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职业
危害
应急
管理制度
预案
天道酬勤
职业危害应急管理制度和预案参考
应急治理制度(一)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消费的通知(国发[2023]23号)和国家平安监视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23]121号)等文件精神。预防、操纵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企业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消费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我矿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职业危害职责制度:
一、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所属各科室、队的主要负责人在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与安排下,各负其责,做好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治理台账,并建档保存。
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治理台账,并建档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的规定,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煤矿平安监察分局进展职业危害工程申报工作。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要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职业危害要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告栏等方式告知并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认识。
四、领导小组负责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提出技术改造、装备必要的防护设备、防护用品等,并重点抓好落实工作,用心改善劳动条件。负责向劳动者发放贴合(aql05l-2022)国家标准的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造册登记,建立档案。
五、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班、队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咨询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报领导小组整改,落实科室、班、队处理情况,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结果并留有记录。
六、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务必经有资质的职业卫活力构进展体检。觉察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关于检查出的职业病的人员,及时到医院进展诊疗。
七、组织劳动者进展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1、矿级领导及治理人员培训务必到获得二级以上资质的培训机构进展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
2、粉尘监测人员的培训务必到县煤炭局指定的培训机构进展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
3、全员培训,由本矿或委托相关技术效劳机构进展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八、按照煤矿平安规程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组织开展对本矿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要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建立好职业病危害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九、每年委托经山西煤矿平安监察局备案核准的有资质的技术效劳部门进展职业病危害要素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当地煤矿平安监察分局申报,并向劳动者公布。
十、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队,落实人员、职责、资金、物品、药品以备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应急治理制度(二)
为加强特大平安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职责追查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结合本身实际,制订本领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事故应急救授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企业)的第一职责人担任;副组长:单位(企业)的直截了当职责人、经理、厂长、总工程师组成;成员:由各部门重要负责人、各车间主任、平安主任、消防队长、保安队长组成。
2、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安消费办公室,主任由平安消费办主任兼任。
3、应急机构图:
4、各部门要明确主管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指定负责救援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对本系统的救援工作实行治理。
二、应急救授职责
1、领导小组:
(1)对救援工作实行领导和指挥,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依照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施行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审批救援工作的各项方法;
(4)核准救援指挥中心设备建立方案,救援设备更新、购置、报废方案;
2、救援办公室
(1)依照预案施行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咨询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2)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3)依照事故灾祸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展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4)协调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5)配合上级部门进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责
调度、指挥现场所有各专业应急小组的工作,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的措施,保护和减少人员损害,降低财产损失。
4、消防灭火组
(1)负责对单位(企业)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以及其它重点防火部门制定灭火抢险预案,为事故及灾祸调查处理带给依照。
(2)负责报警。对接警出动情况,受灾部门、燃烧物质、火势大小作火灾记录,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依照指挥部的命令,负责现场灭火战斗,加强火情侦察,查清是否有人员受大火包围,及时抢救伤员。
(4)灭火战斗完毕后及时补充器材,恢复战备状态,总结火场经历、教训,协助上级部门对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人员医疗抢救组的职责尽一切可能救助人员。对现场伤势较重人员进展临时处置;对已濒临死亡人员进展人工抢救措施送相应医院救治。医疗抢救组有权禁止人员进入情况不明的现场,以防人员伤亡事故扩大,对有可能造成疾病的现场环境进展封闭和环境消毒。
6、戒备保卫组的职责
负责隔离事故现场、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接近,协助人员抢救,防止事故以外再出现另类意外事件。
7、物质保证组的职责是尽一切可能满足救灾和事故处理所用的物质需求保障。
8、抢修队伍的职责是在公司相关部门配合下理解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尽一切可能抢修设备和工艺现场,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尽快恢复消费。
9、联络、通讯、保障组的职责是持续和上级联络,保证应急通讯正常,接待外来人员,接待职工家属;同时和医疗抢救组共同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应急治理制度(三)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明确应急治理工作职责,健全应急治理体制和机制,落实应急治理法制,标准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22〕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订本规那么。
第二条:应急治理是指为防止或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损害而采取的预测预防、事件识别、紧急反响、应急决策、处置以及应对评估等治理行为,是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产生、开展过程中,透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防范、化解危机,恢复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正常消费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开展的活动。
第三条:本规那么适用于市人民政府、市直、中直、区直各部门与各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依法开展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治理、应对处置工作。
第四条:应急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依托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平安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根底,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潜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治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立,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国家平安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
第五条:应急治理工作的原那么: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标准、加强治理,快速反响、协同应对,依托科技、提高素养。
第二章:应急治理体制、机制和法制
第六条:应急治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治理、分级负责、属地治理为主的体制,建立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职责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应急治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市人民政府设立由市长、副市长、贵港军分区和武警贵港市支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各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治理和应对处置工作。市应急委下设假设干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分别负责相应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治理和应对处置工作。市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应急科),负责市应急委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市应急委及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指挥、反响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总要求,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搜集与报告机制、分级负责与响应机制、科学决策与应急处置机制、公众沟通与发动机制、应急资源保障与征用机制、调查评估与职责追查机制、城乡社区应急治理机制等各项制度。
第八条:各部门要实在贯彻落实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核心的应急治理法律、法规,依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依法建立健全应急治理体制机制、建立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系,逐步使应急治理工作标准化、法制化。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九条:市应急委是市人民政府领导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治理与应对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在市长领导下,研究、决定应急治理工作的严重事项,部署、指挥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副市长按照业务分工和在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中担任的职务,负责相应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市长、副市长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治理和防范、处置的详细工作。
第十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治理和协调处置的办事机构,应急科负责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业务科室依照业务分工,分别承担全市应急治理和协调处置工作。
应急科(市应急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市应急委的日常工作。
(二)承担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接收和转办透过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向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紧急重要事项;向市人民政府报送紧急重要事项。
(三)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置个性严重、严重突发公共事件,办理、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委严重处置工作中的相关文电、会议。
(四)在处置个性严重、严重突发公共事件中,负责协调指导信息汇总、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工作。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应急治理体制、机制、法制建立,负责指导全市应急平台系统建立与治理,组织制订和施行全市应急体系建立规划。
(六)负责组织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立,组织修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突发公共事件部门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
(七)指导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立。
(八)指导应急治理宣传培训、科普宣教工作;加强应急治理对外交流与合作。
其他业务科室应急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副秘书长联络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理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报送的文电。
(二)组织编制、修订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三)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并办理相关文电。
第十一条:各部门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治理工作,起草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保障预案,按程序报批、印发,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健全组织体系,落实职责,明确任务;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信息平台;指导、协助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第四章:值守应急
第十二条:值守应急工作要及时搜集,掌握相关信息,快速报送预警信息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下达和落实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批示、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