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docx
下载文档

ID:1220440

大小:17.74KB

页数:5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19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交通 行政复议 申请书
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被申请人:张xx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 请求撤销编号no:xxxxxxxxxxxxxxxx的XX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分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2023年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时2023分许,本人将车牌为鲁xxxx车停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字路口东面十余米处,临时接人上车,在即将驱车离开的时候被交警警车拦下。当时一民警未说明身份,直接说:驾驶证,行车证,有保险吗。本人将证件交出,出面的两位警察二话不说拿了证件,转头就走。本人急忙上前询问理由和表示需要开车回乡下老家吃午饭,希望取回证件。民警这才表示本人违章停车需要交罚款,本人在争论时强烈表示立即驶离的意愿并提出这种情况下应该先警告,民警却说:警告不过来。而当本人指出附近另一辆违章停车在十字路口拐角处为何无警察管理时,该民警这样答复:忒忙,管不过来。本人在辩白被无视后只能交付罚款才拿回证件。该民警在没有对本人所指的违章车提出异议的同时,除了以太忙为由推脱并没有管理本人所指违章车,随即开车往东面谷山路方向离去。 (另,该民警自始自终都没有提出让本人驾车离开让道路畅通,而且拿走本人相关证件的行为只能逼迫本人把车依然停在原位。该民警警车就在本人面包车前几米处停驶,在缴纳罚款时,该民警称所在副驾驶位置不能缴纳,让本人在靠近路中心的主驾驶位置的第三名未下车民警缴纳(该民警原话:南边交不了,向北边交去)。该民警不考虑本人和其他车辆道路平安和道路畅通问题,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他作为一个交警应尽的职责。)申请人认为: 一、该民警的执法程序违反了2023年11月17日公安部部长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平安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第十条规定、第四十二条 (一) (二)款规定。 二、该民警所开具的XX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分决定书中所填违法行为代码为2023390,处分依据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以下简称为道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对违反道路交通平安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阻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阻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且不管民警同志所开处分决定书所填处分依据为道法第九十条,民警同志并没有警告本人驶离,还以本人相关证件要挟本人缴纳罚款。 三、具体对照而言: 1、该民警违反规定第三条第三款。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根据该民警开具的XX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分决定书所填违法行为代码2023390,在驾驶员在场且有驶离意愿的情况下,本人被拦下且被罚款,民警对本人违法行为的处理并没有以事实依据; 2、该民警违反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说明执法身份。 两名警察不但没有说明身份,而且在要求本人出具证件时态度极其傲慢; 3、该民警违反规定第十条。交通警察查验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询问驾驶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与驾驶证上记录的内容进行核对;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必要时,可以要求驾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对。 该民警在拿到本人出具的证件后转头就走,并没有核对; 4、该民警违反规定第四十二条 (一) (二):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根本领实、拟作出的行政处分、依据极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诉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该民警不说明身份,不说明本人违法情况,以有保险吗。为由索取证件,拿到证件转头就走。同时对本人辩白不予理睬,在本人强烈表达驶离愿望的情况下仍以代码为2023390的违法行为开具XX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分决定书,严重违反了规定中简易程序处分的实施程序 5、再次强调,该民警在本人在场并主动表示愿意立即离开的情况下,依旧坚持开具XX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分决定书,与道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符,违背立法本意。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警号为202366 32、姓名为张xx的民警于2023年0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时2023分许对申请人车牌为鲁xxxx车停放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字路口东面的违章停车一事的处理程序违反道路交通平安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三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四十二条 (一) (二)款之规定;执法依据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应认定为执法程序有严重瑕疵,执法依据适用不当。 据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望复议机关能查明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支持本申请人的申请复议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催促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第5页 共5页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