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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独家
原创
县区科级
干部管理
制度
独家原创:县区科级干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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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央、市委关于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一、管理权限
(一)党群系统、人大、政协机关的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由县委组织部审批。
(二)政府系统的委、办、局(公司)正科级领导职务由主管工委审批,报县人事局备案。
(三)政府系统的委、办、局(公司)副科级领导职务由各单位党委(组)审批,报主管工委备案。
(四)各镇(街道)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由镇党委(街道工委)审批,报县人事局备案。
(五)科级非领导职务和未归口管理的处级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由县人事局审批。
(六)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的科级干部由县纪委、监察局任免,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基层纪委副书记由县纪委审批。
二、选拔调配
(一)科级干部调配原那么和政策
1.科级干部一律实行聘任制和任期制。由组织部发文聘任,任期三年。
2.参照科级干部换岗的规定,凡在同一工作岗位担任同一级职务满x年或正副科相加满xx年的,原那么上换岗。担任人、财、物管理及与经济工作关系密切的科级干部干满x届必须换岗。
3.科级干部任用的根本条件,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认真执行党的根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二是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那么,艰苦朴素,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反对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等不正之风。
三是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有胜任本职岗位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是提任科级领导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是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应在下一级职务上工作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应在下一级职务上工作3年以上。
三是提任科级领导职务,应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是提任科级领导职务,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5岁以下干部提任科级领导职务,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五是身体健康。
科级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干部可以破格提拔。
破格提拔的,在按管理权限报批时,须附情况说明。
(二)选拔调配的程序
1.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由单位党委(组)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主持。制定推荐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采取召开推荐会、个别谈话、填写推荐表等方式进行推荐。在民主推荐的根底上确定考察对象。参加推荐的范围应包括单位领导成员、中层干部、本科全体成员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2.组织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的考察。考察要依据选拔任用条件和对不同职务的要求,对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察,其中重点是工作实绩。
考察方法主要是个别谈话、民主评议、民意测验、专项调查和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其中要重点征求拟任职务的主管领导和所在部门群众的意见。参加个别谈话的范围要广泛。对考察结果要进行认真的分析,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要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特长;主要缺点和缺乏;民主推荐或者民意测验情况。
3.资格审查。在提任科级领导职务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进行严格的任职资格审查,审查同意前方可按程序任免。
4.讨论决定。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或者提出推荐、提名意见。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到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发说明确的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较大问题不清楚时,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要及时查清,防止久拖不决。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要严格履行如下程序。组织(人事)部门介绍考察情况;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需要经过选举程序产生的干部,经过提名推荐后,以选举结果为准。
5.任前公示。公示的对象是拟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公示发布的范围根据公示对象的岗位性质,向干部所在单位公示或延伸到所属基层单位公示;公示内容是干部的根本情况和拟任职务;公示时间为1周。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一步考察了解,提出是否任用建议,再次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6.试用期制。对新任的科级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经过试用期综合考评,能够胜任该职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出正式任命;不胜任的取消任职资格。
7.竞争上岗。在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中,要逐步推行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那么,公开职位、公开上岗条件、严格操作程序,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各单位要在提拔科级干部时,确定一定的科级职位进行竞争上岗,并全面推开。
三、职位管理
(一)辞职降职
担任科级领导职务者,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者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应予辞职和降职。
(二)交流回避。
实行科级干部交流制度。对从事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执法监督、证件核发、工程审批、物资管理、外事接待、审计、公证、价格审批以及土地、规划、房产管理等岗位的科级职位,要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干部交流包括调任、转任、轮换和挂职锻炼。科级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应当进行交流。干部交流以内部轮岗为主,也可以在本系统或跨系统进行交流。
在同一级别科级领导职务任职满15年,不能升任高一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改任非领导职务。
实行科级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科室工作,也不得在同一单位相互联系较紧密的科室任职。
(三)纪律与监督
1.不准超机构或职位规格晋升,不准超职数晋升,不准自立职位名称或使用享受科级待遇的称谓。
2.不准以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组)会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3.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4.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
5.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6.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或者在调离后,干预原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7.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8.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对违反规定的,必须给主要责任者以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对未按照规定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必须予以纠正。
县委组织部XX县区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科级职务任免的监督和综合管理,并受理对科级职务任免工作的举报、申诉等事宜。
四、教育培训
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要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部,用现代科技知识和一切文明成果充实干部,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干部,培养造就一支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德才兼备,综合素质高的科级干部队伍。
(一)教育培训的内容
1.加强对干部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培训,把握理论的科学体系、根本原理和精神实质,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指导工作,培养政治上合格的基层领导干部。
2.加强对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知识的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使科级干部成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的内行。
3.加强历史、党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加强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增强爱党爱国的热情,树立群众观点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宗旨。
4.加强法制教育,增强科级干部的民主与法制意识,提高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5.加强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的教育,增强干部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艰苦奋斗的精神。
各单位都要制定干部培训方案,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要求,确定教育培训的重点。
(二)教育培训的方法
教育培训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分层次培训的方法:
1.各单位要建立科级干部学习制度,定期组织科级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集中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8学时。
2.科级干部要切实加强自学,有方案地阅读、学习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财政金融知识、外经外贸知识、世界史、中国近代史和中共党史等。
3.各单位或各工委对科级干部要定期进行集中的政治理论培训或岗位培训,科级干部每年接受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4.县委对作为处级后备的科级干部要定期组织集中培训。
5.加强学历教育。现有45岁以下的科级干部,没有到达大专学历的,要在3年内取得大专学历。有条件的要积极参加大学本科学历的培训。各单位要为科级干部参加学历培训创造条件。
(三)教育培训的考核
各单位要建立科级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制度,进行严格考核。
1.集中学习要有考勤登记,出勤率要到达80%以上。
2.集中培训要实行考勤、考纪和考试成绩登记制度,同时建立科级干部教育培训档案。
3.科级干部理论学习要有笔记,并要形成心得体会文章。
4.各单位要采取学习测试、体会交流等形式,检验学习效果,提高科级干部学习的自觉性。要把教育培训的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干部是否称职的一项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在年度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综合性的先进,并不得列为处级后备干部。
四、职能管理
(一)作风建设
科级干部要树立实事求是、扎实深入的思想和工作作风,要经常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的呼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1.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一是科级干部要认真学习与本职业务相关的职业道德标准,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不良行为。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绝不允许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谋取私利和拉关系、走后门提供方便。
二是改善效劳态度,提高效劳质量。科级干部要强化为人民效劳的宗旨,把想人民、为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
三是各单位每年都要组织一次职业道德建设的评议活动,广泛征求全县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于反映较大、确有问题的科级干部,要坚决从科级岗位上调整下来。
2.密切联系群众
一是科级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好调查研究工作,要汲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智慧,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坚持群众路线,重实际,求实效,真心实意为广阔人民群众办实事。
二是各单位要制定科级干部下基层工作方案,分阶段确定下基层的重点任务。要通过下基层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了解基层和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快捷有效的效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