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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安全
信息
平台
工作
管理办法
平安风险信息平台工作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 为标准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平安风险监控工作,标准地铁建立参建各方在平安风险监控治理上的工作责任、工作内容及工作流程,加强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平安风险监控工作中的协同性,提升轨道交通建立平安风险治理的专业化和标准化水平,最大程度躲避和减少轨道交通工程建立及周边环境的平安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按照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平安检查指南(试行),公司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立平安风险治理体系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立实际制定。
第三条 本方法适用于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阶段的平安风险监控治理工作。
第四条 相关参建单位应用平安风险监控与信息平台情况考核,分日常治理考核与双月度考核,由平安质量部牵头负责考核。
第五条 平安风险监控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视。
第六条 除本方法外,轨道交通工程建立相关单位还应遵守国家和地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标准。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投资承建单位
投资承建单位应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总工程师任负责人,并设立专职信息员催促所辖施工标段落实平安风险信息化治理工作。
第八条 标段施工单位
(一)各施工标段工程部平安总监牵头成立风险信息化小组,工程部平安总监和安质部长每天必须平安风险监控信息平台,主要任务有:
1.每日17:00前,将自查台账和抽查台账检查的征询题、施工监测数据上传平台;
2.巡视闭合阅处:通过平安风险监控信息平台对各单位提出的征询题、要求和发布的通知、文件、通报(包含业主公告、各类巡检通报、日常风险巡查推送的征询题、轨道公司文件、预消警会议纪要、监控中心周报、预警处置等)进展落实、整改、回复。填写回复内容,并可上传相关附件。要求对所有的通报及整改通知的回复都以件上传至相应内容的回复区域;
3.预警响应处置:及时处理平台发出的本标段预警,在预警处置中,要详细填写处置措施及现场处置照片、视频等。
(二)视频监控系统:提供现场信息化设备放置场地及视频会议室,装备网络设备和网络线路,保证各类信息能全面、及时、准确的上传平台(相关硬件参数见附件一):
1.按施工实际需要和轨道公司要求设置视频监控,施工单位负责采购本标段所需要的设备与硬件等,并负责进展安装、调试、移位、维护和治理工作,确保视频监控正常使用;
2.摄像头数量、位置要求:
车站明挖基坑至少设置2个摄像头,矿山法暗挖工程,要求每个掌子面设置1个摄像头,要明晰看到暗挖掌子面,并确保每掘进15米挪动一次,盖挖车站参照矿山法施工要求设置;
附属构造明挖基坑、施工竖井至少安装1个前端监控设备;
施工竖井上各设置1个摄像头,严峻风险源处按照评估情况设置;
平安文明施工治理:有出渣土行为的施工现场,渣土车辆进出的大门口在开工前必须安装摄像头,并接入平安风险监控信息系统。此项作为开工核查条件之一。
3.要保持视频监控 24小时正常运转,并确保监控视频的摄像角度和照亮堂度,以满足视频监控的需要。不得随意挪动、成心遮挡、污损、用光照射摄像头,不得无故中断、关闭视频(特别是夜晚施工时)和人为破坏设备;
4.提供全天候的应急响应效劳,须在监控中心发出平台缺点通知后24小时内修复,保证平台正常运转。
(三)盾构监控
1.按照实现盾构实时数据监控要求装备等设备,必要时施工单位需安排盾构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数据解译;
2.每日上传出土量,同步注浆量;
(四)工程材料录入: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及时录入必要的工程材料,材料目录详见附件二。
第九条 第三方监测单位
(一)工程部工程负责人牵头成立风险信息化小组,负责平安风险监控信息平台日常治理工作,并装备专职信息员;
(二)监测数据上传:每日17:00前上传当天监测数据;
(三)及时查看并通过平安风险监控信息平台对建立单位(含监控中心)提出的征询题和要求进展落实、整改回复;
(四)每日阅读本标段工点风险情况,同时按照各自工点的平安评估状态,及时做出回复和处理。对数据异常和存在平安隐患的工点,应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加密监测点增加监测频率,并及时上传监测数据。
第十条 监理单位
(一)平安专监牵头成立风险信息化小组,负责平安风险监控信息平台日常治理工作,并装备专职信息员;
(二)每日将抽查台账检查征询题和巡查报告上传平安风险监控信息平台。对有风险、监测数据异常以及严峻平安隐患和危险征兆的工点,催促施工单位进展整改和回复,并及时向监控中心反响;
(三)及时查看并安排相关人员通过信息平台对建立单位及风险监控中心提出的征询题、要求和发布的通知、文件、通报(包含业主公告、各类巡检通报、轨道公司文件、预消警会议纪要、监控中心周报、预警处置等)进展落实、整改、回复;
(四)催促施工单位整改平安风险监控信息平台上发布的各类检查通报,并做好复查工作。催促施工单位对平安风险监控信息平台上各项事件进展闭合治理;
(五)预警响应处置:每日平台阅读各自工点风险情况,同时按照各自工点的平安评估状态,及时做出回复和处理。工点评估为有风险“或预警“状态,按预警流程处理,将处理结果在信息平台回复。
第三章 奖惩
第十一条 平安风险监控信息平台使用情况考核按单位性质分为标段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监理单位三个组,各组内不再按线路区分参建单位。安质部组织每两个月对各单位平安风险监控信息平台使用情况进展考核评分,各组分别排名,评分标准见附件三。投资承建单位信息平台使用情况纳入季度考核。
第十二条 通过视频监控和巡视觉察施工现场视频不按规定设置、违规挪动、成心遮挡、污损、用光照射镜头、无故中断、关闭视频,以及视频监控平台被人为破坏等征询题,且回绝整改、未按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每个征询题给予10000元的处分。有渣土车辆进出的施工现场大门口没有安装摄像头并接入监控信息系统的,罚款50万元。
第十三条 对日常巡查推送的征询题,回绝整改、未按时整改、整改不到位、整改但未及时回复的,每个征询题给予5000元的处分。安质部对整改闭合情况进展抽查,觉察故弄玄虚的,每个征询题给予20220元的处分。
第十四条 对监测数据和巡视报告上传不及时的,每次处分5000元。
第十五条 对履行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立工程平安风险监控治理方法工作职责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整改态度、阻碍大小,每人次/征询题给予5000元的处分;对不配合或阻止监控中心工作的单位,每次处分10000元。
第十六条 对在同一个考核周期内一样、类似征询题屡次重复发生的,从第三次开始,施行双倍处分。
第十七条 监控中心每双月月底汇总存在征询题情况,平安质量部审核后,填写处分单,并构成考核处分通报上传信息平台(处分单见附件四)。
第十八条 双月考核排名考核结果将通过公司文件方式下发通报,对工作不积极,效率差,不配合工作的单位将约谈该单位主要领导。
第十九条 对各组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奖励,奖励总额为前两个月对被考核各单位处分金额总和。标段施工单位组前1-5名分别奖励前两个月总处分金额的20%、16%、12%、8%、8%,合计64%;第三方监测组第1名奖励前两个月总处分金额的6%;监理单位组前1-3名分别奖励前两个月总处分金额的12%、10%、8%,合计30%。所有奖励处分款项一并纳入季度验工计价,在季度验工计价中扣除。
第四章 附那么
第二十条 本方法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平安质量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