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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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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的思考
新时期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的思考
当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经济建设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开展。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开展,我县整个社会面临转型,各种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贪污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不容乐观。与此相对的那么是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相对落后。尽管在上级纪委和省市县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中共屯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各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检组,积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勇于探索党政监督的新方式新途径,为屯留县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平稳开展做出了应有的奉献,但是仍然不能够完全满足新的反腐倡廉形势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机关建设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我县纪委监察局于2023年分设。目前共有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人员3人,实有工作人员25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人员1人,另有由各乡镇、部门和单位临时借调人员12名。
纪委班子成员共计7人,其中书记、副书记3人,纪委常委4人。监察局班子成员共计5人,局长1人〔由县纪委副书记兼任〕,副局长4人〔其中1人由纪委常委兼任〕。
目前,我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共计10个,均为科级建制,分别是:办公室、信访室、检查室、宣教室、纠风室、审理室、党风室、效能室、执法室、农廉办;事业机构1个: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在机关经费方面,我县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县纪委监察局机关以行政人员5000元/年、事业人员2023元/年的标准执行。
二、乡镇纪委及派驻机构建设情况
目前,我县全部14个乡〔镇〕党委、开发区管委会均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共设有专职纪委书记14名;县直单位共计派驻纪检组25个,设有纪检组长25名。
近年来,根据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我县在全县294个行政村全部设立了农村纪检监督小组。由村民选出一名村干部、一名党员和一名群众充任农村纪检监督员,组成农村纪检监督小组,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培训后上岗,主要起到沟通、调解和宣传作用。
三、存在问题
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情况总体良好,根本上形成了覆盖县乡村的三级纪检监察体系,同时,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也得到不断壮大。但是,仍在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归纳来讲,主要有以下五点:
一是机关编制数偏少,不能完全与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相适应。目前,我县纪委监察局承当着信访、宣传教育、案件查处、纠风、行政效能监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其他日常工作等多项工作,工作任务较重,但机关编制总数仅为24人,平均每个科室和事业机构只能配备1到2名工作人员,局部科室甚至没有专职室主任,人员明显缺乏,限制了工作的深入开展。人员配置较少的问题在乡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组表现尤为明显,乡镇纪委编制不落实、人员少、力量缺乏的问题突出。目前,我县很多乡镇纪委只有一名纪检书记,没有专职纪检干部,甚至兼职纪检干部也落实不到位。乡镇纪委几乎成了空设机构,处于无编制、无人员的为难窘境。这种状况明显影响乡镇纪委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干部兼职过多。整体上看,“一个机构一个人,一个人员多个岗”的情况在乡镇纪委中很普遍。乡镇纪检书记大多是本乡镇的班子成员,身兼多职,“兼而不专”造成“兼而不管”,没有多少时间和精力抓反腐倡廉建设。
二是干部综合素质偏低。目前,我县纪检干部相当一局部学历层次较低、年龄偏大,加上经费水平的限制,受专业培训的时机少,综合素质不高,业务能力较弱。特别是在乡镇一级,有的纪检干部由于自身素质以及种种客观原因的限制,几乎不会协助乡镇党委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的不懂办案也不会办案,定性不准,处分畸轻畸重的问题时有发生;
三是经费紧张,不能与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相适应。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案件查处、宣传教育、行政监察等工作的投入不断加大,但目前我县纪委监察局经费标准较低,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
四是局部机关单位纪检组的人事管理权限不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国税、地税、工商、质监以及电力、金融等垂直管理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组长的人事管理权限没有归属于县纪委监察局,而是归属于上级对口部门单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工作步调不一致、进展不力的问题。
五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工作落实方法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不够强,对上级的指示照搬照抄,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如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式方法上,与当前的中心工作结合度不够紧,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关度不够强,给广阔人民群众的总体感觉是流于形式的较多,惩罚的力度不大。此外,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既怕得罪领导又怕影响人际关系,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往往不了了之。
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局部领导观念落后、认识不到位
一是有的领导对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不够重视,认为只要经济搞上去了,小问题查不查无所谓,对于纪检监察工作能够促进经济开展认识缺乏;二是局部基层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会损害党委、政府形象,影响经济开展,挫伤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从而不敢大胆放手开展工作,更难以有所创新,影响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
〔二〕机构规格缺少权威性,干部专职不专用
多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建制一直沿用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党的各级纪委内部机构和干部职务设置的假设干规定〔中纪发[1988]8号文件〕,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纪检监察干部低职数、低规格配备的现象等屡屡出现,很大程度上削减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
另一方面,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不专用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一点在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纪检组表现尤为突出,虽然大局部乡镇、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都选举配备了纪委委员,但很多地方除了纪委书记外,其他委员实际上都是挂名的,一般不参加纪检监察工作;有的纪委书记虽然是专职,但却因为是乡镇〔机关〕班子成员,还分管着党务、综治、宣传等工作,以致无暇顾及本职工作,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很难保证专职专用。因此,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本职工作虚以应付,办案经验缺乏、质量不高,影响了业务能力的提高。
〔三〕体制上不合理,缺少专业性
当前纪检监察组织的管理体制、管理模式已经不完全适应当前形势开展的需要,特别是领导体制设置不合理。从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关系看,都是受双重领导,一方面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另一方面还要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在实际工作中,要真正监督同级党委领导却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工作中经常出现“畏难情绪、怕得罪人”的现象。
其次,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内监督的执纪执法机关,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应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但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既没有权威的执法主体资格,也没有严格的准入制度,更没有过硬的经费保障措施,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四〕教育培训不到位
在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教育中,还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图形式、走过场的现象依然存在。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知识更新不快,一方面自身学习不努力,往往以工作忙为借口,学习上缺乏韧劲、钻劲,缺乏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意识;另一方面,给予必要的培训时机相对较少,这是导致素质不高的一个主要原因。
五、全面创新,狠抓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针对目前我县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综合措施,狠抓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健康开展。
一、理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体制,从制度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事业兴衰,关键在人。党中央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开展的关键时期,向全党发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号召,新形势、新任务对做好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完成好新任务,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更上一个新水平,就必须适当增加机关编制数量,适当提高经费执行标准,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人力、物力上的保障;就必须进一步理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体制,明确权限、归属,形成团结统一、步调一致的一个整体,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推进提供体制机制上的保障。
二、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要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工作实际,努力创新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检查指导制度。由县纪委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业务指导。这既可解决局部基层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不重视,又可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二是建立健全联查联办案件制度,抽调局部业务能力强的基层纪委书记组成调查组进行交叉查处、联合办案。无案时,各自回到原单位抓其它工作。这既可解决基层发案单位查处力量缺乏的问题,也可解决各基层单位其它工作不丢的问题;既可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又可以锻炼基层纪委书记的办案能力;既可防止发案单位领导“说情”和亲情友情关系,又可防止基层纪委书记的“困扰”,可谓一举多得。
三、转变思想观念,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首先,群众利益无小事。基层纪检干部工作在第一线也是最前线,直接面对广阔人民群众,对于人民群众的疾苦、困难、难点和热点问题,对于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对于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腐败作为,需要基层纪检干部进行反映和处理,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其次,基层纪检干部担负着繁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许多政策规定需要他们去上传下达,许多工作任务需要他们去贯彻部署并组织完成。因此,各级领导必须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所处的重要地位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发挥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四、要着眼于提高整体素质,建立干部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一是要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二是要增强创新意识、大局意识、法制意识,坚持正义感,严于律已,依法办事;三是要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改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四是要采取综合的、专项的措施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知识素养;五是要通过参加实践锻炼、调查研究和经验交流等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六是要严格选调干部,严把质量关,使基层纪检干部队伍结构更趋合理、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
五、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保证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健康开展。一要健全内部监督的预警机制,加强事前监督,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要坚持“三个结合”,即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与同级监督相结合;三要突出内部监督管理的重点,把重要岗位、重要部门的领导干部等作为监督重点对象;四要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干部的社交、生活领域,注意八小时以外的监督,防微杜渐,健康开展。
“正人先正己”,只有把“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