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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村
低保
专项
治理
工作
要点
2023年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全州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全国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发动大会、省委、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及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有关工作支配,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不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措施,完善制度机制,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斗、总体战、阻击战供应坚韧纪律作风保证。
一、重点任务
(一)围绕应保尽保,清理订正农村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对标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排查低保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状况,重点对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状况进行全掩盖排查,检查是否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是否存在低保兜底对象仍未解决“两不愁〞问题;是否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力量和局部丧失劳动力量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是否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是否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前脱贫不脱保政策。
(二)围绕应退尽退,清理订正遗留、不作为问题。对标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要求,是否持续开展违规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的失地农夫、不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大骨节病等人员清退工作,逐步化解遗留问题。是否对享受低保时间长、家庭状况变化大,但未变更过的“长期保〞对象进行排查。是否准时对“死亡保〞现象进行准时排查。是否开展以财政供应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查处农村低保中的“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
(三)围绕应救尽救,清理订正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对标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临时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是否按规定对患病突发大事、意外损害、重大疾病等缘由造成根本生活受到影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是否按规定将返贫人口纳入临时救助;是否按规定将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是否建立救急难主动觉察机制、优化审核审批程序。
(四)围绕应养尽养,清理订正特困人员供应效劳落实不到位问题。对标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和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分散供应特困人员照料效劳的通知要求,检查是否准时将符合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应范围;是否为有集中供应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供应集中供应效劳;是否按规定与分散供应特困人员签订托付照料效劳协议以及托付照料效劳落实状况等。
(五)围绕应兜尽兜,清理订正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对标中心应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和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与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结合社区疫情监测开展排查等方式,检查是否深化了解、排查把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以及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是否按规定将因肺炎疫情导致根本生活困难家庭纳入兜底保障;是否按规定准时将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纳入兜底保障;是否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在线申请办理。
(六)稳固治理成果,加大群众反映猛烈问题查处整改力度。连续聚焦巡察巡查、审计检查觉察问题整改标准,对标对表全州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整治农村低保兜底保障、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清理社会救助政策不落实、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查处专项治理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外表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问题;查办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各县(市)、卧龙社会事业进展局要认真梳理专项治理开展以来觉察的问题以及整改状况,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对未整改和新增问题,要深化剖析缘由,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
(七)标准资金使用,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依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化排查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强化风险意识,加强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防范社会救助资金平安隐患。持续深化“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下决心订正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发放中存在的不准时、不精准、不标准现象,着力惩治、杜绝向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动脑筋、伸黑手问题。
二、工作举措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今年开展的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周密支配部署、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整治、边完善,准时总结提炼专项治理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完善并逐步标准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和问题线索查办机制等。
(九)建立工作台账。各乡(镇)要结合工作要点,依据本地实际细化年度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要认真梳理专项治理开展以来觉察的问题以及整改状况,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对未整改和新增问题,要深化剖析缘由,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要按月更新工作台账,准时全面报送工作进度,跟踪催促任务落实。州局将按季度收集各地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典型案例适时公开通报。
(十)加强实地督导。各乡(镇)要依据省、州统一支配部署,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纳入脱贫攻坚重要工作支配,做到觉察问题准时整改到位,稳固兜底保障工作成效。要加强实地调研督导,分析问题,催促整改,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直接调查督办,推动问题解决。要依据“四不两直〞要求,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群众反响较多、问题性质恶劣、负面舆情突出的地方,直插现场,实地督导处理,面对面地向救助对象和群众问需问策问效。
(十一)加大公开力度。各地要坚持“开门搞整治〞,连续通过主流媒体、微信微博、民政部门门户网站、基层综合效劳窗口等,加强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宣扬、专项治理工作状况介绍,讲好专项治理故事,广泛发动引导群众关注和参与,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要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标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 值守、事项办理,准时回应群众关切。要结合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救助对象、基层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开展问卷调查,用群众所得所感检验专项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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