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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学校
工作
程序
法律依据
学校工作程序及法律依据
申办民办学校工作程序及法律依据
申请举办民学校(幼儿园),须经过申请筹设和申请正式设立两个步骤。但是,具备办学(园)条件,到达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举办者应在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上旬将申报所需材料交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股办公室。
一、工作程序
(一)县教育和科技局接受国家机构以外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民办学校(幼儿园)的申请。
(二)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个人举办的,要提供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个人民事行为能力证明书等,单位和团体举办的,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书;联合办学的要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三)县教育和科技局自正式受理之日起在30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初审后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文件),并开始学校的筹设工作。
(四)申办者在学校筹设工作根本完成或直接申请设立的,应向县教育和科技局提供以下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个人举办的,要提供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个人民事行为能力证明书等,单位和团体举办的,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书;联合办学的要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学校章程(一般包括。学校的名称、地址;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那么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章程修改程序)、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及校舍情况(房产证或租赁期不少于三年的租赁合同。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
8、医疗机构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堂卫生许可证。
9、房屋平安鉴定或房屋质检证。
2023、消防验收合格证(为必达条件,一票否决)。
11、民办学校办学申报表(含word文档),可到教育股处领取。
12、学校管理制度。
上述材料一式二份,加上目录装订成册,所附证明文件均提供复印件。
(五)县教育和科技局将组织相关人员或建议聘请有资质的教育评估机构对办学条件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再进行审批,自申办者提出申领民办学校许可证正式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校的,将发同意设校批准书(文件),并向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和申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六)新办学校在县教育和科技局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还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前方能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3、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3年11月25日XX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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