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县政
城乡
环卫
一体化
管理
通知
范文
县政办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垂直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构建一流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彻底解决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创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镇(街道)、村(社区)环卫队伍建设,完善环卫根底建设,逐步实现“村(社区)收、镇(街道)运、县处理〞的垃圾清运处置模式。底,在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经济开发区、街道、街道全部村(社区)和县城区垃圾处理率100%的根底上,确定试点镇,向205国道沿线村(社区)及镇大局部村(社区)延伸;年底,试点镇建设到位,并在所有镇(街道)推开,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率到达80%;底,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率到达100%。
二、具体要求
(一)加强环卫队伍建设。各镇(街道)要在不增加现有机构设置的根底上,指定相应机构,安排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村(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员配备、保洁队伍管理和村容村貌整治的达标考核工作。
环卫队伍建设以镇(街道)或村(社区)为单位,按居住人口每300人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组建保洁队伍,具体负责村(社区)内保洁和村(社区)内生活垃圾的收集,并把收集的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的垃圾容器内,同时负责容器的卫生整洁和容器周边卫生清理工作。生活垃圾坚持“统管、统运、专业处理〞的原那么。各镇(街道)要组建专门清运队伍,具体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清运。县环美垃圾处理场、胜南社区(纯梁)垃圾处理场负责镇(街道)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实行有偿处理。
(二)加强环卫硬件及配套设施建设。环卫硬件及配套设施建设要统一规划,合理配置。在城中村、旧村提升改造、环境综合整治和重点工程建设时,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要与建设改造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在城中村、旧村提升改造时,要把公厕、垃圾站、垃圾箱等设施做为重要内容,按照统一标准配套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城中村、旧村改造的本钱。在新建和改建道路、广场等城市根底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时,要配套建设公厕、垃圾中转站和垃圾箱等设施。
1.配备专用垃圾清运车辆和垃圾桶。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全面推行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扩大单车收集范围和半径,提高收集效率。淘汰现有的人力推车、拖拉机或农用三轮车等非密闭收运垃圾车辆,配备专门的压缩式垃圾清运车辆,杜绝垃圾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为方便运输,各村(社区)要按每15户设置一个240升标准垃圾桶的数量配套垃圾桶,同时,为保洁人员配套必要的密闭垃圾收集车、扫帚、铁锨等必备工具。
2.但凡由村(社区)承当的费用,有集体积累的,可从集体经济收入等资金中统一支付,没有集体积累的村(社区),通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合法渠道筹集。
(三)加强环卫收费管理。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方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坚持属地管理的原那么,村(社区)和镇(街道)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合同,环卫部门委托各镇(街道)按照市确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运输和处理。
(四)保障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投入。县财政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镇(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建立“县财政补一点、镇财政拿一点〞的县镇两级资金保障机制。具体方法由县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运行和我县实际另行制定,各镇(街道)结合各自实际,建立相关资金保障机制。
三、实施步骤
按照“分布实施,逐步推进〞的原那么,选择4个镇(街道)作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试点,然后在全县12个镇(街道)全面展开。实施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7日—9月30日)。调查摸底,建立根底档案。组织专人对全县各镇(街道)、村(社区)的根本情况、根底设施条件、距垃圾处理场的运距等进行调查测算,掌握第一手资料。
召开发动会议,全面部署安排。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召开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发动大会,对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县镇(街道)两级签订责任状,确定好试点镇(街道)、村(社区),分批分次逐步推开。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镇(街道)配备保洁人员、购置运输车辆及保洁辅助工具,与村(社区)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合同?,垃圾实现村(社区)收、镇(街道)运、县处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考核验收小组,对照工作目标和验收标准,对各镇(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纳入科学开展综合考核,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限期整改。
(四)稳固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镇(街道)、村(社区)根据验收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达标后,纳入长效管理。制定?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细那么?,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对各镇(街道)、村(社区)的环卫保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推行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是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必然要求,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县委、县政府赋予的重大责任。成立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街道)作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涉及单位多,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责落实好相关责任。发改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纳入政府性投资方案,做好项目核准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建设资金;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落实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用地指标;规划部门负责生活垃圾中转站的规划定点;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新建住宅小区环卫设施配套建设审核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保洁员、垃圾收集车辆、垃圾收集容器以及垃圾清运车辆等的数量核定,负责提供各种垃圾桶、中转站、垃圾收集车、压缩清运车等环卫硬件设施的选型,指导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有序开展,并牵头组织达标验收;各镇(街道)负责各自辖区内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宣传部门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集中宣传报道。
(三)加强宣传,强化考核。为确保我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制定?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考核评分细那么?,认真考核,严格奖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目标办、农工办、爱卫会、城乡建设局、市政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导考核,编发督查通报,对行动早、推进快、效果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缓慢、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限期内完不成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同时,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报道,大张旗鼓地搞好宣传,切实营造浓厚的舆论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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