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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党支部
换届选举
制度
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设置标准
按照党章规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缺乏50人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结合党员队伍实际,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支部委员会。
二、支委会设置标准
㈠党支部建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名委员组成,一般设1名支部书记、1名支部副书记、1名支部委员。
㈡支部委员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那么,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本届支委会由上届支委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委会选举产生。
㈢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在选举产生前,其候选人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选出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㈣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3年。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期换届改选。如因工作需要,拟提前或推迟改选时,须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党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补选。
㈤党支部可以从有利于党员开展党内活动的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党小组。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局部,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其小组长由各党小组民主推荐产生。
三、支委会换届选举
㈠酝酿推荐候选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各党小组酝酿推荐,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意见提出初步方案,征求各党小组党员意见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方案。其中,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推荐,差额比例不少于20%;书记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推荐。
㈡上报换届选举请示。支部向上级党委提出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把预备人选及根本情况报上级党委审批。
㈢召开党员大会选举。经上级党委批复同意后,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上一届支委会工作报告,并对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进行选举。党组织关系在支部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在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大会的主要程序:
1.本届支部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全面总结本届委员会工作,对下一届委员会工作提出希望。
2.选举监票人及计票人。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计票人由上届支委在不是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推选,由党员大会通过。
3.发票、填票及回收。监票人、计票人认真清点到会人数后,按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发放选票,选票采用无记名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填写选票时,同意的在其姓名对应的符号栏内划“√〞,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填票完毕后党员依次投票或由计票人回收。不能到会参加选举的党员不得委托填票和投票。
4.清点选票并统计结果。计票人、监票人对收回的选票进行核对、登记,并在统计汇总表上签字。
回收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新一届支委会成员的赞成票应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以上,对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按得票多少依次中选。
如中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缺乏的名额可在落选的候选人中进行差额选举,以得票多者中选,也可经大会同意对缺乏名额不再选举,以后另行增补,已进行两次选举均未选出的,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5.宣布选举结果。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由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报告计票结果,由主持人宣布中选结果。
㈣上报选举结果请示。支部将选举结果书面报上级党委审批,批复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
四、纪律保障
选举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表达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如选举中发生违反党纪现象,经调查核实后,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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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二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村党支部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应及时换届。
一、领导成员任职条件
1、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较好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市场经济意识强,有能力带着群众开展经济和走共同富裕道路;组织协调能力强,能统揽全村工作、顾全大局、善于协调各方面力量;原那么性强、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公正廉洁、具有奉献精神;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工作精力充分。
2、副书记和委员:政治立场坚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及工作能力;处事公正廉洁,群众威信高;有全局观念,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工作精力充分
二、换届选举程序
1、村党支部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并作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然后就开会大体时间及下届班子的设置名额向镇党委请示。
2、做好选举大会的有关准备工作。经镇党委批准后,写好工作报告,并广泛征求党员和各方面意见。组织全体党员酝酿讨论提出下届委员候选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就下届委
员候选人预备名单(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及选举大会的具体日期,向镇党委呈报第二次请示报告。经镇党委批复后,将选举会议内容和时间通知全体党员。
3、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到会人数应超过本支部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的五分之四,候选人得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中选。选举采用差额无记名方式进行。
4、将选举结果书面报告镇党委批准,并做好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三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村党支部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应及时换届。
一、领导成员任职条件
1、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较好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市场经济意识强,有能力带着群众开展经济和走共同富裕道路;组织协调能力强,能统揽全村工作、顾全大局、善于协调各方面力量;原那么性强、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公正廉洁、具有奉献精神;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工作精力充分。
2、副书记和委员:政治立场坚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及工作能力;处事公正廉洁,群众威信高;有全局观念,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工作精力充分
二、换届选举程序
1、村党支部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并作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然后就开会大体时间及下届班子的设置名额向镇党委请示。
2、做好选举大会的有关准备工作。经镇党委批准后,写好工作报告,并广泛征求党员和各方面意见。组织全体党员酝酿讨论提出下届委员候选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就下届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及选举大会的具体日期,向镇党委呈报第二次请示报告。经镇党委批复后,将选举会议内容和时间通知全体党员。
3、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到会人数应超过本支部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的五分之四,候选人得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中选。选举采用差额无记名方式进行。
4、将选举结果书面报告镇党委批准,并做好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四篇: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模版)商务局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党支部设置标准
按照党章规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缺乏50人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结合党员队伍实际,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支部委员会。
二、支委会设置标准
㈠党支部建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名委员组成,一般设1名支部书记、1名支部副书记、1名支部委员。
㈡支部委员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那么,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本届支委会由上届支委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委会选举产生。
㈢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在选举产生前,其候选人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选出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㈣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3年。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期换届改选。如因工作需要,拟提前或推迟改选时,须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党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补选。
㈤党支部可以从有利于党员开展党内活动的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党小组。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局部,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其小组长由各党小组民主推荐产生。
三、支委会换届选举
㈠酝酿推荐候选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各党小组酝酿推荐,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意见提出初步方案,征求各党小组党员意见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方案。其中,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推荐,差额比例不少于20%;书记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推荐。
㈡上报换届选举请示。支部向上级党委提出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把预备人选及根本情况报上级党委审批。
㈢召开党员大会选举。经上级党委批复同意后,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上一届支委会工作报告,并对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进行选举。党组织关系在支部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在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宣布选举结果。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由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报告计票结果,由主持人宣布中选结果。
㈣上报选举结果请示。支部将选举结果书面报上级党委审批,批复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
四、纪律保障
选举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表达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如选举中发生违反党纪现象,经调查核实后,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篇:党支部换届选举报告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报告制度
根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研究所的实际,对坚持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和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要在每年年初,向党员报告新一年党支部工作方案,年末,应向党员就一年支部主要工作进行汇报总结。
第三条支部学期工作方案应根据院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中心工作和支部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
第四条支部工作总结应对照工作方案的内容和支部目标管理方案,认真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新党员开展、党费收缴、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部门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第五条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遇到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第六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部委员会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
第七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应经过支部委员会认真讨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并提请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作出决议。
第八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经党员讨论、党员大会通过后,应上报到上级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