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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改革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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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福
全军
官兵
改革住房制度造福全军官兵
改革住房制度造福全军官兵
--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负责人就房改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张海平张占辉本报特约通讯员崔彬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掌握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日前,记者就大家关心的问题,采访了总后基建营房部负责人。
记者问(以下简称“问〞)。这次军委颁发的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与以往改革相比有什么特点。
答:我感到这个方案有5个明显特点:一是改革力度大,跟上了国家房改的步伐,加快了军队房改进程,拓宽了向干部出售住房的路子;二是受益面宽,顾及到了方方面面的利益,买到房的得到了实惠,暂时不能买的也有希望;三是透明度高,将住房补贴与工资挂钩,表达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四是操作性强,房价、补贴、面积标准都很清楚,计算简便,人人都能算清自己的账;五是具有我军特色,方案总结了我军十多年的房改经验,既与国家的房改政策衔接,又突出了我军的特点,还借鉴了外军的有益经验,反映了广阔官兵的心声和愿望,凝结了全军上下的心血和智慧。
问。方案对在职干部住房保障是怎样规定的。为何规定在职干部主要住公寓房。
答。方案规定,在职干部主要住用公寓房,有条件的,经批准可以购置自有住房。这是从我军的现实情况考虑的。关于在职干部能不能买房,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按理说,地方干部能买房,军队干部也应该允许买房。但方案规定,军队在职干部主要住公寓房。这是军队房改与地方房改的重要区别。为什么军队房改要采取这样的政策。首先,我军是高度集中的武装集团,要求军人相对集中居住。其次,军人调动频繁、流动性大,不宜提倡过早在驻地买房。再就是,从目前财力来看,如果大家都去买房,马上全部兑现住房补贴,需要一次性拿出几百个亿,这是不现实的。当然,并不是完全不让在职干部买房,对有些情况,比方,接近退役的干部,公寓房保障不了的干部,有条件的,经过批准可以买房;家属没有随军的干部,如果确实需要在家属所在地买房,也可以发给住房补贴。随着军队财力条件的改善,在职干部买房还可以逐步放宽。应当看到,对于住公寓房的在职干部来说,虽然暂时没有买房,但住房补贴已经记入个人账户,终归是要兑现的。
问。方案对军队管理的离休干部如何实施住房保障。
答。针对离休干部住房安置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保障方法。对已安置住房,现有住房又符合出售条件的,可以购置现有住房;住房不符合出售条件的,可以购置经济适用住房或租住现有住房;对未安置住房,但住房已列入规划并开工建设的,可以购置或租住规划建设的住房;住房尚未开工建设的,可以购置经济适用住房。
问。方案对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干部的住房如何保障。
答。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干部的住房保障,要逐步与国家和军队的住房新制度接轨。方案明确了5种住房保障方法,即已安置住房的,可以购置或租住安置的住房;住房已列入第
四、五批安置方案并开工建设的,购置或租住已规划建设的住房;住房尚未开工建设和未列入安置方案的,可以购置经济适用住房;也可以自购、自建住房,维修私房或购置配偶所在单位的住房;也可以购置或租住符合出售条件的现有住房。
问。转业复员人员住房问题如何解决。
答。地方停止实物分房后,转业、复员干部依靠接收单位安置住房的方法已不适应新的形势。今后,转业、复员干部住房将逐步纳入国家社会保障系统,按照房源由地方提供,经费由国家安排,补贴由军队发放的原那么实施保障。军队售房区的住房和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经批准也可以按规定向转业、复员干部出售。有了这一新政策,长期困扰军队的难题将得到根本解决。
问。军队士官住房如何保障。
答。将士官也纳入了军队住房保障新体系,表达了军委、总部对士官的关心。方案明确,现役
五、六级士官分别比照营、团职军官住房保障规定执行,四级以下士官住用集体宿舍。退役士官比照相应职级退役军官的住房保障规定执行。
问。军队职工如何参加这次房改。
答:方案规定:军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不再实行实物分配,可以购置符合出售条件的军队现有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补贴方法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暂没有条件购房的,可以租住军队现有住房。
问:
为什么要实行住房补贴制度,住房补贴如何计算和发放。
答。这次深化军队房改的核心,就是建立住房补贴制度,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目的是使军队人员服役期间人人都能积累一笔住房资金,增强军队人员的购房能力,使他们服役一定年限后能够买得起相应的住房。这个制度,既坚持了国家、军队、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原那么,又充分表达了对军人的优待和照顾。方案规定,对2022年后提升为干部和选取为士官的,其住房补贴按月记账;现有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的住房补贴分段计算,1999年前的补贴一次算清记账,以后的补贴按月记账。住房补贴计算到退役退休为止,配偶方的补贴由其向所在工作单位计领,双军人的在部队都有住房补贴。购房补贴采取记账式管理,专项用于住房消费,不发给个人,经批准购房时兑现。
问。哪些人员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答。凡未按房改本钱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置住房或未参加集资建房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以及离退休人员,在退出公寓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或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时,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问。住房补贴比例和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根据军队单位遍布全国,全军工资标准统一,各地房价差异较大的特点,采取"根本补贴加地区补贴"的方法。在确定根本补贴比例时,我们把握了3条原那么,也就是,补贴比例可覆盖全军70%以上的人员和90%的地区,对遥远艰苦地区的干部要有所照顾。补贴比例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此,我们收集了各大中城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售价,根据军队人员的分布情况加权平均计算。同时,考虑到军人的职业风险、服役年限和配偶就业情况等特殊因素,月根本补贴比例确定为军人月根本工资的40.94%。在低房价地区购房,补贴不降低;在高房价城市购房,再给予相应的地区补贴。
问。军队人员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方案规定了军人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师职以下人员与中央机关各职级人员的补贴面积标准一致。
军官。正师职120平方米,副师职20235平方米,正团职90平方米,副团职80平方米,营职70平方米,连、排职60平方米。军职干部暂按正军职180、副军职165平方米计算。
文职干部。参照相应职级军官补贴面积标准计算。
士官。六级士官军(工)龄满26年以上的90平方米、不满26年的80平方米;五级士官70平方米,四级以下士官60平方米。
问。如何计算个人的住房补贴。
答:住房补贴主要依据补贴比例、个人根本工资、服役年限和职级等4项因素计算。计算公式为:
1999年前一次算清的根本补贴额=1999年12月份根本工资×40.94%×1999年12月(含)前的工作月份之和+每平方米每年8元×1992年6月前的军(工)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2022年后按月计算的根本补贴额=月根本工资×40.94%。
地区补贴在购房时另行计算。
问。已购房但面积未达标的如何处理。
答。对已经购置现有住房、安居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人员,以及已纳入安置方案在建的和已进点没买房的离退休人员,不予退房,不补面积,但要给予货币补差,使这局部人在经济上不吃亏,防止不必要的反复。具体补差方法,待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后另行制定。
问:
为什么要扩大现有住房出售。
答。目前,全军除干休所外,现有家属住房有数千万平方米,大大超过了编制员额的需要量。住房本来是一笔财富,现在却成了一个"包袱"。要突破这个难点,变"包袱"为财富,必须通过改革清理一局部,划出一局部,出售一局部,让旧房进入新体制。为此方案指出,将家属生活区划分为公寓区和售房区。公寓住房,是指保障在职军队人员工作居住的营区住房,不得出售,离职迁出;自有住房,是指个人购置的住房,产权归己,维修自理。逐步把售房区的住房卖出去,把公寓区住房管理好,这样不仅可以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而且可以带来良好的军事效益和社会效益。
问。如何划分公寓区和售房区。
答。公寓区和售房区的划分,既要保持营区的完整性,又要考虑售房的可行性。按照这个原那么,方案规定,各单位至少应保存一个完整的营区为公寓区,驻乡镇和只有一个营区的部队,原那么上不划售房区。公寓区应当靠近军事行政区,方便生活,利于管理;公寓房面积数量,应当保证单位编制人员住用需要,并为部队长远开展留有余地。对现住在公寓区的非军队人员,要通过调整、置换和优先安排购房等方法逐步迁出。售房区要求能够与军事行政区和公寓区分开隔离,能够形成独立院落;售房区占地面积应当和现有的家属住房数量相适应,房地产权属明确,没有国防工程设施,不影响军事平安保密。
问。售房区的住房怎么出售。
答。被划定在售房区的住房原那么上均可出售。但产权不明确、列入改造规划、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住房,非单元式楼房,平房,简易房,危破房,独门独院的住房,以及各大单位认为不宜出售的住房不得出售。出售住房必须报经总后勤部批准。方案规定,符合购房条件的军队人员,可自愿选择购置售房区内的现有住房或腾空的住房;居住军产住房的地方人员,确无其他住房的,经核准也可购置售房区住房。
问。军队现有住房出售如何计价。
答。鉴于军队售房工作比地方滞后,许多人没有享受到这一政策的实惠,局部干部的配偶没有工作或领不到住房补贴,尤其是有的老干部配偶已去世,还有遗属等特殊情况,近期,军队出售现有住房,实行两种计价方法。要求享受住房补贴,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计价买房;要求按原有售房方法计价买房的,不享受住房补贴,但可享受夫妇双方军工龄折扣等优惠政策。用哪种计价方法买房,由个人自主选择。
问。对个人购房面积有没有具体规定。
答。购置军队现有住房和军队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按照本人相应职级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选购。购置地方经济适用住房的,由购房者根据家庭经济能力自主确定。
问。安居工程为什么改称经济适用住房。
答。按照国家规定,安居工程统一改称经济适用住房。军队这样做主要是与国家的提法相一致,便于将军队的住房建设纳入社会的住房开展之中,争取国家和地方的政策优惠。
问。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按什么标准建设。
答。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后,个人的住房补贴直接与工资挂钩,买不买房、买多大的房,原那么上应由购房人根据家庭经济能力自主决定。但从节省土地、节约资源和军队人员的购房能力考虑,近期,军队自建经济适用住房,户型面积要有所控制,要按照各职级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组织设计建设。公寓住房建设仍按中央军委(1990)5号文件规定的面积标准执行。
问。集资建房与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如何并轨。
答。由于集资所建的住房产权不明晰,军队不经商后,单位集资建房经费无来源等情况,今后军队不再组织集资建房。已建成或在建的集资住房,地点在公寓区的,要逐步采取置换的方式,改作公寓住房;地点在公寓区以外,已建成的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补足差额经费后,为住户办理产权证书;在建的要按照方案的补贴标准和经济适用住房出售计价方法,标准出售。
问。军队人员购置住房能否申请购房贷款。
答:
为了解决军队人员购房资金缺乏问题,方案明确了3条贷款渠道:一条是军队委托贷款,拟在各大单位预留一局部售房款,委托国有商业银行办理;另一条是通过家庭同住人员,如配偶、子女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数额仍不够,可申请银行信贷资金贷款。这项业务的开展,能够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