XX县区南坪中学等三个项目,发现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设计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不利于业主单位控制工程造价;在其他地方抽查项目还发现,存在一个监理人员监理多个工程项目、未压证施工、监理人员无资质等情况。 3.上报重建项目进度和完成投资额不够准确。一些地方将财政拨出项目资金额作为已完成投资额上报,将已批准立项的项目作为已开工项目上报,影响了开工项目及投资完成情况上报数据的准确性。经抽查,有6个县多报恢复重建项目完成投资额3.51亿元。 4.项目设计变更未按规定报批,局部项目未按工程进度拨付款项。XX县区有3所中学的学生宿舍楼工程,设计单位未执行“学生宿舍楼为全框架结构〞的立项批复,擅自在设计中将“全框架结构〞更改为“砖混结构〞;XX县区建设局共收到县财政拨入专项建设基金2296万元,用于7个市政根底设施工程项目,现已完工5个,但至审计时给项目实施单位只拨付了工程款15.53万元,仅占拨入资金的0.68%。 5.局部项目概(预)算编制不准确,工程结算不实。XX县区通过对159个恢复重建项目开展概(预)算和结算审计,核减工程概算2.28亿元,核减建筑设备投资420.48万元;眉山市审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37个,审减投资额1371.26万元。 形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局部地方灾后重建实施规划的项目细化不及时,并联审批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效果不够理想,导致项目前期工作时间较长,局部项目推进速度仍然较慢;二是灾区具体承担勘察、设计、环评、监理、预算评审等业务的力量严重缺乏,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专业人员缺乏,直接影响了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进行,影响了对工程建设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严格监督检查;三是局部建设主管和业主单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对项目建设监管不力,对招投标管理不严格,对合同把关不严,对相关统计报表口径不统一,随意性较大。 目前,各地对上述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针对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各地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时制定了严格工程质量管理、严防违规操作、确保项目质量的措施;对工程监理不到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虚报冒领工程进度款等问题严格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处分,如XX县区、XX县区等地对违规施工单位给予了停工整改、停止投标资格、处以罚款等处理;对政府采购不标准行为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追究责任,如XX县区政府根据审计建议,对采购不符合质量要求问题已责成有关部门暂停支付采购货款,并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针对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完成投资额不准确问题,一些地方强化了根底工作,标准了项目和资金的统计口径,如XX市专门成立灾后重建项目统计组,加强了项目进度和资金拨付情况的统计管理;为加快项目推进速度,各地按照“程序不减、周期缩短〞的原那么,切实优化“并联审批〞制度,在严格标准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程序的同时,采取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要求、落实倒排工期等措施,项目建设进度明显加快;针对设计变更未经报批的问题,各地积极完善项目变更手续,标准项目变更程序,如XX县区制定了恢复重建项目变更审批管理方法;针对局部项目概算编制不准确和结算不实的问题,各地出台了恢复重建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方法,规定项目未经审计,不得办理工程结算,不得支付全部工程款项等。 (三)项目规划及方案管理方面。 1.重复编报项目投资方案。XX县区将城乡敬老院恢复重建工程1.29亿元列入“公共效劳〞项目上报,同时又在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程方案中重复上报。 2.恢复重建新占土地未按规定上报审批。XX县区妇幼保健站项目规划面积2800平方米,实际为异地新建3021.96平方米,目前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并即将开工,但至审计时仍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 形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编报规划时间仓促,上报项目时实际情况未摸清,承办部门把关不严,以及一些地方为争取项目到位,采取多头、多渠道上报等原因所致;二是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未到位,局部地方无力支付土地征用的报批费用,影响了土地征用的及时上报审批。针对上列问题,各地都采纳审计建议,认真进行了整改。目前,省发改委等部门及各地都加强了项目调整工作,尤其是省政府召开全省灾后重建规划项目、基金调整工作电视 会议以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目标,及时调整规划,科学制定方案,促进规划的全面实施。涉及恢复重建新占土地事项,各地都抓紧了上报、办理土地征用手续的工作。 四、审计建议 (一)认真落实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加快全省灾后重建规划项目、基金的调整,促进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与实际需求的尽快、有效对接。同时,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工作流程,尽可能缩短项目前期工作周期,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加大项目推进力度,为确保“三年任务两年根本完成〞的目标实现奠定扎实根底。 (二)进一步加强和标准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要加大对灾区技术支持的力度,切实帮助灾区解决承担勘察、设计、环评、监理等任务的力量严重缺乏、相关专业人员紧缺的困难,加大对招投标和工程质量监管的力度,防止出现超规模超标准、设计变更多、与实际需求差异大等问题,切实保障各类重建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进一步优化资金下达流程和拨付方式,减少资金流转的中间环节,加强各项支出的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和专款专用。同时,要抓紧对应急抢险、农房维修加固等专项资金结余的及时清理结算,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切实加强对社会中介和有偿效劳机构的监管,促进提高效劳质量。各级政府及其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参与灾后重建的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防止其超能力多头承揽业务行为,促进中介机构保证执业质量。 (五)严格执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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