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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社会保险
基金
管理局
总结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年终总结
【篇一】
2023年,我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区人社局的工作部署,坚持科学开展,锐意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有方案、有部署、有亮点、有成效,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总体目标任务。
一、坚持人本理念,社保新政惠民利民。
(一)全民养老根本实现。结合我区城市化水平高的实际,创造性地设计了“新居保〞制度,将全体城乡居民纳入根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按照分两步走的要求,于2023年将全区农村居民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参保率到达97.8%,名列全市第一。在此根底上,从2023年1月起,率先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将区城镇居民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围,全区4900多名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直接享受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我区真正进入了全民养老时代,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二)社保待遇显著提高。与上一年度相比,各项社保待遇均有大幅提升。2月,调整我区2023年底前已按月领取和2023年1至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人员的工伤伤残津贴,调整后人均伤残津贴为1523元/月,增幅11%。3月,提高我区8.19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人均月增153元,人均到达1432元/月。3月,提高我区近6000名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人均月增144元,人均到达880元/月。
(三)历史问题妥善解决。深入解决早期离开企业人员社保问题,严格政策把关,继续做好早期离开企业人员的档案审核、确认、缴费、待遇审批等一站式效劳。特别是针对早期离开镇属企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补缴方法,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截止至11月30日止,全区累计办理2023名早期离开企业人员社保补缴业务(其中1091人申领了养老保险待遇),补缴社保费2023万元,有效解决了早期离开企业人员老有所养问题。
(四)社保覆盖不断扩大。延期执行“3545〞人员社保费补缴政策,精心组织我区城乡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截止至11月底,共办理了3109名“3545〞人员的社保费补缴手续,为2819名城乡居民办理了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手续。与此同时,积极协助地税部门开展社保扩面工作,催促企业为未参保的员工补缴社保费,共办理2520名企业员工社保费追溯补缴业务,追缴社保费2140万元,切实保障了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扩大社保覆盖面。
(五)社保转移有序开展。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政策规定,按规定流程和时限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并强化跟踪效劳,确保参保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顺畅。1至11月,全区共办理社会保险转出2124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303人,受到参保人的高度评价。
(六)工伤预防成效显著。按照国家新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要求,及时新增、调整工伤保险待遇工程基金支付标准,工伤死亡待遇标准增加了近20万元/人,提高一次伤残补助金计发标准,增加工伤人员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等基金支付工程等等,表彰了一批工伤预防(平安生产)先进单位,全区工伤预防和康复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加大保障力度,医保制度更加完善。
(一)提高医保待遇。从7月份开始,将区居民住院医保年度缴费标准由原来330元/人/年提高到490元/人/年,财政补贴由原来的50%提高到60%,居民住院医保的年度支付额由10万元/人提高到16万元/人,政策范围内的平均报销比例也到达63.3%,还新增3类居民门诊特定病种,居民医保政策更加惠民。
(二)健全结算机制。在全市首次探索建立了多元化的居民住院医保费用结算管理体系,将居民住院医保与定点医疗机构“总量控制〞的结算方式调整为“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为主、单病种付费为辅〞。居民住院医保在区内定点医院实现了实时结算等,各项医保新举措更加便民。
(三)强化监管手段。在全市首创“医保义务监督员制度〞。在全区各行业熟悉医保工作的人员中聘请了20名医保义务监督员,参与我区医保政策宣传、医保监督管理、收集和反映医保意见等工作,从而建立了社保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社会保险员驻医院进行全程跟踪、医疗保险义务监督员有效监督的行之有效的根本医疗保险监管体系。
(四)实施医药新政。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根本药物制度,及时发放药品补偿。2023年,共预付各项药品补偿金额247.87万元,使参保人及时享受零差价的药品,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等问题。
三、创新稽核手段,基金监管实时有效。
(一)社保稽核不断强化。一是拟定并通过区政府实施了禅城区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方法,积极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通过与公安户籍、计生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对碰、开展实地稽核、到相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取证、处理举报投诉等方法,及时查处骗领、冒领社保待遇的案件,截止至10月31日,共追回被骗领的失业保险金共计人民币11.4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保基金的平安。三是聘请常年法律参谋,依靠法律手段标准追缴程序,完善因违法行为造成基金损失的追缴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和法律手段相结合的能效,加大社保稽核力度。
(二)内控内审日益优化。一是拟定业务经办风险防范制度,落实层级审核职责,积极维护基金平安,力争在基金平安风险防范方面做全市的表率。二是拟定财务、信息、待遇发放部门三方对帐制度,严格控制社保业务风险点,确保基金的完整。三是深入开展各项经办业务的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送监督检查通知书,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三)资格认证全面完成。借助与公安户籍数据对碰、实地调查、邮寄信函等手段,通过 、短信、报刊等方法,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根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离退休人员领取根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顺利完成。截止至11月底,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率到达99.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率到达100%。
(四)专项检查效果良好。今年,我们分阶段对禅城区17间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居民门诊医保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个别医务人员过度诊疗、串换诊疗工程等滥用居民医保基金的问题,发出整改意见通知书12份,要求相关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进一步标准医疗效劳管理。
四、完善效劳体系,经办工作夯实有效。
(一)硬件设施更加完善。按省社保局统一的效劳大厅建设标准和形象标识,先后完成了祖庙分局、石湾镇分局的装修和搬迁工作。搬迁后的祖庙和石湾镇分局的办公环境舒适,窗口设置标准,效劳设施完善,成为我市社保经办效劳窗口的典范,省人大、市、区等领导屡次莅临检查指导,我区社保经办效劳形象得到全面提升。
(二)咨询效劳更加专业。安排专职人员、落实专门场所、开通专门效劳热线,首创社保统一咨询效劳工作平台,及时接听群众来电、处理12345行政效劳热线工单、回复网上留言等,有效减轻了业务科室和分局的咨询工作压力,也解决了群众咨询难等问题。截止至11月底,局咨询效劳工作平台共接听群众来电60164个(月均到达5469个),处理12345行政效劳热线工单2234宗,回复网上留言853条,答复率100%,在提高社保效劳质量的同时,实现了咨询效劳工作零投诉。
(三)数据清理及时有效。主动争取市社保局的工作支持,积极处理由于市社保及地税全责征收信息系统衔接不畅,导致在信息系统中间库堆积的大量不标准数据,共完成63562条参保人的参保历史数据清理,及时解决了因数据传输延迟导致参保人无法享受待遇等问题,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普法宣传更加到位。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开展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普法宣传活动。上半年,共印制各类宣传资料近10万份、悬挂标语120条、邮寄社会保险法手册7500多份。与此同时,开展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2场次,参加专题培训班8期,为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和经办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气氛。
(五)信访维稳务实有为。制定了处置信访工作流程和预案,关注群众聚焦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各项工作预案和要情上报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置了普立华公司、欧司朗公司员工医保卡个人帐户未能及时到帐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截止至11月底,共办结各类信访件159宗,处理业务举报、投诉63宗,办结率到达100%。
五、建立长效机制,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根据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各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学习市社保局廉政专栏的内容,组织观看机关作风建设暗访专题片,切实抓好队伍的廉洁建设和警示教育,筑牢广阔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二是业务培训及时开展。制定了全年业务培训工作方案,针对社保经办业务的实际,有方案、有步骤地开展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共组织全员业务培训4期,开展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5期,组织养老保险、保险关系、医疗保险等专项业务培训9期,有效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各项社保业务经办能力。
三是效能管理标准有效。认真执行区人社局机关效能建设监察考核(试行)方案,定期开展绩效考评,编制禅城社保效能简报,查摆效能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公开办事和投诉 ,及时处理各类行政投诉,确保与群众沟通渠道畅通无阻,机关作风建设全面加强。
四是党建团建有新成效。成立了区社保局党总支委员会,下设3个党支部,党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积极开展与清新县龙颈镇石东村、禅城区鄱阳村、同济社区的结对帮扶活动,慰问困难党员、群众和学生。局团支部荣获“区五四红旗团支部〞,1名党员荣获“区先进共产党〞称号,1名青年荣获“区青年建功立业先进个人〞称号,队伍活力有效激发。
2023年工作安排
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都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工作,并对社保经办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3年,我局的总体工作思路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在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强化基金监管、做好民生实事、提升社保效劳水平等方面,抓重点、攻难点,以超前的工作思维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再创禅城社保经办工作新成效。
一、实施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及时调整社保业务制度、规程和信息系统,配合开展现行法规政策的清理、修改和完善,确保各项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提高经办效劳水平。
二、办好各项民生实事。一是实现居民医保跨区结算。力争在明年1月1日将区居民医保上线市社保信息大系统,实现我区居民医保跨区结算,方便参保人看病就医。二是积极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全面完成市政府的给我区的发卡任务,提高社会保障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基金风险防范。制定并严格执行业务经办风险防范制度、财务、信息、待遇发放部门三方对帐等平安防范制度,进一步标准社保经办制度,落实层级审核职责,全力维护基金平安。
四、强化社保稽核力度。以禅城区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方法的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常年法律参谋的作用,积极查处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在居民住院医保方面:争取市有关部门考虑我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高我区居民住院医保在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面:争取市人社局将历年应执行未执行的养老保险政策总结归纳后,报省政府进行补调,并且在今后制定养老金调整方案时继续向待遇偏低人群倾斜,提高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充分调研,拟定完善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供区政府参考执行,并建议在区财力能够承受的条件下,逐年提高待遇标准。
六、切实抓好队伍管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定期开展基金管理平安教育,通过正面、反面的典型事例,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基金平安管理意识、平安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
【篇二】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上级以及市人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开展各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有效维护了广阔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一、根底数据
(一)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市各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