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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气瓶
使用
运输
储存
安全管理
办法
气瓶使用、运输和储存平安管理方法
1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本公司气瓶使用、运输和储存的平安管理要求及工作程序。
本方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气瓶使用、运输和储存的平安管理工作。2职责
2.1机动设备处负责维检修业务气瓶使用、运输和储存过程的平安管理,负责公司所属气瓶的检测检验工作。
2.2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业务气瓶使用、运输和储存过程的平安管理。
2.3物资采购部负责采购气瓶运输和在仓储科库房内储存气瓶的管理,对采购气瓶的安装状况负责。
2.4平安环保处负责对气瓶使用、运输和储存过程的平安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工作程序及要求
3.1使用、运输和储存气瓶的单位应根据气瓶平安监察规程,按气体性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平安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气瓶平安管理工作,定期对管理、操作和运输人员进行专业平安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2气瓶外表的涂敷和检测由检验单位负责。
13.3气瓶使用
3.3.1公司应采购和使用有制造许可证企业的合格产品,不得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
3.3.2气瓶使用前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确认完好,并有有关负责人的详细记录。
3.3.3气瓶使用时禁止敲击、碰撞。
3.3.4气瓶瓶阀冻结时、应把气瓶移到较温暖的地方,用温水解冻。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3.3.5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023米。
3.3.6夏季时,气瓶要防止日光爆晒。
3.3.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3.3.8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3.3.9盛装易起聚合反响或分解反响的气体气瓶,不得置于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
3.3.2023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3.3.11各使用单位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3.4气瓶运输
3.4.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平安标志。
zd/jzsh2023.17-20233.4.2气瓶运输时,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3.4.3气瓶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3.4.4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防止碰撞、摩擦和滚动,一般应横放在车厢里,头部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
3.4.5气瓶运输车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有害气体气瓶时,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用品。
3.4.6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3.4.7所有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3.4.8运输单位应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驾驶员和押运员应具备处置能力。
3.5气瓶储存
3.5.1储存气瓶的仓库、建筑,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的规定。
3.5.2气瓶储存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枯燥,防止阳光直射。
3.5.3气瓶储存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高压气瓶堆放应不超过五层。
zd/jzsh2023.17-20233.5.4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互相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必须分室储存,并在附近设有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3.5.5盛装易起聚合反响或分解反响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4检查与考核
4.1各单位和机动设备处、平安环保处、工程管理部负责气瓶使用、运输、储存过程的平安监督检查。
4.2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5附那么
5.1本方法由平安环保处负责解释。
5.2本方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篇:气瓶使用平安管理规定气瓶使用平安管理规定
1气瓶检查
1.1企业应从具有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1.2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平安目视化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平安环保部
平安[202223]552号)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他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1.3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gb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16804-1997的要求。——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1.4企业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如下:——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每两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空气、氧气、氮气、氢气、乙炔等),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氩、氖、氦等),每五年检验一次。
1.5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平安可靠性有疑心时,应提前进行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2气瓶运输与搬运2.1运输气瓶的要求
2.1.1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的平安标志。
2.1.2气瓶必须佩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气瓶帽要拧紧,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
2.1.3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2.1.4运输气瓶的车辆停靠时,驾驶员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区附近停靠。不应长途运输乙炔气瓶。
2.1.5运输可燃或有毒气体气瓶的车辆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2.1.6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适当覆盖,防止曝晒。
2.1.7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产生毒气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2.1.8车辆上除司机、押运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搭乘,司乘人员严禁吸烟或携带火种。
2.2搬运气瓶的要求
2.2.1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出提升气瓶
2.2.2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动距离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气瓶,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平安方式搬运。
2.2.3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1.5m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等里面,可采用手扶瓶肩转动瓶底的滚动方式。
2.2.4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禁溜放。装卸氧气瓶时,工作服、手套和装卸工具、机具上不得粘有油脂。
2.2.5当提升气瓶时,应使用专用吊篮或装物架。不得使用钢丝绳或链条吊索。当用起重机吊装气瓶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3气瓶使用
3.1使用气瓶前使用者应对气瓶进行平安状况检查,除按1.3检查外,还应检查减压器、流量表、软管、防回火装置是否有泄露、磨损及接头松懈等现象,并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能使用。
3.2气瓶应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使用。如果在通风条件差或狭窄的场地里使用气瓶,应采取相应的平安措施,以防止出现氧气缺乏,或危险气体浓度加大的现象。平安措施主要包括强制通风、氧气监测和气体检测等。
3.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应与办公、居住区域保持2023m以上,气瓶应防止曝晒、雨淋、水浸,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遮阳等措施降温。
3.4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使用时应分开放置,至少保持5m间距,且距明火2023m以外。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响或分解反响气体的气瓶,如乙炔气瓶,应避开放射源。
3.5气瓶应立放使用,严禁卧放,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乙炔气瓶使用前,必须先直立20min后,然后连接减压阀使用。
3.6气瓶及附件应保持清洁、枯燥,防止沾染腐蚀性介质、灰尘等。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触氧气瓶阀、减压器等。
3.7禁止将气瓶与电气设备及电路接触,以免形成电气回路。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防止产生静电造成燃烧或爆炸。在气、电焊混合作业的场所,要防止氧气瓶带电,如地面是铁板,要垫木板或胶垫加以绝缘。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3.8气瓶瓶阀或减压器有冻结、结霜现象时,不得用火烤,可将气瓶移入室内或气温较高的地方,或用40℃以下的温水冲洗,再缓慢地翻开瓶阀。严禁使用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3.9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应用手或专用扳手,不准使用其他工具,以防止损坏阀件。装有手轮的阀门不能使用扳手。如果阀门损坏,应将气瓶隔离并及时维修。
3.2023应缓慢的开启或关闭瓶阀,特别是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以防止产生摩擦热或静电火花。翻开气瓶阀门时,人站的位置要避开气瓶出气口。
3.11乙炔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气瓶瓶阀的专用扳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气瓶瓶阀。
3.12乙炔气瓶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使用减压器时必须带有夹紧装置与瓶阀结合。正常使用时,乙炔气瓶的放气压降不得超过0.1mpa/h,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气瓶汇流供气。
3.13气瓶使用完毕后应关闭阀门,释放减压器压力,并佩戴好瓶帽。
3.14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严禁敲击、碰撞气瓶。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3.15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压缩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瓶应留有不小于0.5%—1.0%的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并关紧阀门,防止漏气,使气压保持正压。禁止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3.16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回流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器等。
3.17气瓶通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处理。严禁将气瓶用作支架等其他用途。
3.18气瓶使用完毕,要妥善保管。空瓶上应标有“空瓶〞标签;已用局部气体的气瓶,应标有“使用中〞标签;未使用的满瓶气瓶,应标有“满瓶〞标签。
3.19使用过程中发现气瓶泄露,要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严禁在泄露的情况下使用气瓶。4气瓶存储
4.1气瓶宜存储在室外带遮阳、雨蓬的场所。存储在室内时,建筑物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气瓶存储室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也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
4.2存储场所应通风、枯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防止阳光直射,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4.3存储可燃、爆炸性气体气瓶的库房内照明设备必须防爆,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同时应设避雷装置。禁止将气瓶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