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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北京市
矿山
事故
应急
预案
北京市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1总那么
从建立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需要出发,建立“统一指挥、反响灵敏、运转高效、科学标准〞的矿山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本市矿山重特大事故的综合处置才能,提高应急救援反响速度和水平,预防和操纵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平安,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破坏、社会阻碍和财产损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平安法消费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方法北京市平安消费条例以及国家平安消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应急才能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1以人为本,平安第一。结实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不断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放在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首位。
1.3.2属地治理,分级负责。在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市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矿山事故应对工作。区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按照职责和权限,详细负责辖区内矿山事故应对工作。发惹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那么,市、区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3.3依托科学,依法标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托科技进步,不断改良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和手段。依法治理、标准应急救援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预备、重点建立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事故的思想预备、预案预备、物资和经费预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努力实现一专多能,同时加强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本市区域内具有采矿许可证的煤矿共4座,全部为北京能源集团昊华能源公司所属,4座煤矿核定消费才能为520万吨,全部为国有重点煤矿,分布在房山区、门头沟区。
本市共有22家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涉及石灰石矿、铁矿、白云石矿、大理石矿、红砂岩矿、叶腊石矿),分布在房山、昌平、顺义、门头沟、怀柔、密云等6个区,以及河北省迁安市(为首钢总公司的铁矿)。
本市矿山事故风险具有以下特点:
煤矿均为瓦斯矿井,但瓦斯含量极低,煤层不易自燃。煤矿事故以顶板类型事故为主,也存在火灾、窒息事故和机电运输、爆破、水害、煤尘引发的事故。
地下非煤矿山事故以爆破引发的事故、冒顶片帮、坍塌、水害、火灾、中毒窒息、机电运输引发的事故为主;露天非煤矿山事故以爆破、滑坡、排土场垮塌引发的事故和车辆损害为主。
按照矿山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涉及范围、阻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矿山事故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严峻、严峻、较大、一般4个级别:
特别严峻矿山事故: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截了当经济损失,或特别严峻社会阻碍的矿山事故。
严峻矿山事故: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严峻社会阻碍的矿山事故。
较大矿山事故: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截了当经济损失,或较大社会阻碍的矿山事故。
一般矿山事故: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直截了当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矿山事故。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消费平安事故。
首钢矿业公司隶属于首钢总公司,位于河北省迁安市,一旦发生矿山事故需要应急救援时,市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派人赴事故现场,协调京冀两地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因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事故的救援工作参照本预案开展。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漫顶、溃坝等尾矿库事故,启动北京市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
本市矿山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和企业应急预案组成。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市、区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市级预案包括作为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本预案及配套制定的相关市级部门应急预案。相关区按规定制定本辖区矿山事故应急预案。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性文件制定本单位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2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市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那么,负责指挥和组织施行本市矿山事故应对工作。
市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总指挥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负责市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对全市矿山事故应急工作施行统一指挥。副总指挥分别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平安监管局局长担任,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相关区设立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详细组织和施行辖区内矿山事故应对工作。
市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职责为: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平安法及北京市平安消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
(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矿山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负责详细指挥本市特别严峻、严峻矿山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或协助区做好较大、一般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分析总结本市矿山事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
(5)组织开展市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治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藏保障等工作;
(6)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职责
市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平安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平安监管局局长担任。市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详细承担矿山事故应对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职责。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市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矿山事故相关工作;
(2)承担市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值守应急工作;
(3)搜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矿山事故重要信息;
(4)负责本市矿山事故风险评估操纵、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详细负责蓝色、黄色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向市应急办提出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6)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矿山事故新闻发布工作;
(7)组织拟订(修订)本市矿山事故应急预案,指导相关区制定(修订)区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8)负责本市矿山事故应急演练;
(9)负责本市应对矿山事故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10)负责本市矿山事故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立与治理工作;
(11)负责矿山事故专家参谋组的联络和现场指挥部的组建、治理工作;
(12)承担市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市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处置矿山事故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市属新闻单位对较大以上矿山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较大以上矿山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市属新闻单位进展矿山平安知识宣传,加强互联网信息治理。
(2)市开展改革委:负责提供对发惹事故的煤矿企业监视检查的情况和信息,协助指挥决策。
(3)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做好本市矿山事故应对工作中的电子政务网络、800兆无线政务网保障工作,在800兆无线政务网中断或出现网络盲区时,负责利用全市卫星通讯网络等挪动通讯手段,保障矿山事故应对工作现场与市应急办、市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区之间的联络畅通。
(4)市民政局:负责会同区政府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组织和发放生活类救助款物,保障受灾群众的根本生活。
(5)市财政局:负责按照分清渠道、分级负担的原那么,落实事故应急资金。
(6)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和支付治理工作。
(7)市规划国土委:负责组织提供应急救援相关矿产资源技术材料。
(8)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的周边环境进展应急监测;提出操纵、消除环境污染措施的建议,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监视负有去除污染的责任单位去除污染,在去除污染过程中及时报送信息。
(9)市交通委:负责做好对有关道路设备的应急保障;协调运力,保障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和受灾民众运输。
(10)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所需供水保障,以及现场水资源监测、调查处理。
(11)市商务委: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以及本部门所负责应急物资的储藏、供应和调拨工作。
(12)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对矿山事故中伤病人员开展紧急医疗救援,施行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治疗等医疗抢救工作;负责统计人员伤亡情况。
(13)市国资委:负责催促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做好矿山平安工作,配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4)市平安监管局、煤监局:详细负责相关矿山事故预防、指挥和处置等应对工作。承担市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详细工作。
(15)市公安局:负责矿山事故现场平安保卫、周边秩序维护等工作。
(16)市气象局:负责气象效劳保障,提供事故发生地及附近天气情况并进展预测。
(17)市公安局公安交通治理局:负责对有关道路交通的应急保障,对事故矿区周边道路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18)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矿井地下局部以外的火灾事故现场灭火救援组织指挥等工作。
(19)北京市电力公司:负责恢复、保障应急救援现场所需电力供应。
(20)北京能源集团、首钢总公司、金隅集团、首云矿业股份等大中型矿山企业:负责加强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治理,负责组织、协调、施行下属矿山企业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市政府、区政府施行辖区内其他企业的矿山平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1)相关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施行本辖区内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按照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适时组建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执行总指挥和各工作组组长组成,实行总指挥负责制。总指挥行使重要事项决策和行政协调权,执行总指挥行使专业处置权,执行总指挥由专业处置主责单位相应级别领导担任,并由总指挥确认。
现场指挥部应及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随时向市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旦觉察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可能超出本身的操纵才能时,应按程序报请市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协调调度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下设专业处置组、现场专家组、宣传信息组、治安保障组、交通保障组、综合保障组、通讯保障组和医疗抢救组。相关部门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和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互相配合、亲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1)专业处置组:由市平安监管局牵头,成员由市开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国资委、北京市电力公司,事故所属企业集团、专业应急救援队和事发单位等组成。负责迅速操纵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戒备区,研究制定处置方案,指导相关部门开展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操纵措施。
(2)现场专家组:由市平安监管局牵头,按就近原那么,选调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按照上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