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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通信
企业
安全生产
管理
规章制度
通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通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陕西迅腾通信科技
2023年1月1日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那么,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奉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总体组织、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方案;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公司行政部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生产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并负责对公司员工〔各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那么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员由公司安委会任命。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职责分工
7.1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职责:
7.1.1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主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7.1.2 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改善劳动生产条件的方法和措施。
7.1.3 听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的有关工作汇报,对存在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7.1.4 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责任制,负责本公司安全职责的制定。在对公司的经济开展和生产建设进行重大决策及制定开展规划时,要同时考虑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具体政策和措施。
7.1.5 催促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1.6 组织制定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1.7 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7.2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职责
7.2.1 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定代表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2.2 组织实施本公司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2.3 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审批本公司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方案;
7.2.4 领导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7.2.5 领导组织本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7.2.6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7.2.7 在公司安委会的指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7.3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7.3.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公司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7.3.2 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方案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7.3.3 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7.3.4 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7.3.5 对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7.3.6 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4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7.4.1 项目经理是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生产、文明卫生、防火工作,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劳动保护全面负责;
7.4.2 组织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上级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落实到施工过程管理中,把安全生产提到日常议事日程上;
7.4.3 建立、健全项目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7.4.4 负责搞好员工安全教育,支持安全员工作,组织检查安全生产;
7.4.5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方针,及时落实整改;
7.4.6 发生工作事故,及时抢救,保护现场,上报上级部门;
7.4.7 不准违章指挥与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7.5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7.5.1 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
7.5.2 根据施工技术方案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提出技术实施方案和改良方案中的技术措施要求;
7.5.3 在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时,发现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有权提出更改完善意见,使之完善纠正;
7.5.4 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安全生产有责任进行管理,发现隐患,有权催促纠正、整改、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并汇报项目经理;
7.5.5 对施工设施和各类安全保护,防护物品,进行技术鉴定和提出结论性意见。
7.6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7.6.1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法令,认真学习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准,加强自身建设;
7.6.2 经常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处理;
7.6.3 坚持原那么,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和事,决不姑息,敢于阻止和教育;
7.6.4 对安全设施的配置提出合理意见,提交项目经理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应责令暂停施工,报公司处理;
7.6.5 安全员有权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进行监督,对违纪者进行处分,对安全先进者上报公司奖励;
7.6.6 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及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上报公司;
7.6.7 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工作的管理。
7.7 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7.7.1 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同时安排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7.7.2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作为施工员本身的应尽职责,在施工中同时检查各安全设施的标准要求和科学性,发现不符标准要求和科学性的,及时调整,并汇报项目经理;
7.7.3 施工过程中,发现违章现象或冒险作业,协同安全员共同做好工作,阻止和纠正,必要时暂停施工,汇报项目经理。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7.7.4 在施工过程中,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暂停施工,待安全整改和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准再施工;
7.7.5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诉安全员和项目经理采取措施,协同整改,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第三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八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8.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8.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8.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8.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根据事故汇报规定及时向主管部门或上级报告。
第十条 本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一条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篇二:通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机具、仪表安全,防止国家财产遭受损失,明确各部门对安全生产的职责,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原邮电部电信线路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劳动者为在公司从事劳开工作的员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公司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各工程处、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安委会委员。
第五条 安全保卫部在主管总经理和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 各工程处设安全检查员,由经理指定,其他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员由行政负责人兼职,各工程处、各生产部门因工作需要,无论人员分散到什么程度,都必须由部门领导指定一名安全员。否那么不准作业。
第三章 安委会的职责
第七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及设备、机具、仪表安全负责。
第八条 实行科学管理,及时发现研究解决不安全隐患,采取严格有效的预防措施,做到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及设备、机具、仪表的损坏,减少一般职业危害。
第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操作实施细那么加以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实施情况。
第十条 对发生的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不断的采取各种有效的手段和形式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第四章 安全事故名词定义
第十二条 劳动者在公司的劳动场地、劳动时间内,从事与公司生产有关的劳动作业而发生的伤残亡或虽不在劳动场地和劳动时间内,由于其它原因(如中毒、触电、火灾、住所倒塌等)而发生的劳动者伤残,以及使国家设备财产遭受严重损坏者,均列为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的人员称为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他是在时间、地点和事故原因上最接近事故发生的直接人员。
第十三条 事故的范围、性质和等级。
1、事故的范围可划分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机具、仪表损坏、丧失事故。
2、事故的性质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凡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或已经发现危急情况和事故隐患仍不采取应有措施,以致造成事故都是
责任事故。发生责任事故都应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