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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防火安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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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防火 安全管理 规定
防火平安管理规定 防火平安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中心防火平安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中心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将防火工作纳入会议、展览、管理、效劳等各项工作中,做到同方案、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第十三条剧场、报告厅、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和拍摄场所防火平安管理规定 (一)演播厅(室)录音室、摄制场所等及其相毗邻的房间,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加热设备、液化石油气灶及明火,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确因节目效果需要必须使用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时,须报保卫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防火平安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摄制场所必须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平安出口有明显标志和安装应急照明灯,不用的布景道具和无关物品应及时去除,不准在场内乱堆乱放,严禁堵塞通道和平安出口。 (三)摄制场所内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程。摄制、演播节目期间的照明灯具和电气设备,应有专业电工安装,不准贴靠布景、幕布等可燃物;配电线路应分别控制,不准使用铝线或铜铝线相接;移动的电器设备应用橡胶软线,导线之间的连接要采用专用插接头座,根据负载正确使用导线,通过人行道部位,应做好保护;暂停或摄制演播结束时,要及时切断全部电源;设在景片上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有过流保护装置,导线应采用双护套线;遮光纸遮光板应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高温灯具不准直接放在可燃的灯板上。 (四)摄制场所须设平安值班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天摄制、演播结束后由专职消防员和场所平安值班员共同进行平安检查,确保平安后做好记录,再交接班。 (五)演播厅(室)录音室,摄制场所内的天桥、幕布和场景周围,配电室、灯火操作室等部位,均须配备足够、有效、轻便灭火器材。 (六)摄制场所不准用于展览、展销、开会或接待客人。 (七)摄制场所的防火平安工作,由摄制场所主管部门负责,摄制演播节目期间的现场消防工作,有摄制组和场所管理单位共同负责。摄制演播组负责制定防火平安制度和应急措施,并与摄制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保卫部指定 专职消防人员进行现场平安检查,监督执行防火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八)对幕布应作阻燃处理,经消防检测合格前方可使用。 (九)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四条教学试验室防火平安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不准随意接拉电源线路和增加电器设备,如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临时接拉线路用完后及时撤除。 (二)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严禁使用电加热设备;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少量的可燃易燃液体应放置在专用铁柜(箱)内,并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三)实验室必须有明确的防火平安制度和平安员,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四)工作人员应熟悉试验工作的特点和操作规程;熟知具有危险性的部位及消除的方法,时刻提高警惕,及时进行平安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五)工作人员要会保养灭火器材、会报警,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电源,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 (六)试验工作完毕,要认真进行平安检查,确认平安后,切断电源,关窗锁门。停电时要特别注意拉断电闸。 本条适用于计算机机房、打字室、复印室、小型录音室、电视编辑室、小型放映室等部位。 第十五条办公室、教室防火平安管理规定 (一)办公室、教室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少量易燃液体要放在铁皮柜内,加强管理。存有大量书刊、文件、纸张等可燃物品的办公室,严禁吸烟,并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 (二)对废纸、过期文件和其它可燃物品,要随时去除干净。在查找文件、资料时禁止吸烟。禁止燃烧废弃物。 (三)办公室内应设烟缸,烟头、火柴棍不准随地乱扔。 (四)每天下班、下课后要进行防火平安检查,确保平安后断电、关窗、锁门。 (五)禁止存有或使用电炉等电加热器;禁止在办公室、教室内烧水做饭。 (六)下班前要关闭计算机,拔下电源插头或关闭电源插座开关,电源插座应符合国家平安标准。 第十六条图书馆防火平安管理规定 (一)书库、阅览室、资料室、档案室内不得擅自安装临时电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安装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由正式电工按防火平安要求安装。 (二)书库等部位照明灯只许使用60瓦以下有防爆灯罩的白炽灯泡,禁止使用其它灯;灯泡与书之间要保持30厘米,书架与灯距50厘米,与墙距50厘米。书架之间不得堆放书籍和其它物品。 (三)库、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不准放置和使用复印机、电子计算机、缩微机、电视机、交流收音机、电熨斗、电烙铁灯电器设备,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库、室内不得留宿住人,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对书库、阅览室、档案室、资料室认真进行平安检查,确认平安后,关窗锁门,切拉断电源,方可离开。 (五)书库内必须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应熟知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性能、使用方法以及如何报警。 (六)火灾报警器应专人看管、监测,发现火警及时处理。 (七)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及平安门。阅览室、楼道应安装疏散指示标志。 (八)火灾报警器应专人看管、监测,发生火警及时处理。 本条适用于阅览室、资料室、档案室、书库等部位防火平安管理。 第十七条礼堂防火平安管理规定 (一)礼堂内禁止存放与当场演出无关的布景、道具和其它杂物。 (二)礼堂内禁止吸烟,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明火。 (三)不准擅自装卸电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电器设备或照明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安装和撤除,礼堂内所有移动的灯具均应使用橡皮电缆线,悬挂的灯具距道具、幕布等可燃物应不小于50厘米。 (四)演出使用的火焰效果,要设专人管理,使用礼堂开会、演出、放电影的单位应进行平安检查,无平安问题方可使用。 (五)演出结束后,使用单位和管理人员对礼堂做全面检查,确保平安后,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六)礼堂在演出时太平门不得上锁,并在靠太平门处留有工作人员座位,以便遇事能及时开门引导观众疏散。 (七)观众厅内不准增加临时座位,观众不准站在通道上观看,通道不准堆放影响观众疏散的物品。 (八)放映电影,必须由取得放映许可证的人员操作,并严格执行平安操作规程。 (九)礼堂内进行拍摄电影、电视、录音、录像或进行现场直接转播时,要严格执行播送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拍摄现场的平安规定。 (十)放映、演出的各场次之间,要留有充足的间隔时间(最短不少于30分钟)。要有足够场务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坚守岗位,明确分工,一旦发生意外及时开门,引导观众疏散。 (十一)舞台幕布应作阻燃处理,经消防检测合格前方可使用。 (十二)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八条体育馆防火平安管理规定 (一)馆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动用明火要向保卫部门申报,开具动火证并派专人看管,做好灭火准备。 (二)风筒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网架附近的风筒口周围严禁动用明火。 (三)因工作需要临时安装电气设备,须经有关部门领导同意,由电气专业人员安装。 (四)馆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灶、电炉子等炉具,禁止使用炉火取暖。 (五)馆内外的疏散通道、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六)在比赛、演出、放映电影或者进行大型活动时,馆内不准同时进行商品展销和舞会等有碍平安的活动。 (七)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要对馆内各部位进行平安检查,在确保平安后,值班人员方能交接班。 (八)值班人员要严格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馆内。 (九)体育馆设防火负责人,负责防火平安监督管理和消除火险隐患。 (十)馆内各部位配备的灭火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九条校医院防火平安管理规定 (一)药房、药品库内严禁烟火,门诊室、检查治疗室禁止吸烟。 (二)药品库内易燃液体、气体要与药棉、药布等分开存放,存放在平安地点并由专门人员保管。乙醇、甲醇、丙酮、苯等易燃液体应放在试剂橱内保存。髙锰酸钾、重络酸钾等氧化剂与易燃有机物必须隔离储存,不得混放。乙醚等过氧化物试剂应避光储存,开启的乙醚,不能在普通冰箱内储存。 (三)对日常使用的乙醚、酒精等要妥善保管,平安使用。用过的药棉、药布和包装药品的废纸等要及时清理。处理污染的药棉、绷带以及手术后的废弃物的燃烧炉,必须选择平安地点,专人管理,防止引燃周围的可燃物。 (四)酒精灯的点火灯头应为瓷制,不宜用铁皮,不得向燃着的酒精灯内添加酒精,熄灯用盖,不得用口吹。 (五)电器及电热设备要放置在平安地点,附近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炉要采取平安措施,使用后要及时切断电源。 (六)气罐、气灶要专人管理,正确使用,用其熬药时,要坚守岗位,防止漏气。 (七)医院内禁止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应到保卫处申请办理动火证,经审核批准后,采取有效措施前方可进行。 (八)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要熟知其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二十条学生宿舍、集体宿舍防火平安管理规定 (一)学生宿舍禁止使用一切电加热设备烧水、做饭、取暖。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热棒)、电水壶、电暖瓶、电饭煲、电火锅、电炒锅、电烤炉、电磁炉、微波炉等所有可用于烧水、做饭用的电加热设备,禁止存放、使用和安装电热毯、电暖气、浴霸等所有电取暖设备,禁止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等电加热用具。 (二)学生宿舍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存放和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灶及酒精、煤油、液化气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燃烧蚊香驱蚊;禁止使用蜡烛照明;禁止在楼内外燃烧废弃物;不得躺在床上吸烟和乱扔烟蒂。 (三)学生宿舍禁止私接电源线。相关专业的学生因学习需要在宿舍内使用、电视机等电器,经批准前方可使用,且供、电视机使用的电源线,必须由专业人员按标准安装,禁止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线。 (四)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劣质电源接线插座和劣质灯具。禁止使用塑料灯罩灯具和用纸作灯罩,禁止使用功率在60w以上的灯泡。台灯必须放在桌面上,不得放在床上使用。 (五)为电池充电禁止将充电器放在床上,禁止室内无人时充电和长时间充电。 (七)人员离室要关窗、锁门、关灯。 (八)禁止在楼道存放桌、椅、自行车和其它杂物,要保持楼道和平安门畅通。对安装在楼道内的应急照明灯和平安疏散标志应妥善保护,确保正常运行。 (九)消防器材严禁他用,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二十一条变(配)电室防火平安管理规定 (一)变电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北京地区电气工程安装标准、北京地区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平安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 (二)未取得高压操作证的电工,禁止进行高压作业。 (三)变配电室要保持整洁、枯燥、通风,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无关物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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