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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安全生产
专项
检查
整治
方案
平安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平安生产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津蓟安办[2023]26号)要求,我公司按照区委、区政府以及交通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平安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次平安专项检查整治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全面深入地开展平安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全面排查平安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完善落实平安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提高平安生产根底保障能力、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事故防控能力,防范和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重特大事故,确保公司平安生产工作平稳有序。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和检查整改工作。
组长:刘继军
副组长:冀学武宋泽杰张永叶宏卫刘永贺赵齐华陈新敏
成员:王大勇李艳文
郭向东方向军杜旭红
刘元志高学红董玉珍郭海涛
薛磊
张佳雄董鹏海谢志强丁光志王海东孟凡光张爱民刘虎兵胡福山刘进国
魏兴富司治国段敬波张学起
纪锐
张平王春保高子秀吴国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平安科,联系方式: 59128616。
三、检查内容
(一)自查内容
1、公司各厂、分公司的平安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部门平安责任制签订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3、平安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施工人员三级平安教育情况,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严禁上岗。
4、平安生产费用投入情况。重点检查平安生产费用投入方案、投入台账及发票信息。
5、现场平安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电力设备、设施维护、防护设施配置运行情况;临时用电管理情况,包括临时用电方案、平安用电措施、电气防护措施、临时用电平安检查记录情况;高处作业情况,包括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及防护用品验收情况。
(二)持续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公司各厂、分公司要严格按照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平安生产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津蓟安办[2023]26号)明确重点检查及整治内容,深入开展平安隐患排查和治理。
四、工作安排
自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24日进行平安生产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此次平安专项检查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10日-5月12日):
各厂、分公司自查自纠。制定本部门的大检查工作方案,按照“谁检查、谁签字〞的原那么,深入开展平安检查;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部位、各环节、各岗位全面排查平安风险点和隐患;要建立平安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全面落实平安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公司平安科。
第二阶段(5月13日-5月20日):
公司平安检查。由公司宋泽杰副总经理组织带队对各厂、分公司进行平安生产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并将检查结果下发至各厂、分公司,催促落实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响公司平安科。
第三阶段(5月21日-5月23日):
汇报总结。宋泽杰副总经理对此次检查进行总结,对各部门今后的平安生产工作作出要求,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交通局安监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公司各厂、分公司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切实部署并开展好本部门的大检查工作。
(二)深入检查,及时整改隐患
公司各厂、分公司要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必须现场提出处理意见,严格处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通过验收。
(三)严格责任追究
公司各厂、分公司要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要严格问责。
天津鑫路桥建设工程2023年5月9日
第二篇:平安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平安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x月x日全国交通平安紧急电视 会议、x月x日省安委会紧急扩大会议、x月x日全市平安生产电视 会议和全县平安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促进我县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为推动平安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牢固树立平安开展理念,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促转变,保增长,保稳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平安生产电视 会议精神,始终保持平安监管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全县平安生产形势平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平安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全县平安生产稳定好转。
三、检查整治时间与方式
从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共计x天时间。本次平安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活动采取企业自查、镇辖区检查和部门行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x月x日-x月x日)。各镇、各行业部门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企业要成立机构,制订方案,开展自查贯穿活动始终。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检查阶段(x月x日-x月x日)。各镇、各行业部门逐企业、单位、车辆开展事故隐患排查,逐企业建立隐患档案,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隐患整改、验收总结阶段(xx月x日-x月x日)。各镇、各行业部门根据隐患台帐,催促企业单位逐项落实整改,实行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和隐患整改责任跟踪督查追究制,消除一切隐患。
(二)工作重点
本次平安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活动以非煤矿山和尾矿库、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设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行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扎实抓好专项整治。
1、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平安专项整治,由县安监局、公安局、国土局、水利局、环保局和各镇政府负责。
非煤矿山。一查企业采矿证、营业执照、平安生产许可证、民爆物品使用证等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二查企业平安管理机构、平安管理制度、责任制是否健全,责任落实是否到岗、到点、到人,作业规程、采掘设计是否标准,各项平安生产记录是否完善和标准,平安投入是否到位;三查平安管理人员是否齐备,平安管理人员和各种特种岗位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及时到位;四查矿山企业地质水文资料、采矿范围是否清楚、是否按设计和标准施工,各工队是否具备相应资质,通风系统是否完善,机械通风系统是否建立,电器线路、排水系统是否标准,井巷管理是否到位,井下提升系统是否符合标准要求,露天采场是否按操作规程作业,排渣场平安管理是否落实到位;五查已关停的矿山是否私自恢复生产或存在乱挖滥采、偷采等违法行为;六查采石场、采砂厂的平安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尾矿库:检查各尾矿库企业的平安生产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坝体平安、排洪、排渗、观测设施、筑坝、水位控制、渗流控制、观测设备等是否到达标准要求;平安距离内是否有人员居住,需要搬迁户是否已进行搬迁:各企业的防汛组织、防汛队伍、防汛值带班、防汛物资、防汛预案是否到位,是否进行防汛演练;对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尾矿库要采取重点督查,挂牌督办,落实到人,限期整改,直至关停。
3、道路和水上交通平安专项整治,由县交警大队、交通局、农村公路管理局、公路管理段、农机局、海事处、运管所和各镇政府负
责。一查道路交通平安监管工作落实情况,交警人员、镇村干部包路段、包车辆责任是否落实;二查人、车管理情况,要加大对“三超〞、“五驾〞、“五车〞、“三危〞等严重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查乡村道路监管情况,检查短途超载,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载人,无牌无证和报废车辆、摩托车违章载人等严重违章行为,重点检查农用车监管制度、职责落实情况;四查交通事故多发点、重点路段的隐患整改、监管人员责任落实情况;五查出租、公交、短途客运、货运等车辆驾驶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情况。六查各运输企业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及各项平安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平安专项整治,由县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消防大队、质监局、工商局、供销社等部门负责。一查从事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的证照情况和日常平安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查平安生产责任制、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审查、剧毒化学品准购及准运制度的执行、事故隐患整治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订落实情况;三查从业人员的平安培训和考核情况;四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采用定点生产企业产品的购销使用、职工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要以集中开展“四专一防〞整顿活动为重点,严格经营许可,严禁越量配送,坚决打击非法产品流入和无证经营、违规燃放等行为,确保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和使用平安。城市燃气由住建局、规划局负责。
5、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平安专项整治,由县消防大队、经贸局、文广局、教体局、卫生局以及其他行业部门和各镇政府负责。一查消防平安责任制和各项平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查商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集贸市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或单位的电器线路、疏散通道、平安出口和消防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三查公共消防设施“三同时〞建设情况;四查重大火灾隐患监控整改情况、各项技术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6、民用爆破器材平安专项整治,由县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负责。一查民爆物品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查民爆物品购置、使用“四级〞审批和定点、定量供应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平安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三查并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
运输、使用民爆物品的情况;四查各使用企业储存库的标准化建设及日常平安管理情况;五查民爆效劳队人员、职责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公益性建设工程中民爆物品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停产企业民爆物品管理情况。
7、建设施工平安专项整治,由县住建局、交通、水利、电力、铁路等部门负责。一查施工企业平安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二查在建工程的深基坑、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高大模板、施工临时用电等部位的平安防护情况;三查监理单位平安职责履行情况;四查房屋撤除工程的平安管理情况;五查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查处情况;六查建筑施工单位“三级平安教育〞和劳动平安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七查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平安员证、工程经理平安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证等证件是否标准有效。农村建房平安由各镇政府负责,县住建局要加强指导。强化日常平安管理,标准农村建筑市场。
8、校园平安生产专项检查整治,由县教体局、公安局、交通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和各镇政府负责。要以校舍和校园周边环境为重点,加强学校及校外住宿生平安管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提高学生平安防范意识,特别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