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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进一步
处理
突发性
特种
事故
预案
关于进一步处理突发性特种事故的预案
一、总那么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及其危害,指导和标准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平安、有序、科学、高效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导那么和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生命平安、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备、设施的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那么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那么。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标准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响灵敏、运转高效。
1.5事故的分级
1.5.1特别重大事故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2023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2023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1.5.2重大事故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2023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2023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平安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2023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1.5.3较大事故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2023人以下死亡,或者2023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2023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1.5.4一般事故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2023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2023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二、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2.1救援组织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现场指导协调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组成。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救援领导小组)是XX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构,负责在特种设备出现一般以上事故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XX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参与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事故现场指导协调组由救援领导小组派出,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由绵阳质监局牵头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包括:特种设备平安监察、特种设备相关技术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略):
2.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2.2.1救援领导小组组成
市政府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市政府分管质监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联系质监工作的副秘书长
绵阳质监局局长
成员。绵阳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绵阳电业局、市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
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绵阳质监局,由分管特种设备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2.2职责
2.2.2.1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全市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2.2.2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绵阳质监局。负责接受事故报告,提出应急救援处置建议,按照救援领导小组的决定实施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2)市政府应急办。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
(3)市安监局。负责参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及警戒,加强事故区域内的治安管理,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5)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6)市发改委。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7)市财政局。负责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经费的保障工作。
(8)市监察局。负责对相关单位及主要领导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到位情况、工作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应急工作,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疗;指定定点医院储藏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和伤员鉴定转移。
(2023)市交通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11)市环保局。负责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的现场监测与环境危害监测控制和治理工作。
(12)市总工会。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3)绵阳电业局。负责事故现场电力的供、断控制工作。
(14)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救济工作和蔼后处理工作。
2.2.2.3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建立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组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库。
(2)指导和催促企业制定、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演练,掌握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隐患,及时通报预警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建立并完善各种应急信息资源系统;指导和催促相关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3)负责协调落实救援领导小组的重大决定;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信息、损害情况;组织事故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办理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现场指导协调组及职责
一般以上事故发生时启动本预案,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现场指导协调组赴事故现场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组组长和成员由救援领导小组确定。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在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
负责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提供发生事故设备的根底数据;组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提出抢险救援方案的建议;提供专业救援机构和抢险器材物资资源信息,供现场救援领导小组调动。
2.4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及职责
事故发生后,绵阳质监局成立XX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分析等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范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平安监控: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重要地区使用的特种设备;
(4)关系重大经济平安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各县市区质监部门应当分级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监督相关使用单位落实平安监控措施。
3.2预防措施
3.2.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平安全面负责,属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平安管理制度和岗位平安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2)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平安管理工作;
(3)及时分析特种设备平安状况,制订、完善本单位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4)及时办理使用登记,保证特种设备登记率到达20230%;
(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到达20230%;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到达20230%;
(7)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到达20230%。
3.2.2各县市区质监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平安监察职责,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特种设备平安状况,对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应当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置。
3.3信息监测与报告
全市特种设备监测网络及监测点分为三个层次。即各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企业)、县市区质监局、绵阳质监局,各基层监测网点应定期逐级上报监控信息。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分析研究,提出监测意见,对可能引发一般以上事故的异常信息,立即上报市政府。
企业对其拥有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的信息、实施监控的技术手段、平安检查和定期检验情况、各项平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和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及时报告各级质监局;对处于异常状态的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平安监察网络。以各级质监部门的平安监察机构为主体,积极发挥专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基层政府、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平安状况。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平安监察信息化网络。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系统、事故隐患预警系统、平安状况评价系统、举报系统等,保证预警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3.4预警行动
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事故;
(2)地震;
(3)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
(4)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各级质监部门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应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