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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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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 2023 医疗事故 防范 处理 预案
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 根据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23版)、2023年医院管理年活动有关要求以及市2023年—2023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平安百日专项检查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法。 一、组织结构: 医院实行医疗平安监督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组成,监督小组负责医院医疗平安各项制度的制订及监督实施,处理各种医疗事故纠纷,确定对医疗纠纷当事科室和人员经济、行政处分和上报卫生行政部门事项,以及其它重大医疗平安事宜。 各科室负责人为医疗平安监督员,负责监督和核查本科室医疗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本科室出现的医疗事故纠纷或过失要组织科室内部进行讨论,初步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医务科具体负责医院医疗平安的日常工作并配备专职人员。 二、防范措施: 医疗平安应坚持以“预防为主〞原那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事故(纠纷)的发生。 (一)、建立医疗平安目标责任制 各个科室(部门)均要与医院签订医疗平安目标责任书,使各科室(部门)和各级医务人员做到层层对医疗平安负责。责任制要到达有责任目标,有保障措施,有检查考核方法,有奖惩鼓励制度等。 (二)、医疗平安教育 医疗平安教育包括平安意识教育、医疗质量教育、法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院性医疗平安意识教育由医务科负责1年2次,卫技人员听课率到达90%。质管科、医教科负责采取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手段以提高医疗技术和业务水平为目的的医疗质量教育。院办、党团组织负责开展普法宣教,卫生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各部门互相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医学平安教育工作。科室要利用周会、晨会不定期组织学习、宣传医疗平安知识,一年不少于4次。 (三)、定期召开医疗平安会议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疗平安监督小组会议,科室每月召开一次医疗平安小组会议,确定各种医疗事故处理意见,分析研究不平安因素,催促各项平安制度落实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四)、定期医疗平安检查 职能科室每月一次检查各科室医疗制度落实情况,并汇总反响给科室,科室要进行及时总结。 (五)、重危病人、重大医疗平安事件管理 对于重危病人或发生重大医疗平安事件,由医疗平安监督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特别步署。 三、登记报告制度: (一)、医疗事故(纠纷)登记制度 1、各科有专人记录登记,并有签名和时间(实行登记人和科室负责人双签名)。 2、全院登记工程统一标准,内容完整。 (二)、医疗平安报告制度 1、科室每季度向医务科报告医疗平安情况。 2、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必须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医院(由医务科负责)必须在12小时内(重大医疗事故争议6小时内)上报行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3、医务科每季汇总医疗过失事故发生情况向临床科室反响,并向院长作出分析报告。 四、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程序: (一)、医务科配备专职医疗效劳监控人员,接受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效劳的投诉,认真听取患方的意见,做好受理投诉记录,向其提供咨询效劳,告知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程序:解决途径、患者应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营造诚信、公正、合理、相互信任、理性解决争议气氛,为协商解决创造条件。 (二)、医务科受理投诉后,要做必要的核实、调查,告知当事医务人员和科室。要求当事医务人员就该医疗事故(纠纷)向医务科提交书面陈述和辩论材料,对整个医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以及患者提出的问题和不理解的地方予以说明、解释。当事科室负责人组织科室讨论,讨论后就该医疗事故纠纷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目前采取的救治措施,患方要求科室初步意见(包括责任说明、原因分析、防范整改措施,当事责任人员科室对解决该纠纷的处理建议)提交书面报告。 (三)、对于患者投诉,经调查核实后,应向患方通报,将有关情况如实向分管院长报告。如为纯态度或纪律问题,那么转交医院纪检监督部门;如初步判断医疗无过失,是由于病员及其家属缺乏医疗常识,或对医疗技术不理解应讲解的,那么认真向患方做好说明工作,防止引发新的医患冲突;如初步不能判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必要时组织医疗平安监督小组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争议事件进行定性,并确定处理意见。 (四)、当院方将讨论结果及处理意见传达给患方时,当事科室主任及当事人必要时应共同参与,医患双方对处理结果无异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行政部门处理或司法途径解决,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五)、发生医疗过失行为的,所在科室负责人或其他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由医务科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及时对患者进行抢救治疗,防止或减轻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六)、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对患方不能复印的医疗文书,对疑似引起不良后果的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物品,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由医务科负责保管。 五、奖惩规定 对发生医疗事故或未构成医疗事故但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标准、常规,存在医疗过错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依据国务院医疗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和本院的奖惩条例进行经济、行政处分。 第二篇: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XX县区博爱医院 关于下发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的通知 to:各科室 为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标准医疗行为,预防医疗缺陷、过失和事故发生,及时有效处理医疗纠纷,根据国务院令第351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医疗效劳质量监控委员会。由院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下设监控办公室,挂靠门诊科。负责组织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和医疗效劳职业道德教育,监督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规章制度等实行情况。 2、成立医疗平安管理委员会。由院长、门诊科、护理部及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对医疗缺陷、过失和事故进行分析、论证和定性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修订和完善有关医疗平安各项制度。 3、成立医疗纠纷处理小组。由护理部、门诊部、院办人员组成,受医疗效劳质量监控委员会直接领导,及时受理并处理各种投诉及医疗争议。 二、医疗事故防范 1、强化平安医疗教育。每年定期组织全院职工卫生管理法1 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标准培训,不定期地进行医疗平安、质量意识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卫生部门的有关医疗平安方面文件和各项规定。 2、建立和健全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制度是保证医疗质量有章可循的关健,尤其是首诊负责制、急诊抢救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重视处方书写质量,处方保管规定。要加强对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植入物准入的管理。 3、落实各科室医疗平安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科室成立医疗平安小组,制订相应的医疗平安管理制度,经常开展以科室为单位平安质量活动,规定每月底向医疗效劳质量监控办公室报告一次医疗缺陷、过失、事故或存在不平安因素,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医疗事故处理 1、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疗效劳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监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应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2、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在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由科室或院部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疑似输液、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反响,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门诊科及院办,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患方对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4、对发生患者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告知患方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尸检申请,拒绝尸检的,应让患者家属签字;如拒绝签的,院方应当如实记载,并记录在场的其他证人。 5、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必须将事情详细经过以书面形式陈述,经科室讨论,分析原因,写出定性结论,并以书面形式在2天内交医务科,并提交医疗平安管理委员会讨论,予以责任认定和提出整改措施。 6、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事故处理小组人员要及时到位,一方面接待患者或家属,了解情况,告之处理程序。另一方面向责任人了解情况,当事人和所在科室负责人务必积极配合。在处理期间,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不准请假外出,并有责任在鉴定会和法院审理时出庭,必要时当事人暂停执业行为。 7、发生较大医疗纠纷时,为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确保医护人员人身和公共财产平安,保卫科有关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如遇矛盾激化或事态扩大,立即报警,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医疗投诉、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1、医疗纠纷处理小组接待投诉者,将投诉的情况填写登记表并告知答复时间(一般一周内),而后向科室责任人了解 情况,由责任人写出详细书面说明书(一般2日内),反响科室经讨论后由科主任写出书面说明并予以定性,上交平安医疗管理委员会讨论定性后,由医疗纠纷处理小组告知投诉者。 2、解决双方医疗纠纷争议途径。告诉患者或家属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医学会鉴定后解决;第三条途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附:卫生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撤消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分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撤消其执业证书。 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医院设立专门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患者的投诉接待工作,有工作标准与记录文件,对投诉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科室部门通报,对重大事件投诉的信息迅速报告院领导。 2、公布投诉 、信箱、建立适宜的投诉处理流程。 3、通常一般问题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假设因问题复杂须增加时 间进一步调查时,应事先向投诉者告知.。 4、对投诉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意见,及时向科室反响与落实情况。 5、医院应对投诉事件进行定期分析,要从医院管理的机制、制度、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时件重复发生。 6、建立完善医患沟通体制,增强医患交流,标准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增强沟通效果。 医疗投诉登记处理程序 1、医疗投诉由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按各自的职能负责接待工作。 2、接待者将患者或家属投诉的事由、意见、建议记录在登记表上,并告知答复时间。 3、将登记表交给当事人写出书面陈述后,交科室讨论,并由科主任写出定性结果于2日内交回交办的职能科室。 4、医院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院领导或院平安医疗管理委员会讨论,提出定性结论和整改意见。 5、由相关职能科室在一周内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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