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实施方案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党委的决定,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落实好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法。第二条“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第三条“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公司党委班子成员。第四条“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公司所有工作和人员负责;其他党委成员对主管业务和人员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工作时间以外。(一)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党委工作,依照中国共产党党章、股份公司及公司党委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行使党委书记职权,做好公司党委安排的工作,带着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主体责任人职责,与总经理共同主管班子建设,协助总经理做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全面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带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主体责任人职责,做好公司党委安排的工作。(三)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公司党的建设及领导班子建设,带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做好公司党委安排的工作;主持公司纪委和工会工作,做好主管部门和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党委其他成员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贯彻党委会决议,做好公司党委安排的工作,按照分工负责职权内的业务主管工作,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安排的工作,做好分管部门和工作领域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协助其他班子成员做好相关工作。第五条责任人负责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催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以及反腐倡廉责任制落实情况。(一)各责任人以落实反腐倡廉责任制为抓手,与主管部门签订反腐倡廉责任书,催促分管领域层层签订反腐倡廉责任书。(二)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全年的督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党委其他成员要及时对分管部门及分管领域的工作进行督查。第六条党委成员要及时向公司党委汇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第七条“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做好交心谈心工作。(一)交心谈心的内容为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