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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深圳
深水
保护
办公室
突发
环境
事件
应急
预案
深圳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XX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1总那么1.1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现状及趋势1.5事件分级
2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2.1机构与职责2.2组织体系框架3预防与预警3.1预防3.2信息监测3.3事件接报流程3.4预警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4.2信息报送与处理4.3处置措施4.4应急监测4.5平安防护4.6扩大应急4.7应急结束5应急保障5.1应急技术支持
5.2应急物质储藏和资金保障1
5.3通讯保障5.4交通运输保障5.5医疗保障5.6培训与演练6后期处理6.1应急终止
6.2善后处置6.3事件调查和奖惩7附那么7.1名词术语
7.2专项(地区)预案7.3预案管理7.4预案解释部门7.5预案实施时间7.6附件
21总那么1.1目的
为建立健全XX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水源办)环境应急事件管理工作制度,全面、高效、有序地履防范和处置环境应急事件职责,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与环境平安的危害,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省环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
XX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水源办行政区内发生的环境应急事件,是在XX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根底上,对水源办防范和处置环境应急事件职能的进一步界定和说明。
1.4现状及趋势
东深供水工程兼负着向香港、深圳两地供水的重任,是香港、深圳两地经济开展的命脉。一旦在流域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如果处置不当引起严重水质污染事故,将会给深港两地造成重大损失,甚至造成不良的国际影响。当前东深流域的环境平安风险依然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深圳水库截排工程运转异常,拦截的污水直接排入深圳水库,恶化水库水质;
(2)受到异常污染的东深原水突发性进入深圳段供水渠和深圳水库;(3)交通意外原因导致大规模溢油或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水库;(4)重污染企业工业废水直排进入东深流域;
(5)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大面积泄漏,导致局部大气质量急剧恶化,直3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平安;
(6)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危及生态环境平安事件;
(7)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5事件分级
按环境污染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Ⅱ级: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Ⅲ级: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Ⅳ级:一般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1.5.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Ⅰ级)。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环境污染事件;
(2)因环境污染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频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
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我市主要水源地取水被迫中断的污染事件;(7)因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件。
1.5.2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Ⅱ级)。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环境污染事件;
(2)区域生态功能局部丧失或频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
1、2类放射源丧失、被盗或失控;
4(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区级以上水源地取水被迫中断污染事件。
1.5.3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Ⅲ级)。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下中毒(重伤)污染事件;(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行政区纠纷,使事发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3类放射源丧失、被盗或失控;
1.5.4一般突发环境污染事件(Ⅳ级)。
XX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多为一般性污染事件,为了提高应急准备和响应的针对性,根据东深供水流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特点,将一般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细分为iv.1级、iv.2级、iv.3级:
1、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iv.1级环境污染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2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环境污染事件;(2)因环境污染造成社区或企业间群体性纠纷;(3)
4、5类放射源丧失、被盗或失控。
2、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iv.2级环境污染事件:
(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使用单位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出现小范围人员轻度中毒事件;
(2)工业废水直排,引起供水水源或水库局部污染事件;
(3)交通意外原因导致较大规模溢油或其他非剧毒化学品泄漏局部污染水库事件。
(4)受到异常污染的东深原水突发性进入深圳段供水渠和深圳水库。
3、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iv.3级环境污染事件:
(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使用单位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出现小范围人群感觉不适污染事件;
(2)深圳水库污水截排工程的截排设施出现故障,导致一定量污水意外排入深圳水库;
(3)交通意外原因导致小规模溢油污染水库事件;(4)直接入库的支流被工业事故或生活污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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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2.1应急领导小组
2.1.1市水源办成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称市水源办应急领导小组),在XX市环境保护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组长由水源办主任兼任,副组长由水源办副主任兼任。组长负责环境应急事件应急处置全面指挥工作。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的指挥工作,并在组长外出或授权时,行使组长职责。
2.1.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①制定、完善XX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②组织研究、制定深圳水库流域环境应急事件预警系统建设方案并实施;③负责与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信息沟通;及时调查并报送环境污染事件信息;
④受理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应急事件报警,启动相关预案,组织、协调、配合各有关方面力量迅速投入处置工作;传达上级部门指令,调度相关部门开展应急事件现场处置;必要时向市环境保护局提请技术、物资、人员方面的支持;
⑤开展专业应急演练和宣传教育;
⑥主导或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件;
⑦开展辖区内环境风险源排查及风险防范检查;指导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编制、修订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
2.1.3成员组成
组长:水源办主任副组长:水源办副主任成员:各科科长
2.1.4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业组:现场调查组、对外联络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专家组。各组的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1)现场调查组组长:监察
一、二科科长
职责。接警后在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对污染物种类、危害程度、事件性6质、事件原因做出初步分析判断,并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2)对外联络组组长:规划审批科科长
职责。负责及时向市环境保护局、XX县区环境保护局、XX县区环境保护局、事发区街道办、公安消防部门、医疗卫生部门通报突发环境事件概况,为相关部门的决策、行动提供信息;必要时向市环境保护局提请技术、物资、人员方面的支持。
(3)现场处置组
组长:排污设施管理科长
职责:组织相关各方力量采取封闭、隔离、消洗等措施控制污染事态,(4)后勤保障组组长:综合科科长
职责。负责向事发现场提供应急和生活物资,负责应急物资的日常管理、维护。
(5)专家组由环境、平安、消防等领域的专家组成(见附件2)。专家组的主要职责为:
——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可能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事件等级、开展趋势做出科学评估,为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对污染区的隔离与解禁、人员疏散与返回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提供技术指导。
——为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价及事件调查等提供技术咨询。
2.1.3为提高快速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当辖区内发生iv.2、iv.3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市水源办应急领导小组自动转为现场指挥部,组长任现场总指挥。
2.2组织体系框架
市水源办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框架见本预案附件1。3预防与预警3.1预防
3.1.1市水源办组织对辖区内主要工业污染企业、环境污染危险源,深圳水库流
7域内重点区域、重点设施进行全面的环境平安状况调查,建立环境污染风险源数据库。重点是:
(1)根据gb18218—2022重大危险源辨识所确认的重大危险源(生产或贮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分为四大类:爆炸性物质、易燃物质、活性化学物质、有毒物质,共142种)。
(2)根据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所列的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源(共13类)。
(3)深圳水库截排工程运转设施及直接入库的支流。
3.1.2在对环境污染危险源现状普查的根底上,根据其排放量、生产使用量、贮存量、事故隐患状况及所在地域,确定其监管级别,进行分级管理。
3.1.3对纳入重点监控的企业,市水源办制订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方案,对各主要环境污染危险源实施监控,并及时更新主要环境污染危险源档案数据库。
3.1.4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应通知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应责令立即整改,必要时根据相关程序责令停产整改。
3.1.5按多点响应、就近救助的原那么,在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配备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物资和应急救援力量,以便在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处置。
3.2信息监测
3.2.1本着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那么,市水源办工作人员、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单位、各专业环境监测机构、市民有责任在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初期,及时向市水源办反映情况;市水源办强化值班制度,负责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信息的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
3.2.2突发性环境事件的现场识别判断
(1)危险化学品在深圳水库、供水渠、河道、河渠等水体大面积扩散,造成水体颜色异常,矿物油等物质漂浮在水面,鱼类或鸟类漂浮或死亡。
(2)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通常会发出刺激性气味并产生烟雾(如氯气泄漏时产生黄绿色烟雾、氨气泄漏时产生白色烟雾等),事故现场或周围出现人员中毒伤亡情况。
(3)危险化学品爆炸通常会发出巨响并引发火灾,同时产生大量烟雾和刺激气味。
(4)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质通常会对皮肤、衣物等造成损害,并在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