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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业生产资金恢复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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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业生产 资金 恢复 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资金恢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部署,坚持保障全年主要农产品根本供给目标不动摇,按照冬季损失春季补、灾区损失非灾区补、面积损失单产补的总体思路,统筹谋划灾后重建与生产恢复、灾区与非灾区生产、春季与全年农业生产,科学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抓紧开展春耕备耕,努力降低灾害损失,力争全年农业有个好收成。具体做到“三尽快、三及早、三确保〞,即尽快恢复损毁农业根底设施、尽快恢复鲜活农产品正常供给,及早启动各类农业建设工程、及早下达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及早开展春季农业生产,确保夏粮和全年粮食丰收、确保“菜篮子〞产品不脱销不断档、确保大灾之年无大疫。 二、恢复生产及重建资金分配情况 此次,省、州、县共安排恢复生产及重建资金260万元,其中:省补助恢复生产资金220万元,县政府补助10万元,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资金30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一)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辣椒、蔬菜产业生产基地建设。 (二)恢复生产资金230万元,其中。恢复生产用肥362吨,资金106.36万元;恢复生产用膜34620公斤,资金57.123万元;恢复生产用种4800公斤,资金6.485万元;对全县已受损968亩冬早辣椒苗进行叶面肥喷施和移栽后病虫害统一防治二次,资金15万元;对受损鱼塘进行修复,资金35万元;对受灾养殖户进行鱼苗、饲料补助,资金10万元。 三、恢复生产及重建资金使用方式 一是对受灾农作物的改种抢种补种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进行物资补助;二是对受损农田及大棚等根底设施的恢复建设进行物资补助;三是对加强田间管理采取的农艺措施如补肥、追肥、防冻、保苗等进行物资补助;四是对开展鱼塘和渔业养殖设施的修复,水产品的种苗等进行物资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抓住重点,提高认识 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把当前恢复农业生产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深入基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力以赴抓好恢复生产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切实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XX县区灾后恢复生产及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局,由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灾后恢复生产方案及资金使用方案的制定,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的领导,确保救灾物资及时兑现到农户手中。 (三)加强管理,认真督查 一是各乡(镇)、场要制定合理的救灾物资分配制度,加强救灾物资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做好救灾物资分配工作。二是各乡(镇)、场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灾区的各项恢复生产工作,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好技术指导效劳。三是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将催促有关乡(镇)、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乡(镇)、部门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五、相关要求 (一)县农业局要在20x年3月10—3月25日前组织好各种物资调供;并及时分配至各乡(镇)、场;同时,迅速组织工作指导组深入灾区,抓好技术指导,帮助农民尽快恢复生产。 (二)县财政局要加强对恢复生产及重建资金的监管,加强资金使用目标、重点和效益的跟踪督查,确保资金全部用于农业和恢复生产方面,不得用于非农工程、不得用于行政事务开支、不得挤占、挪用、截留、虚报、冒领。 (三)各乡(镇)、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再接再厉,迅速行动,全面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部署,掀起农业灾后恢复重建热潮。一是在20x年3月20日前制定救灾物资分配方案上报县恢复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二是于20x年4月10日前将各种恢复生产物资兑现到农户手中;三是于20x年4月15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物资分配登记表上报县灾后恢复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县恢复生产及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x年4月15日—20日前组织工作人员对各乡(镇)物资补助及恢复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内容总结 (1)负责灾后恢复生产方案及资金使用方案的制定,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的领导,确保救灾物资及时兑现到农户手中 (2)同时,迅速组织工作指导组深入灾区,抓好技术指导,帮助农民尽快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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