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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市长
墓葬
秩序
规范
发言
范文
市长在墓葬秩序标准会发言
同志们:
在当前各项工作十分繁忙的时期,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化殡葬改革、标准墓葬秩序发动会,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视,也反映出我市标准墓葬秩序的紧迫性和艰巨性。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分析问题,统一思想,全面标准墓葬秩序,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强力推进我市墓葬改革工作持续健康开展。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重点讲三点意见:
一、分析问题,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强力推行,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努力下,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省殡葬管理条例?和?省公墓管理方法?等政策法规执行比拟到位;全面推行火化,2023年5月1日实现了全境全员100%火化;规划建设乡村公益性墓地610个,有效减少了乱葬滥埋和大坟大碑现象;大力推行生态葬法,共建设生态墓地567处,2023年,90%以上的骨灰实现生态葬法处理。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存在许多突出问题:
1、从认识上看,存在两种倾向。一是畏难情绪较重。局部乡镇和行政村领导干部认为殡葬风俗是农村传统,引导群众转变丧葬习俗难度大,对抓好殡葬改革工作信心缺乏、动力不强。有的片面认为推进殡葬改革、标准墓葬秩序会引发群众信访问题,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工作力度不强,甚至一味迁就思想观念落后的群众。二是被动应付思想。局部领导干部平时注重抓项目建设、抓经济开展,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认识缺乏,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工作中被动应付,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个别部门职责不明确,错误认为殡葬改革就是民政部门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协调配合意识不强,还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从举措上看,存在三个不到位。一是宣传不到位。宣传教育缺乏深度、广度,长期性和实效性不强,对开展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法规没有宣传透彻,造成基层干部群众对推进殡葬改革的认识不够,政策法规不清楚,工作执行难到位,群众丧葬观念转变缓慢。二是管理不到位。乡村公益性墓地规划无序,点多面广,有的村每个自然村就建有一个公墓,特别是村规模调整后,有的村甚至到达16个。墓地建设档次低,道路、绿化、排水等根底设施配套不到位,难以推行生态葬法。墓地管理粗放,有的村把整座山都作为村公益性墓地,丧户可以随处乱葬。存在违规经营现象,通过收取较高的穴位费,接纳非本村死亡骨灰葬入本村公墓,严重破坏了殡葬管理秩序。三是整治不到位。各乡镇、街道执行殡葬改革政策不平衡,局部乡镇、村对墓葬管理的工作力度有所松懈,对超标准树大碑造大坟和乱葬滥埋、违法经营坟墓的情况执法不严、整治不力,给群众造成当前殡葬事务无人管、无相关殡葬法规约束的错觉。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农村富人违反殡改政策,违规建坟,在群众当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3、从成效上看,存在两个严重问题。2023年以来,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出现严重反弹,几乎到了失控的地步。去年,市委傅根友书记和陈锦标市长分别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反弹问题作出重要批示。一是超标准建坟现象严重。根据各乡镇、街道自查上报情况,全市公益性墓地内71%以上的坟墓属于超标准建坟,共有树大碑、造大坟等超标准坟墓3778穴。大局部墓碑面积是规定标准的两倍,墓穴面积是规定标准的3倍,甚至有局部超过标准的10倍多,建造的墓碑高达2.75米,墓穴占地面积40多平方米。二是乱葬滥埋现象严重。一些丧户私自将亲人的骨灰葬在自留山、自留地上,或是到村公益性墓地外买地、买山入葬。据初步统计,全市共有787穴乱葬滥埋坟墓,最严重的一个乡镇就有160穴。同时,生态葬法在我市大局部行政村停止推行。
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目前,我市的殡葬改革工作正处于一个深化提升的关键时期,必须及时把这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阶段性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否那么我市多年来推行的殡葬改革成果将前功尽弃。对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开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到,深化殡葬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的重要举措;是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村容整洁、乡风文明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更是加快推进我市打造“旅游胜地〞、“山水家园〞,全面提升城市形象与开展环境的现实需要。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着力稳固成果,标准墓葬秩序,确保殡葬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今年我市殡葬改革的重点是,进一步深化提升,深入开展违规建坟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标准墓葬秩序。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强势推进,全力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重点是抓好四方面工作:
1、合理规划墓区建设。主要是对全市乡村公益性墓地进行重新规划、审批,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改善环境,强化管理。在时间要求上,各乡镇、街道要在3月10日前完成规划选址,在4月底完成建设工作。要在对各行政村墓地规划进行初审后,统一上报市殡改办,由民政部门牵头,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参与,对全市所有的公益性墓地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发给公益性墓区证。在规划选址上,要符合乡镇、街道的总体规划,原那么上对原有符合规划要求的公益性墓地进行规划改造,修建墓区道路及排水设施。需要重新选址的,必须利用荒山脊地,避开“三沿五区〞〔沿铁路、公路、沿通航河道两侧视野范围和耕种区、风景区、开发区、住宅区、森林保护区〕和农民群众的居住点。在建设要求上,原那么上1个村建1个墓地,交通不便、人口分散的村根据实际情况最多可以建2个,鼓励联村或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设公益性墓地。要规划局部生态墓地,原那么上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生态墓地建设标准规划建设2个以上生态墓地。同时,各乡镇、街道要指导各行政村按照“生态化、园林化、艺术化、标准化〞要求,完善墓地根底设施,改善墓地环境,切实解决“定点安葬〞问题。特别是要结合全市“312〞新农村绿化运动,大力推进墓区绿化工作,确保绿化覆盖率不低于80%。
2、严格禁止乱葬滥埋和标准墓葬标准。重点是严格执行?省殡葬管理条例?、?省公墓管理方法?和我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标准墓葬秩序的假设干意见?等政策法规,及时纠正查处乱葬滥埋、超标准建坟、公益性墓地超范围经营和收费不标准等问题。一是严禁乱葬滥埋。在新规划建设的乡村公益性墓地投入使用前,骨灰一律按规定标准葬入原村公益性墓地内,自5月1日起,必须葬入经审批合格的公益性墓地或市公墓内。今后乱葬滥埋的,要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一律通知限期迁移或组织平毁。严禁公益性墓地从事经营性活动,接纳非本效劳区域内死亡人员骨灰葬入,一经查实,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二是严格标准墓葬标准。原那么上一个墓区内的墓穴面积、墓碑面积和制式要统一。具体标准是: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大于0.7m2,双穴不得大于1m2;墓碑面积单穴不得大于0.4m2,双穴不得大于0.6m2;墓碑放置后顶端距地外表高度不得超过0.8米。墓碑制式在不超标的前提下,由各乡镇、街道或各行政村确定,丧户到村里统一定制领取。墓葬穴位由村里统一安排,原那么上按顺序或一行内抽签确定,不得隔行选择。今后凡在公益性墓地内超标准建坟的,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一律通知限期改正或组织撤除。
3、积极倡导“小碑型〞生态葬法。生态墓葬占地面积小、墓区绿化好,有利于群众节约墓葬本钱,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下一步,要继续积极推行生态葬法。在建设标准上,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生态葬法的通知?〔江政办发[2023]13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墓地绿化覆盖率必须到达80%以上;墓碑的尺寸大小控制在40㎝×50㎝以内;墓碑可平放或倾斜放,离地面高度控制在0.15米以内,倾斜放的墓碑与草坪的倾斜度不得超过15度。在具体要求上,推行“小碑型〞生态葬法的村,要严禁骨灰在生态墓地外乱葬滥埋,从5月1日开始,所有生态墓地使用区域内的骨灰必须葬入经审批合格的生态墓区内〔包括迁坟〕;凡今后乱葬滥埋的,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一律通知限期迁移或组织平毁;严禁在生态墓地内超标准树碑建坟,发生超标准建坟的,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一律通知限期改正或组织撤除。在建设经费上,生态墓地建设经费实行分级负担,由市、乡两级财政以奖代补和村级集体经济共同承当的方法解决。
4、集中开展违规建坟墓葬整治。整治时间从3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整治对象是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2月16日期间的违规建坟。整治步骤主要分三个阶段:一是调查核实。各乡镇、街道要发动辖区内违规建坟户,自觉向本村申报违规建坟情况。在各村申报根底上,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对申报情况逐户调查核实,登记编号造册,于3月10日前上报市殡改办,并对申报和核实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集中整治。各乡镇、街道于3月12日前向户主发出清理迁移或绿化覆盖违规建坟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和村要集中精力,组织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催促户主按时整改,确保在8月30日前完成清理整改或绿化覆盖。对逾期未整改迁移或绿化覆盖的违规坟墓,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强制撤除或平毁。三是检查验收。各乡镇、街道要每月底向市殡改办上报墓葬专项整治的进度。市殡改办将在8月底组织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对验收优秀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表彰;对验收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同时限时完成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三、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深化殡葬改革,标准墓葬秩序,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特别是对违规建坟的集中整治,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攻坚破难,狠抓落实,进一步稳固扩大我市殡葬改革成果。
1、要加强宣传,营造气氛。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的根底性工作和重要举措。每年4月份是我市的殡葬改革工作宣传月,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力度,把宣传工作做到村、做到户。要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纸专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通告、巡回宣传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具体内容、政策法规,教育群众转变观念,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标准墓葬秩序工作。特别在集中整治阶段,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开道作用,把整治通知书印发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着力形成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殡葬的强大声势。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支持作用,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对软磨硬抵、违规建坟的进行曝光,为推进集中整治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气氛。
2、要强化职责,齐抓共管。殡葬改革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充分发挥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着力形成民政牵头、责任在乡、村为根底、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按照职责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市殡改办要加大催促检查力度,建立完善通报制度,推开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要把殡葬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日常工作安排,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定期听取汇报,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这项工作时时有人抓,处处有人管。要强化考核,市委、市政府已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的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分值为5分,并签订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市殡改办年底还将对各乡镇、街道殡葬改革与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各乡镇、街道要相应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对联村干部和村干部进行专项考核。从下届村级换届开始,要把遵守执行殡葬改革政策法规情况列入村两委干部的任职条件之一。
3、要严格政策,依法整治。违规建坟集中整治是一场“硬仗〞、“攻坚战〞,任务艰巨。关键是各地各部门要消除畏难情绪,增强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高度重视,措施得力,真抓实干。会后,各乡镇、街道要抓紧制定整治方案,与各行政村签订工作责任书,精心部署安排,分层分类召开发动大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和违规建坟户座谈会,进行再发动、再部署、再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在集中整治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