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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会转型中的“公共管理”治理模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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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社会转型 中的 公共 管理 治理 模式
社会转型中的“公共管理〞治理模式 。后工业时代的来临对工业社会的“法治〞治理模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要求社会治理模式实现由法治到德治的转变。新时代治理模式的构建急需一次新的启蒙。张康之教授在其著作公共管理伦理学中运用现实历史主义的方法,以其独特的视角系统地阐述了社会的治理开展趋势,并建构性的提出了以德治为核心的“公共管理〞治理模式,对后工业时代治理模式的建构具有重大的启蒙意义。 关键词:治理模式;公共管理;德治;德制;启蒙 20世纪中期,第三次浪潮悄然兴起,后工业时代来临了。这一变革对工业社会的价值观念、社会结构以及社会关系都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使人类又一次面临着社会治理模式解构与重构的重大考验,社会转型造成的混乱与迷茫以及新时代治理模式的重构亟待新的启蒙。张康之教授在其著作公共管理伦理学中以其独特的视角、宏观的视野运用现实历史主义的方法从社会制度的更替、治理模式的变迁、社会关系的开展、社会价值的变化、社会领域的开展等多个方面系统地阐述了社会的治理开展趋势,并建构性的提出了“公共管理〞的社会治理模式,指出公共管理治理模式的实质是德治,其实现的关键是德制确实立,其思想对后工业社会治理模式的建构具有十分重大的启蒙意义。 一、“公共管理〞治理模式的内涵 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的以“新公共管理〞为旗帜的政府再造运动使公共管理的概念得到了广泛传播。但是张康之教授提出的“公共管理〞模式的概念与前者有着本质的不同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新公共管理运动是“在政府实施干预市场失灵的政策却又出现政府失灵时寻求的新出路〞。它在研究方法上存在许多观点、技术、理论的“生硬拼凑〞,在思维方式又陷入了“政府——市场〞两极思维的陷阱,[1]在价值上更多是效率取向的;在技术手段上那么是广泛的市场化。然而“当我们逐渐加强政府活动的民营化的时候,我们事实上是在增加腐败和不道德行为的倾向〞。“政府企业化(市场化)运作的改革让我们付出了相当大的道德代价。〞[2](p156,158)可见新公共管理运动无视了公共价值这一“公共行政〞的灵魂。片面强调了社会关系的权力和法律向度而无视了伦理向度,因此可以说它仍是囿于工业社会的治理模式的建构。 张康之教授所提出的公共管理模式是对“后工业社会治理模式〞的全新建构。总体而言,可将“公共管理〞理解为后工业社会会中的多元管理主体对以伦理关系为核心的公共管理社会关系的治理,是基于社会道德制度的德治模式;它倡导效劳精神以及“合作型〞的信任关系,是一种效劳型的治理模式;同时又是一种基于合作理性的合作治理。公共管理治理模式的本质是德治。具体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公共管理的治理模式: 首先,管理主体多元化。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一个根本命题是:公共物品只能由公共部门(政府)来提供。[3](p23)也就是说政府是公共事务管理的唯一主体,其对公共物品的供给是垄断性的。随着后工业社会的到来,市民社会日益壮大,社会自治的程度愈来愈高,打破了原来的行政主体一元化和公共物品供给的垄断性。许多社会自治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也承担起了公共物品的供给职能,政府的许多管理职能转移给社会,可以从繁杂的日常公共事务管理中解脱出来更多的负责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以及监督。随着公共组织的迅速膨胀,“在政府与社会组织的竞争伙伴关系中,原先国家与社会的别离开始重新走上了一体化的进程。〞[4](p36)国家权力日益回归社会,政府逐渐成为一种与众多其它公共组织平等竞争的权威,整个社会在公共管理方面形成了多中心的局面,管理主体呈现多元化。 其次,客体中心主义。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是“主体中心主义〞的。因为传统行政的组织体制是官僚制,权力的配置呈金字塔型,权力的运行是自上而下的支配过程。这决定了管理主体必然处于中心地位,而管理客体被置于边缘性的和受支配的地位。公共管理的社会关系根底是开放、平等的伦理关系,是效劳导向的,其组织形式是网络化的任务型组织。公共管理治理模式下公共政策的制定源于社会成员的效劳需求,即以社会成员的满意为目标。公共管理的效劳模式不是把社会和公共管理客体的效劳期望当作压力,而是动力。客体的效劳期望越强,越能强化伦理关系,推动管理的改善。 第三,效劳型的治理模式。后工业社会公共权力日益社会化,众多的非政府公共管理组织都成为公共权力的主体。这实际上也意味“管理〞的效劳化,即公共管理已成为一种为公众效劳的活动。因此“效劳〞是公共管理的核心价值,公共管理的体系已经不再是以权力为中心,而是以效劳为中心。“在公共管理中,控制关系日渐式微,代之而起的是一种日益生成的效劳关系,管理主体是效劳者,而管理客体是效劳的接受者。所以,这是一种完全新型的管理关系,在这种管理关系的根底上,必然造就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即一种效劳型的社会治理模式。 第四,注重伦理向度的治理模式。完整的社会关系应该是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的统一体。然而在农业社会中权力关系处于主导地位。进入工业社会后,法律关系又成为社会关系的中心。后工业社会中的公共管理模式的核心意向是效劳与合作,它通过治理主体的自我约束、自我限制来保证提供优质高效的效劳,在这种意向支配下的社会关系首先必然是伦理关系。伦理关系成为社会关系的核心,这决定了一切治理形式手段都要围绕“伦理〞这一主题来构建。公共管理模式就是伦理关系的制度化,其目标是实现德制,是德治与法制相统一的治理模式。由于公共管理模式具有对工业社会治理模式批判继承的一面,所以公共管理模式下的公共管理者具有较高的管理素质,因此新的治理模式更重视公共管理者的道德能力而非管理能力。后工业时代人们之间是高度的合作型信任关系,德治是公共管理模式的本质特征。 张康之教授用一系列标准化的术语为我们界定了一种全新的“公共管理〞治理模式。它使“公共管理〞这一全球性的运动有了新的诠释,这一概念的界定,是从历史开展的实际出发的,也是革命性的。它使我们有理由相信:一切关于社会治理问题的思考,都会在不远的将来归宗于张康之教授对公共管理这一概念的界定。[5] 二、公共管理模式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公共管理模式的出现是社会历史开展的必然趋势。张康之教授运用历史现实主义的方法,从社会形态演进的角度给我们阐述了公共管理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公共管理伦理学所描绘的社会治理模式的演进及其相关因素的变化可以用下面的图表予以简单的概括。 社会治理模式及其相关因素的历史变迁比较 社会形态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 治理制度权制法制德制 治理模式权治 (统治型模式)法治 (管理型模式)德治 (效劳型模式) 社会角色身份契约合作 社会关系权力关系为中心法律关系为中心伦理关系为中心 社会领域一体化(同质性)公共领域、私人领域、生活领域总体性 信任关系习俗型信任 (感性)契约型信任 (工具理性)合作型信任 (实质性) >核心价值秩序效率、公平效劳 权威类型权力权威法律权威道德权威 主导精神权力意志法律精神、科学精神效劳精神 总体上看,人类社会的治理模式经历了一个从“权治〞到“法治〞再到“德治〞的历史演进过程。权治是农业社会的根本治理模式,即用权力去治理社会,属于统治型的社会治理模式。该模式下法治和德制处于边缘地位。就人们的社会角色而言,此时人们之间是身份关系;“法治〞是工业社会的根本治理模式,即人们用法律治理社会,属于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模式,该模式也有权治的内容,然而德治是受到排斥的,此时人们的角色是由契约关系决定的;到了后工业社会社会治理模式开展到了“德治〞,即人们用道德治理。这是一种效劳型的社会治理模式。这种模式是德治与法治的统一,当然也有着权治的内容,但是权治已经被边缘化了,此时人们之间是实质性的合作关系。 社会治理模式从“权治〞到“法治〞再“德治〞的变革,是一个客观的逻辑序列和历史进程,公共管理模式的出现具有历史和逻辑的必然性。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方式,是德治与法治的统一,其本质是德治的,并且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在伦理精神、理念和原那么根底上建立起来的社会治理模式。 三、公共管理治理模式的实现途径:德制 1.公共管理模式下制度设计的基石:人的道德存在 面对人类面临的向前大跃进的时代,托夫勒坚信:第三次浪潮“将凭借着我们理性的帮助,成为有史以来第一次具有真正人性的文明。〞[6](p3)这也意味着“公共管理〞的治理模式要实现人性的全面开展。那么人都包括哪些方面呢。纵观人类的思想史,人们大都徘徊在从人的物质存在和精神存在这种二元分立和同构的立场上来认识人。而张康之教授认为:人不仅是物质存在和精神存在的同构体,而且人还具有道德存在,即人是物理存在(自然方面)、精神存在(心理和精神方面,如思想、意志、情感)和道德存在的三位一体。人的三个存在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缺一不可。道德存在是人的道德潜能通过直觉的方式与社会理性、群体理性或职业理性的契合。道德存在是人的社会性本质所在,它是人的最深层和最本质的存在,道德存在决定了人的道德行为。 人的存在或本质是决定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在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人们基于人的物理存在和精神存在所设计的“权制〞和“法治〞被历史证明是不完善的,无法实现人的自由而充分的开展。根据历史的开展逻辑,后工业社会,人们将从人的道德存在出发进行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因此,对人的道德存在的认识和把握就构成了全部社会生活和活动的根底。 2.“德治〞实现的关键:德制 德治思想古已有之,例如孔子有云: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位而众星拱之。但在统治型和管理型的治理模式中德治只能作为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理想。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德治绝不可能是一种单单通过道德教化的途径来实现的社会治理方式。历史上所有的建立在个人道德修养根底上的所谓“德治〞都最终都只能是“虚幻的德治〞。德治的实现最终是人们道德存在的自觉。人的道德存在是客观的,是不可以教的,只能通过道德潜能与社会理性、群体理性或职业理性的相契合而觉醒。德治的实现不是靠公共管理主体的道德修养的提升,而是根源于管理客体的效劳需求的刺激和约束。德治是通过认识人们之间的伦理关系并在伦理关系的根底上而做出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的结果。[4](p12023)因此,德治首要的、直接的目标是建立起道德化了的制度。这一制度框架能够对人起到鼓励和惩治作用,从而给人们以客观的约束,人们会得到一种客观化的必然的教育。由于有了道德化的制度,人的行为都会在潜移默化中具有道德的特征。只有制度和体制的道德才是广泛的,才具有稳定的引导功能的行为标准,在这一点上,是任何个体道德都无法到达的。[7](p22023)“以制度为师“而非道德说教才是德治实现的根本途径。只有谋求制度的道德化才能建立稳定的德治。 公共管理的治理模式是效劳导向的,其核心价值是效劳。德制建设是公共管理效劳精神的物化过程[4](p8),效劳精神催生了德制,反之,公共管理的道德制度也要保证公共管理者忠诚的去贯彻效劳精神,为效劳精神的实现提供保障。 公共管理模式是德治与法治的统一体,新的社会治理模式下,德治与法治实现了真正的统一,二者不仅仅作为社会治理的手段而存在,不再附属于工具理性,而成为人的本质的一局部。因此,德制既是法律的道德化也是道德的法律化。 据此德制的建设应该至少包括以下几个原那么。其一,在制度安排中有着道德化的合理标准,包含着道德实现的保障机制;并且已经确立的制度应当是有利于道德因素生成和成长的;[7](p212)其二,德制要有成为效劳精神贯彻实施的保障;其三,德制应该是同时在德治与法治两种理念指导之下进行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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