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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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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放射 防护 管理 小组 职责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职责 一、建立放射平安防护制度。 二、定期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检查。 三、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及时报告放射事故情况。 四、负责放射防护的年检和记录。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 组长:装备主管副院长 组员:设备科主任放射科主任医学装备质控员人员职责 组长职责。负责各部门及人员的协调工作和听取工作汇报和向主管部门报告平安事故情况。 组员职责: 〔一〕负责制度的制定和制度落实。 〔二〕负责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检查 〔三〕负责放射防护的年检和记录。 第二篇:放射平安防护管理小组职责放射防护平安管理小组职责 制订日期:2022年12月修订日期2023年8月 为加强放射职业卫生平安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与平安,保护环境,促进我院放射医疗技术的健康开展与射线装置的平安应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要求,制定本职责。 一、 二、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放射设备技术、平安等管理工作。放射防护管理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并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刻苦钻研,不断掌握和更新知识,努力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 三、 四、 五、按照国家和医院的辐射防护制度进行辐射防护管理工作和宣传工作。负责辐射平安许可证与放射诊疗许可证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负责对射线装置、放射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放射防护设施性能等进行定期检测, 六、 七、 八、 九、负责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评价工作,并建立档案。负责辐射防护平安培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等管理工作。负责射线装置的平安检查与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的管理工作。 负责射线装置出现故障与人员伤害及时上报,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处理工作。 十、负责辐射诊疗设备和场所设置规定的警示标志检查与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配备与使用场所相适应的防护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检查与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所有辐射防护记录与资料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第三篇: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放射防护管理人员XX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成立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 为了加强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平安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平安许可管理方法等规定,经单位领导讨论决定成立“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 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由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和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组成,全面负责并执行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工作。 一、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 〔一〕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 本单位成立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领导本院的放射诊疗平安防护和质量保证工作 1、人员组成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职责 〔1〕决定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成员;〔2〕制定放射防护管理的相关规定〔3〕制定放射防护管理相关年度预算;〔4〕审核放射防护管理相关费用支出〔5〕监督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工作〔6〕管理并监督放射诊疗工程的开展〔7〕定期召开〔每季度一次〕工作例会。 〔二〕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 本单位成立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执行本院的放射诊疗平安防护和质量保证工作。 1、人员组成 组长:副组长:组员: 2、职责 〔1〕制修订相关制度工作内容: 1〕制修订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制度2〕制修订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 3〕制修订大型医用设备〔含放射设备〕管理制度〔2〕许可管理工作内容: 1〕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及变更、校验和注销2〕办理辐射平安许可证及变更、校验和注销3〕办理放射诊疗新技术工程的审批工作4〕负责许可证书的保管工作3〕办坦放射诊疗而技术工程的4负贰许可证书的保管工作4〕负责许可证书的保管工作〔3〕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内容:委托具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可的放射卫生技术效劳机构进行放射诊疗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办理放射诊疗建设工程预防性审查和竣工验收。 〔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内容 1〕为放射工作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2〕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3〕组织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4〕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卫生、环保部门组织的培训5〕开展放射工作人员内部培训 6〕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妥托具有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可的放射卫生技术股务机构进行放射诊疗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办理放射诊疗建设工程预防性审查和竣工验收。 〔5〕放射卫生档案管理工作内容 1〕建立放射诊疗管理工作档案并及时更新 2〕完成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录入工作〔6〕放射诊疗设备管理工作内容 1〕开展放射诊疗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2〕开展放射诊疗设备的维护维修管理 3〕联系检测机构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性能检测及防护检测 4〕联系计量检定机构对放射防护检测仪器和质控设备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7〕日常管理工作内容:1〕定期组织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和设备的平安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完成检查和整改记录2〕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完成放射诊疗管理自查工作〔8〕应急工作内容 1〕制定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3〕在放射防护领导小组的指挥下,依据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 第四篇:放射防护工作人员职责放射防护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认真执行放射防护各项法规和标准,督导科内执行情况。 二、监督防护管理制度的落实,并定期检查防护设施情况,定期检测。 三、定期将防护设施保管使用情况向院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改良意见。 四、接受放射防护监督,监测部门和检查和指导。 五、负责辐射装置技术档案、放射人员健康档案、个人剂量档案的管理。 六、负责组织安排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个体检工作。 第五篇:放射防护管理制度xx人民医院 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目录 一、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二、放射治疗工作制度 三、放射防护平安责任制度 四、放射源管理规章制度 五、放射源平安保卫制度 六、放射平安操作规章制度 七、核医学科放射性操作及防护规程 八、gelunardpx-nt双能x线骨密度仪操作规程核 九、geinfiniavchawkeye4spect/ct操作规程 十、放射防护应急预案十 一、dsa机房管理制度十 二、介入放射科工作制度十 三、西门子dsa操作规程十 四、介入科各岗位责任制度十 五、介入科平安保卫管理制度十 六、放射剂量监测方案十 七、放射工作人员培训方案 一、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医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操作标准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保证他们的健康与平安。 2.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放射平安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工作。 3.医院指定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对放射平安和防护的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放射诊断与治疗的专业技术及操作常规进行定期的集中学习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并按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每四年参加一次符合要求的教育培训与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4.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进行个人剂量检测,建立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个人剂量监测的工作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5.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建立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并做好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6.因进修、教学和科研等需要短期或临时从事放射性同位素操作的人员,必须通过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的平安与防护知识培训,并在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 二、放射治疗工作制度 1.医院开展放射治疗,在对患者实施放射治疗前,应当进行影像学、病理学及其他相关检查,严格掌握放射治疗的适应证。对确需进行放射治疗的,应当制定科学的治疗方案,并按照以下要求实施: 2.对体外远距离放射治疗,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在进入治疗室前,应首先检查操作控制台的源位显示,确认放射线束或放射源处于关闭位时,方可进入; 3.对近距离放射治疗,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使用专用工具拿取放射源,不得徒手操作;对接受敷贴治疗的患者采取平安护理,防止放射源被患者带走或丧失; 4.在实施永久性籽粒插植治疗时,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随时清点所使用的放射性籽粒,防止在操作过程中遗失;放射性籽粒植入后,必须进行医学影像学检查,确认植入部位和放射性籽粒的数量; 5.治疗过程中,治疗现场至少应有2名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并密切注视治疗装置的显示及病人情况,及时解决治疗中出现的问题;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治疗场所; 6.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放射治疗操作标准、规程实施照射;不得擅自修改治疗方案; 7.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验证治疗方案的执行情况,发现偏离方案现象时,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本科室负责人或者本机构负责医疗质量控制的部门报告。 三、放射防护平安责任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平安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医院制订本制度。 2.医院使用放射源依法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领许可证;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领放射性治疗技术和医用辐射许可证;按照规定完成各种许可证的换证、变更等事务;并严格按其许可的范围及要求开展工作。 3.医院成立放射防护委员会,领导和管理医院的放射防护平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使医院的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与要求。包括:组织防护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所从事的诊疗工程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技术操作常规等的经常性学习与培训;与医院放射防护平安有关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的制订和持续改良;严格执行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等等。 4.医院指定防护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落实日常事务性工作。如:有关放射防护平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落实;放射源的平安管理、射线装置的平安情况等的经常性检查、监测工作;防护工作管理档案的建立、各种平安检查监测台账记录;等等。 5.强化放射防护平安管理。 6.在放射工作场所的出入口、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室及含密封型放射性核素装置等放射工作场所处或射线装置设备上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记。 7.放射诊疗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即在安装、维修或者更换与辐照源有关部件设备时应当经有关检测机构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前方可使用;应当配备质量控制检测仪器并按规定进行质量保证管理;制定严格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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