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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建设部
治理
建设
系统
商业
贿赂
实施方案
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那么版权所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开展,城乡建设的加快,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呈现出表现形式复杂化、采取手段隐蔽化、产生环节多样化、社会危害显著化等趋向。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滋生蔓延,既有企事业单位内控机制不完善、行为不标准的问题,也有市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以及体制机制制度不健全等原因。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对于维护公平竞争原那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广阔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建设事业和国民经济健康开展,促进反腐倡廉工作,都将产生深远影响。我们既要认清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又要认清其艰巨性和长期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抓好治理工作。
(一)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设部党组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扎实有序地开展治理工作。总体目标是:通过专项治理,使全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根本得到纠正,经营行为和行政权力根本得到标准,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建设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根本得到完善,推进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开展,形成行为标准、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建设管理新局面,确保建设事业健康开展、建设人员健康成长。
(二)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指导原那么
1、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统筹考虑,抓好结合:一是与整顿标准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市政公用市场秩序相结合;二是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相结合;三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四是与推进改革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2、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大局。要从开展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又要促进建设事业健康开展,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切实落实治理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并主动配合检察、监察等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二、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涉及的重点部位、环节和行为主体
(一)重点部位和环节。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主要集中在房屋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两大部位。前者主要发生在规划和市场准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房屋拆迁、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发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工程预决算、工程验收以及追加投资等环节上;后者主要发生在资产评估、取得特许经营权等环节上。
(二)行为主体。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主要发生在企事业与企事业、企事业与建设单位、企事业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之间。一是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即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房地产经纪和评估等中介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以及与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所涉及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有关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二是建设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或工程工程的监管者。三是负责规划审批、房屋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和其他一些实行审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些单位和人员既可能是行贿者,也可能是受贿者。
三、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的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监督检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自查自纠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根本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具体方法,指导、组织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这项工作从2023年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按发动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稳固成果等四个阶段进行。
(一)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发动部署(原那么上用1个月时间)。重在纠正错误观念,营造活动气氛。
1、召开发动大会,抓好思想发动。通过层层发动,使从业人员特别是经营管理者充分认识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认真组织学习,抓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第2页
好深化认识。主要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要求。
3、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宣传配合。通过简报、板报、内部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气氛。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原那么上用3个月时间)。各有关单位相对集中时间,深入查找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1、征求意见广泛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2、深刻剖析对照查。各有关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重点自查2023年以来的经营观念和行为。一查思想认识上是否有商业贿赂是市场交易的“潜规那么〞、单位开展的“润滑剂〞等错误观念,对治理商业贿赂是否有抵触情绪;二查经营活动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参谋费、效劳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那么,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查经营、财务、购销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有没有“小金库〞、账外账、账外物等。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要深刻,并认真总结教训,明确整改思路。
3、梳理问题准备整改。把自查的问题归纳整理,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重点。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原那么上用3个月时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各有关单位要上下联动,紧密配合。
1、扎实进行整改。各有关单位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全面的进行整改。但凡能够马上整改的,要很快见成效;整改需要一个过程的,需提出时限要求。
2、制定改进措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各有关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催促指导。
3、梳理整改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第四阶段。稳固成果(原那么上用1个半月时间)。各有关单位继续搞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1、继续搞好整改。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作出说明;自查自纠效果不好的,要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重新进行整改。
2、抓好建章立制。重点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稳固自查自纠成果。
3、认真进行总结。既总结成效,也总结缺乏;既总结经验,也总结教训,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二)监督检查
1、加强督查督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经常性的催促检查与重点抽查结合起来,从经营观念、市场行为、合同、财务审计、非生产性费用支出、非正常现金流等方面入手,看自查自纠是否落实。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要及时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从严处理,并记入信用档案。
2、建立信息专报与通报制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经验,相互交流借鉴。
3、建立联系点制度。建设部将确定一至两个地区和假设干企事业单位作为联系点,通过对联系点调查研究、催促检查、具体指导,帮助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探索和总结自查自纠工作经验,推动各地开展工作。各地也要建立联系点制度。
以上安排供参考,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把整改贯穿于自查自纠全过程,每一阶段结束后,都要将本阶段的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等情况报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11月中旬,要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汇总后报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建设部在分析汇总各地情况的根底上,将对局部地区进行抽查,抽查后形成报告报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四、严肃查办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案件
查办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案件和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要同步进行,相互促进。各级建设行政执法、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同处理违纪违法人员相结合,改变市场监管中查事不查人的状况,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一)组织力量排查线索,拓宽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渠道。一要对在自查自纠、检查抽查、群众举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进行分类登记、研究分析。二要充分利用公安、检察、工商、审计和纪检监察等系统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畅通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渠道。三要建立群众举报投诉商业贿赂问题的渠道。
(二)建立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协作机制。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检察、监察、司法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治理商业贿赂案件的合力。版权所有
(三)正确把握政策和适用法律,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要发动、催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向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代问题。对主动交代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房地产开发交易等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
五、建立健全防治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用开展的思路和改革的方法解决建设系统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强化管理,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自律机制。一要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经营、采购、销售、工程预决算等重点环节,管理、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监管,防止因商业贿赂做假账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要加强诚信建设。继续开展建设系统共铸诚信活动,建设诚信行业、诚信企业、诚信个人,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那么和职业标准,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那么。三要坚持依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抗商业贿赂。
(二)深化改革,修订、完善建设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一方面,在修订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时,注重完善对标准企业商业行为,杜绝商业贿赂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制度,遏制招标投标弄虚作假、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研究制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推进工程工程管理的实施方法;推进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继续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修订完善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方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完善特许经营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和标准行政许可;推进建设行业社团管理体制改革,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等,加强对企业等会员行为的约束。
六、加强对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
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