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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政工作示范村试行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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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民政 工作 示范 试行 方案
民政工作示范村试行方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民政根底业务工作,构筑民政诚信建设体系,推进全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开展,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开展“民政工作示范村〞建设,有助于从源头上夯实民政根底业务工作,打造诚信、务实、创新工程,提高民政工作办事效率。 第三条评定“民政工作示范村〞,应当坚持“自愿申请、严格条件、标准操作、验收评定〞的原那么。县民政局应加强与乡镇(开发区)的沟通,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做好“民政工作示范村〞的创立及评定工作。 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居委会暂时不参加评定)。 第二章评定条件及程序 第五条“民政工作示范村〞评定条件 (一)重视民政队伍建设,把民政工作纳入村“两委〞议事日程,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民政工作协管员(原那么上由村“两委〞干部或大学生村官兼任),并积极发挥民政协管员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民政工作任务。 (二)抓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标准化建设,并获得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称号。 (三)加强低保标准化建设,积极认真做好对本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申请、核对、评议、公示等工作,严把“应保尽保、应退那么退〞第一关,并及时上报乡镇(开发区)民政办。 (四)积极在资金、物资、义工效劳等方面为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提供帮助,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年底验收合格。 (五)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村级救灾应急有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抓好避灾场所管理。 (六)农村社区综合效劳中心设置标准,制度健全,工作开展正常,做到场所、制度、人员“三落实〞。 (七)稳固殡葬改革成果,认真落实骨灰盒跟踪管理制度,骨灰盒20230%存放在生态墓地或纪念堂,无发生尸体外流、乱葬滥埋及非法经营墓穴现象。 (八)居家养老效劳制度完善,有专人分管,老年协会作用明显,“银龄互助〞活动开展正常,或“星光老年之家〞到达三星级标准。 (九)上报各类民政工作数据、信息、台帐、报表等资料,做到及时迅速、内容真实、符合要求;没有发生虚假、冒领、伪造等现象。 (十)有重点优抚对象和移民的行政村,涉军、移民群体没有发生越级上访事件。 第六条同时符合评定条件中第 (一)至 (九)项内容的行政村,才能具备“民政工作示范村〞的申请资格。 第七条“民政工作示范村〞评定程序 (一)县民政局成立“民政工作示范村〞评定考核小组。成员由局领导、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和局业务骨干组成,必要时吸收乡镇(开发区)民政办负责人参加。 (二)自愿申请。由行政村填写XX县区“民政工作示范村〞申请评定报告表,向乡镇(开发区)民政办提出评定申请。 (三)乡镇(开发区)民政办对行政村的评定申请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报县民政局审批。 (四)县“民政工作示范村〞评定考核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开展评定工作。对评定合格的行政村,由县民政局发文表彰,并授予“民政工作示范村〞铜牌。 第八条“民政工作示范村〞的申请与评定,结合年度民政工作考核一并进行。 第三章示范村管理 第九条对被评定为“民政工作示范村〞的行政村,在开展日常民政业务工作中尤其是低保户、医疗救助审批等,局机关各科室在办理过程中简化入户调查及评审程序给予“绿色通道〞待遇。 第十条对被评定为“民政工作示范村〞的行政村,局机关各科室在安排工程时给予优先考虑,有资金安排的上浮20%。 第十一条县民政局、乡镇(开发区)民政办将“民政工作示范村〞评定资料立卷归档管理。档案材料包括申请评定报告表、评审会议记录、表彰命名文件等资料。 第十二条评定工作列入乡镇(开发区)民政办年终考评加分工程,每增加1个“民政工作示范村〞加3分,以此类推。 第十三条“民政工作示范村〞实行年检制度,年检时间一般与年终考评工作同时进行,具体由县民政局会同乡镇(开发区)民政办组织实施。年检时严格按照评定条件进行审查、复核,年检达不到“民政工作示范村〞评定条件的,应当摘牌,同时设立“一票否决〞门槛:当低保户申请时发生虚假行为“骗保〞或骨灰跟踪管理出现乱葬滥埋现象的,必须摘牌。并取消该村相关优惠效劳措施,相关乡镇(开发区)民政办年终考评时加倍扣分。年检到达“民政工作示范村〞条件的,将给予奖励。 第四章附那么 第十四条本方法自年月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方法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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