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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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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教职工 代表大会 提案 工作 规则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做好提案工作,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制定本规那么。 第二条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对学校工作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一步促进学校决策和管理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推进我校加快改革开展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在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和调查研究的根底上,就学校的改革开展、教学科研、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生活福利等问题,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的议案。 第二章提案工作委员会 第四条提案工作委员会是教代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在教代会常设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委员会由9人组成,委员一般由有代表资格的党政管理、教学科研、后勤和工会等方面人员担任。提案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或教学、科研、管理第一线的资深教师担任;设副主任2名,由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第五条提案工作委员会由教代会通过后,召开委员会议,推选主任、副主任。假设届内委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或主席团确认。 第六条提案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制定有关工作制度; (二)组织征集代表提案,负责提案的审查、立案; (三)检查、催促提案承办单位对提案的处理情况; (四)向提案人反响提案办理结果并征求提案人的意见; (五)向教代会报告提案征集情况和落实情况。 第三章教代会提案的征集 第七条提案人须是教代会正式代表,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根底上,就学校的改革开展、教学科研、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生活福利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要具体,书写清楚。第八条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后,须有五名以上代表附议,并需亲自签名。提案应一事一案,填写统一印发的提案表(附表)。 第九条提案的征集时间一般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开始,并限定截止日期。超过规定截止日期收到的提案只作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第四章提案的审查、立案 第十条提案人应将提案表交所属代表团,由代表团签署初审意见后,及时递交提案工作委员会。 第十一条提案工作委员会收到教职工代表提案后,应及时进行登记、审查、分类、整理。符合立案要求的,填写立案处理表,签署处理意见。立案的原那么是: (一)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 (三)符合学校实际并具有实际价值或作用; (四)符合教代会提案征集要求(见本规那么第三章)。 第十二条对内容相同的提案进行并案处理;对涉及全局问题的重要提案,经教代会常设主席团审查,提交大会通过,列为大会议案;对有争议的提案,提交教代会常设主席团确定是否立案;凡未被立案的提案,作为一般性意见或建议转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提案人。 第十三条提案征集、审查、立案和处理情况,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向大会常设主席团汇报,并向大会作关于提案征集、立案和处理情况的报告。 第五章提案的办理和反响 第十四条提案办理工作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提案工作委员将提案处理表送交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有关职能部门提出解决方案; (二)承办单位在接到提案处理表一个月内对提案作出明确答复。能够解决的要提出解决方案和落实期限;暂缓解决或无法解决的要说明情况和原因,并告之提案工作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对可以解决的提案,要按照解决方案和落实期限抓紧落实,对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案一报),承办单位负责人在提案处理表上签署意见,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审理后,报送主管校领导审核。 第十五条经常设主席团或大会认定的重大提案,应提交学校党委或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解决。 第十六条各承办单位要重视教代会提案,保证提案办理质量,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承办单位要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健全制度,严格程序; (二)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协同办理的提案,承办单位与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主动协商解决; (三)提案处理要认真负责,注重实效、提高处理效率。凡有条件解决的,要及时落实;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落实;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理由,解释清楚。 第十七条提案工作委员会向提案人反响提案处理结果,并由提案人签署意见。提案是否可以结案,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决定。 第十八条提案工作委员会应认真检查、催促提案的落实工作,汇总落实情况和反响意见。提案落实情况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向教代会作提案落实情况的报告。 第十九条教代会设立优秀提案奖和承办提案先进单位奖。优秀提案和承办提案先进单位由提案工作委员会提名,报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批准,经公示后确定。 第二十条由于对提案不积极落实,导致提案搁置的承办单位。由提案工作委员会提出,报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批准,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第六章附那么 第二十一条本规那么经教代会主席团通过后施行。第二十二条本规那么由教代会常设主席团负责解释。 第二篇: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1、为图书馆购置效劳器、磁盘阵列等根底硬件设备。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是以这些设备作为根底的。图书馆6项数字效劳工作都由1台效劳器承担,远远超过其负荷。现有磁盘阵列已经不能满足数字资源的存储需求。这种问题将继续扩大,直接影响到图书馆数字资源的建设。 2、尽快建设图书馆六楼的学术报告厅,使之成为我院学术报告场所。这也是我院开展的一亟待满足的需求。一所好的大学不可能没有学术讲座。同时可以作为图书馆进行读者教育的场所。 3、依托图书馆的设备、网络、资源和技术优势,建设校园一卡通数据库、学生信息库、vod点播等面对全校效劳的数据中心。并为将来建设学位论文提交平台做准备。 2023-12-16 第三篇:苍南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那么苍南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那么 (第六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教代会提案在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提案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现根据XX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那么。 第二条提案是教职工代表向教代会提出的、经提案工作小组审查立案后,交承办部门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提案是教代会履行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协助学校党政实现决策和管理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构建和谐校园,推动学校加快改革开展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提案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发挥教职工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团结和发动教职工为完成学校各项任务、创立和谐校园而努力。 第四条提案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效劳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加强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建设,努力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效劳质量。 第五条提案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教代会代表应当利用提案的方式履行职能,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提案工作开展。 第二章提案工作小组 第六条每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成立,由组长、副组长等假设干人组成,成员从本届教代会代表中产生,由大会筹备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名单,交大会审议通过。提案审查小组负责会议期间提案审查立案工作,并向大会报告提案审查情况。 第七条每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闭会后,提案审查小组作为提案工作小组,列入专门工作小组序列。 提案工作小组在工会领导下,负责提案工作,每届任期三年。提案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的调整,由教代会确定。 第八条提案工作小组的职责 (一)制定有关工作制度; (二)组织征集提案,负责提案的审查、立案; (三)检查、催促提案承办部门对提案的处理情况; (四)向提案人反响提案办理结果并征求提案人的意见; (五)向教代会报告提案征集情况和落实情况; (六)组织提案工作宣传报道; (七)加强与学校党政工团妇以及各承办部门的合作;加强与各位代表的联系与合作;加强对各位代表的业务指导。 第九条提案工作小组每年组织评选假设干个优秀提案,报请大会主席团审定,以适当方式在教代会上给予表彰。 第三章提案的提出要求、范围 第十条提案的提出: (一)教代会正式代表,可以个人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 (二)会议期间,可以代表团名义提出提案; (三)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小组,可以本专门工作小组名义提出提案; (四)参加会议的各部门、各教研组,可以本部门、本教研组名义提出提案,也可联合提出提案。 第十一条提案的根本要求: (一)提案应该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围绕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开展规划、财务预决算、校务公开工作、教学科研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后勤工作、教职工聘任制和校内收入分配制度、重要规章制度、奖惩方法、福利待遇,以及队伍建设等有关学校改革开展的重点、热点、难点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内容应当注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简明扼要,一事一案,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 (三)代表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签名;以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小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该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名;以部门、教研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部门负责人和教研组长签名。 (四)提案可在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在闭会期间提出。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格式提交。 第四章提案的审查和处理 第十二条提案工作小组本着尊重和维护提案人的民主权利、保证提案质量的原那么,对收到的提案进行认真地审查。符合本规那么第三章规定的,予以立案。不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没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不能正确表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不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提出的提案不予立案。 第十三条提案工作小组收到教职工代表提案后,及时进行登记、审查、分类、整理。符合立案要求的,填写提案处理表,签署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对内容相同的提案进行并案处理;对涉及全局问题的重要提案,经教代会主席团审查,提交大会通过,列为大会提案;对有争议的提案,提交大会主席团确定是否立案;凡未被立案的提案,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提案人。 第五章提案的办理、反响 第十五条提案办理工作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提案工作小组将提案处理表送交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提出解决方案。 (二)承办部门在接到提案处理表一个月内对提案做出明确答复。能够解决的要提出解决方案和落实期限,对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案一报),承办部门负责人在提案处理表上签署意见,由提案工作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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