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扬附中首问负责制度第一条为增强干部职工的效劳意识,提高效劳水平,防止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更好地为社会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满意的效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首问负责制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教职员工。第三条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接待单位(教职工)咨询或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要负责为单位(职工)办理或引导单位(职工)办理所需业务,其中最先接待单位(职工)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第四条首问责任人的责任:1、效劳对象到本校办理事宜及联系其他工作,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效劳对象的询问。2、效劳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相待。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应当主动告知与何处室、经办人联系,必要时应为对方联系有关处室和经办人员;属于本处室或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但有关人员不在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应将效劳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及拟办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并负责转交给有关人员。有关人员阅知登记内容后应尽快与效劳对象联系,了解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效劳对象需要办理的事项。如果有关人员出差或暂遇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负责给对方答复。3、效劳对象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4、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效劳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要为效劳对象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要充分表达学校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1)接听。当铃声响起,要做到铃响三声,必有应答(2)接待来访。做到来人主动打招呼,耐心倾听问事情,清楚讲解不马虎;(3)凡属学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一律不准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我还有事等为由推脱首问责任或敷衍问讯者;(4)遇到对政策理解有差异或无理取闹的效劳对象,首问责任人或具体承办人员要坚持原那么,耐心说明,做好工作。(5)首问责任人要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举止端正、行为标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或拖延处理时间。第五条首问负责制要求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效劳对象效劳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第六条对自觉遵守首问负责制,主动热情帮助效劳对象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