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XX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XX省烟草专卖管理方法等21件规章的决定【发布单位】XX省【发布文号】XX省人民政府令第25号【发布日期】2022-2023-13【生效日期】2022-2023-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XX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方法(XX省人民政府令第25号)XX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方法已于2022年8月4日经省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22年2023月1日起施行。省长梁保华二○○四年八月十三日XX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方法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维护长江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和通航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第二条在长江江苏水域从事开采砂石(以下简称“长江采砂〞)及其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方法。本方法所称长江江苏水域包括本省境内长江干流河道、通江河道已建涵闸的闸下港堤之间水域、通江河道未建涵闸的从入长江的河口向上500-2022米的水域。第三条第三条长江采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划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采区、禁采期非法开采江砂。沿江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法采砂活动的第2页共8页打击力度,切实保障长江的防洪和通航平安。第四条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长江采砂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沿江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本方法的规定,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长江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长江南京航道局负责长江航道管理工作,江苏海事局负责长江干流水域环境及水上交通平安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长江通江河道交通平安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负责长江水上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长江采砂活动中的犯罪行为。第五条第五条长江采砂实行国家统一规划制度。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长江采砂规划和经审定的江砂开采可行性论证报告,拟订本省长江水域采砂规划实施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告,并报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航务管理局备案。沿江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长江采砂规划实施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长江采砂规划实施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组织实施。第六条第六条国家批准的长江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和禁采期由省人民政府予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