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标兵材料共青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委员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青年联合会少先队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作委员会伊州团联发[2023]02号关于评选伊犁州青少年民族团结标兵的通知伊犁州直属各县〔市〕团委、少工委,口岸团委,州直机关团工委、畜牧团工委,各直属团委,州直大中专院校团委,伊犁军分区政治部组织处、武警8660部队政治部组织处,武警伊犁州支队政治处、武警伊犁州森林支队政治处、武警伊犁州边防支队政治处、武警伊犁州消防局政治处:为扎实做好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一步稳固和开展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加强对各族青少年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教育,宣传和树立在促进自治州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方面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青少年典型,自治州团委、自治州青联、自治州少工委决定联合评选表彰一批伊犁州青少年民族团结标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1、伊犁州青少年民族团结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由自治州团委、自治州青联、自治州少工委联合举行。2、推荐方式可以是组织推荐、他人举荐,也可以是毛遂自荐。组织推荐要由推荐单位填写伊犁州青少年民族团结标兵推荐表,他人举荐、毛遂自荐的可通过、信函推荐,推荐时提供拟推荐对象的根本情况和事迹简介,经自治州团委、青联、少工委初审后,填写伊犁州青少年民族团结标兵推荐表。二、推荐条件:1、坚持党的根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能够与党和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推进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奉献,能够带头维护民族团结,带头做好不同民族间同事、同学、邻里的关系,并且有较为突出的具体事例。2、评选范围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各族青少年。3、重点评选在“11.1〞抗震救灾工作和“学雷锋〞活动中涌现出的民族团结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4、在加强边防建设,增强军民、警民团结、兵团与地方团结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三、推荐方法:1、各县市团委、少工委,州直机关团工委、教育团工委、畜牧团工委,各直属团委,部队政治部组织处、政治处等单位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和评选标准,尽快部署组织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的评选表彰的组织推荐工作,并于2023年4月5日前,择优将本地区、本系统评选产生的青少年民族团结标兵人选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要实,字数在3000字左右〕、事迹简介〔字数在1000字以内〕、工作生活照片2张、推荐登记表一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