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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妇幼保健
车辆
使用
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医院行政机动车辆和救护车由院办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建立车辆管理档案,负责车辆的统一调度、运行费用的使用、考核及车辆的保险、年审、事故处理等工作,保证车辆平安、卫生、舒适,提高使用效率,降低运行费用,保证医院领导和行政公务活动正常用车。救护车使用时由科室负责人请示院领导后办公室调度。
(二)车辆使用范围。行政车辆原那么上效劳于医院党政领导、职能科室科长的公务用车及医院有关会议活动、接待用车等,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擅自调用车辆。除医院主要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外,其余人员不固定专车。
(三)车辆使用程序。公务用车需提前一天报院办室(紧急用车除外),院办室根据“先急后缓,先上级后下级〞的原那么统筹安排。医院领导用车,由本人向院办室直接要车;其他人员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院办室负责人签批后,凭派车单用车;公休日、节假日或下班时间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用车,值班领导可随时调配车辆,由出车司机于下一个工作日补办出车手续。
(四)车辆维修及管理
1.车辆维修和更换新件,金额在202300元以下的,报院办室主任同意、202300元以上的须主要领导审批后,到指定地点维修,凡不按规定擅自维修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由院办室统一做好车辆油耗管理,根据不同车辆、车况制定单车百公里耗油定额,每月给予定额用油,每月统计单车公里数及耗油量,报分管领导审核。
3.院办室要做好维修登记,保存维修价目明细表。
(五)驾驶人员纪律管理
1.驾驶员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保证准时出车。
2.严格遵守交通规那么,照章驾驶。
3.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不得私自出车或擅自将车转借他人驾驶,如有发生,按医院行政管理奖惩条例严肃处理,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4.严禁酒后驾车,因“酒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5.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向院办室及医院主管领导报告,由院长办公会根据交警责任认定及车辆损坏程度,按照医院行政管理奖惩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6.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效劳热情、周到。受到用车人投诉,按照医院行政管理奖惩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7.发生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医院行政管理奖惩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第二篇。妇幼保健院核心制度并认真书写病历。
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科室及医师应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
2、诊断为非本科疾病的,属普通病人要按保健院有关程序介绍到相应科室就诊,需要请其他科室会诊的,被邀会诊科室的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保健院会诊制度,书写会诊意见,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属急危重抢救病人的,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并及时请其他科室会诊;被邀会诊科室的医师须在2023分钟到位并积极参与抢救,并及时向所在科室上级医师报告,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3、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假设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4、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5、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6、属需要抢救的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保健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观察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本卷须知、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7、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三级查房制度
对新入院病人,危重、疑难及重大手术病人,三级查房应有分析讨论意见,治疗方案更改应有分析记录。
1、经治医师查房。观察一般状态,询问病情、查体、观察用药的疗效,有无药物不良反响,增减药物;术后切口的恢复情况;诊治的难点所在,上级医师查房重点请教的问题;向患者及家属履行告知义务;危重患者要向夜班医师交待清楚。每天对所管患者进行例行的晨间、午后查房各1次。对急、危、重患者、新入院和术后患者,随时查房,发现和掌握病情变化,及时采取有效的诊断措施。节假日、双休日经治医师必须做巡视性查房。夜间值班,经治医师对病区所有患者巡视,掌握危重患病情,随时采取紧急措施,疑难病例请上级医师会诊。将查房获得的信息、结合自己的分析完成日常病程记录。
2、主治医师查房。与患者及家属有效沟通,系统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人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确定新方案;检查病历,纠正下级医师病史采集的错误与缺乏;对下级医师进行“三基〞训练,查体操作等予以正确的示范;决定患者出、转院问题,决定手术方案等;结合病例,介绍有关疾病诊治的新进展。新入院患者,主治医师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首次查房。主治医师每周至少带医疗组查房2次。节假日、双休日主治医师必须做巡视性查房。查房时,经治医师要携带病历、必要的检诊工具。查房后,经治医师于当日按指示完成医嘱的更改和执行,查房记录于12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于查房后24小时内检查经治医师对指示的执行情况和记录完成情况。
3、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患者
的诊断、治疗方案;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及治疗;抽查病案、医嘱、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开展三谈三讲(谈讲国际、国内、校内对该病的认识和处理意见);还可接受科室主任委托主持全科查房(详见会诊实施细那么中的全科会诊)。对分管医疗组患者每周至少查房1次,固定时间,按时进行,对急危重患者,可随时查房。查房前,经治医师整理病历,病程记录最少记录到查房前1天,各种检查结果臵于病历中。查房时,经治医师要携带病历、必要的检诊工具,床头汇报病历,提出要解决的问题,对上级医师的查房意见认真记录。查房后,上级医师决定的医嘱,下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当日完成,特殊情况立即完成。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上级医师医嘱时,必须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在病程记录中记载原因。查房记录于12小时内完成。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于查房后24小时内审核经治医师对指示的执行情况和记录完成情况,并逐级加盖印章,以明确责任。
4、科主任查房。科主任行政管理性查房,每周1次。应按相应的技术职称级别和分组进行相应级别医师的医疗查房。主持或委派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持每周1次的全科疑难病例会诊,即全科查房。
分级护理制度
住院病人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分为特级、
一、
二、三级护理,护理人员应根据医嘱做出标志,并实施相应护理。
1、特级护理依据: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病人;各种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护理要求:设专人护理,严格观察病情变化,备齐急救药
品器材、各种急救用物、无菌物品。随时准备抢救;制定护理方案,设特护记录,根据医嘱或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时测量病人的生命体征,并做好记录,及时准确地做好各项治疗工作;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根底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的平安;进行健康宣教。
2、一级护理依据:病重、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各种高热、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极度衰弱者;惊厥、子痫及早生婴儿。护理要求: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必要时制定方案和做好护理记录;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每15—30分钟巡视病房一次,定时测量生命体征变化;加强根底护理,认真做好晨晚间护理,根据病情更换体位,擦浴、洗头等,预防并发症;进行健康宣教。
3、二级护理依据:凡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人;一般手术后或先兆子痫等。护理要求:根据病情适当地做室内活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每1—2小时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变化;做好根底护理,预防并发症;进行健康宣教。
4、三级护理依据:能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的病人;各种疾病及手术后恢复期;正常孕妇或产妇等。护理要求: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生活自理,催促病人遵守院规,根据病情适当参加一些室内、外活动;每日巡视病人2—3次,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健康宣教。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会诊应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主管医
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做好发言准备。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各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保健院规定的形式及时报告医疗管理部门或保健院总值班。上述诊治活动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保健院总值班,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对于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由科主任提出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保健院总值班并安排专人协调抢救事宜。科室应指派专人向有关部门提供抢救情况汇报,书写抢救记录以备检查。但凡报医疗管理部门的治疗抢救意见及过程要实事求是,如实报告病例情况。上述所有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保健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纪律,防止发生一些不必要的技术纠纷。如未履行保健院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查对制度
医、护、药、技等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临床科室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臵前查,服药、注射处臵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平安。手术室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术前用药以及所带的病历资料;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核对途经;手术切皮前,实行“暂定〞,由手术者再次核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前方可开展手术;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除手术过程中神志清醒的患者外,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药房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