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保险先进市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政策性保险覆盖面,促进我市保险事业快速健康开展,根据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开展年保险先进县(市、区)创立活动的通知(金办发50号)和市农村金融效劳“十二五〞全覆盖实施纲要(政办发82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立“全省保险先进市〞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以创立活动为载体,增强全民保险意识,扩大保险覆盖面,标准保险市场经营行为,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和社会稳定作用,促进全市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开展。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创立活动,力争年全市保费增长率到达16%以上,国家、省、市重点推进的试点险种开办率和政策性补贴险种承保率均到达20230%,保险密度(即人均保险费额)、保险深度(即保费收入占当年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险业税收(包括保险行业产生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增长率到达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进入“全省保险先进市〞行列。三、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XX县区创立“全省保险先进市〞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保险创立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统筹协调乡镇、部门之间的关系;搞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积级争取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办、市人寿保险公司、市财产保险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寿保险公司,市人寿保险公司总经理邱东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四、实施步骤㈠启动阶段(月15日以前)。制定创立活动方案,组建创立工作机构,召开会议部署创立工作,摸清创立根本情况、建立根底数据。㈡实施阶段(月16日至12月5日)。各地各有关部门、保险公司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方案积极开展“全省保险先进市〞创立活动。㈢验收和申报阶段(12月6日至12月15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保险公司创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拟订我市创立“全省保险先进市〞活动自评报告,收集、整理相关档案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五、保障措施㈠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