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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朱家尖
中学教师
外出
学习
暂行规定
朱家尖中学教师外出学习的暂行规定
学科组以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业务培训,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是学科教学教研的需要,也是教师通过学习,开阔视野,更新观念,进而提高业务水平的有效途径。为加强和标准外出学习交流的管理,特制定以下暂行规定:
1、学习形式
凡对学科教学、学校管理和教研教改有促进作用的参观考察、互访交流、培训学习或学术研讨等活动。
2、培训周期(在上级规定的允许范围内)
(1)教研组。一般情况下,教研组可以教研组或备课小组的形式,每隔一年安排外出学习、参观交流或业务培训一次。
(2)毕业班教师。任教毕业班的教师,当年内可外出学习、参观交流或业务培训一次。
(3)其他年级教师。非毕业年级的教师个人或小组,假设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又在三年内没有外出活动时机时,可安排外出学习、参观交流或业务培训一次。
3、具体要求
(1)方案安排。外出学习必须有明确目标、周密安排。教研组在学年度初工作方案中,教研组长对科组外出应做好初步设想和方案(时间和地点等),由教务处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做统筹安排;教师个人或小组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要在方案中写明活动内容、方式、意义等。所有外出活动尽量安排在假日或假期内进行,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2)审核程序:学科所有外出方案需经教研组长初审签名,教务处审核,报校长室研究批准后,方可成行;教师个人或备课组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须出具邀请单位的邀请函,经教研组长初审签名,教务处审核,报校长室研究批准后,方可成行。(3)总结交流:教研组由组长在教研组会议上做活动总结,在教务处工作会议上交流学习心得,并交书面总结一篇到教务处;教师个人或小组要在教研组会议上作汇报,并交书面总结一篇到教务处;教师出国留学或较长时间接受培训,回校后要在全校教工会议上汇报,并交书面总结一篇到教育教学处。
第二篇:外出学习管理暂行规定为了加强教师外出学习管理,提高学习效率,标准管理程序,经学校研究制定XX县区窑淮镇铺沟小学外出学习管理暂行规定如下:
一、学习安排
学校所有外出学习,必须经过学校统一派遣。未经允许参与的学习,不能享受相关补助。
二、学习要求
1、外出学习要协调安排好学习期间的校内工作,没有安排好工作,导致工作出现失误,外出学习者承担相应责任,安排好工作的由承担者负责。
2、外出学习必须按时参加,按时回校。未经允许不得提前离校,滞后回校。
3、外出学习必须遵守学习规定,认真学习,树立学校良好形象,不得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
4、外出学习回校以后,一般要向学校提供书面学习汇报;重要学习,要依据学校安排传达、交流。外出学习一月以上的,每周要向主管领导汇报学习情况。
5、学习资料要如实上交学校。
6、外出学习期间应注意个人人生平安、财产平安。出现平安问题个人负责。
三、学习费用
1、参加上级无拨款的学习,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后,依据相关文件和学校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2、参加国培学习和上级拨款的学习,学校不报销相关学习费用,依据情况报销相应交通费。
3、网上学习,一般不报销费用。如有确需报销的入网等费用,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由学校统一安排在县内的培训,占用休息时间3天以上,根据学习效果适当补充生活费用。
5、没有按时、按要求参加学习而做其他事情的,外出学习违反纪律,造成工作失误或者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不予报销费用,离校时间作旷工论处。
6、报销程序为:根据学校派遣安排好学校期间工作至分管教学副校长备案──在学校办公室签订承诺书——参加学习——上交学习报告、材料至常务副校长审核签字——持相关票据至总务处会计审核签字——校长审批
附:
教师外出学习承诺书
外出学习(培训)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培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培训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依据学校安排,我在参加培训期间遵守XX县区窑淮镇铺沟小学外出学习管理暂行规定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第三篇:朱家尖中学校园之星评选制度(推荐)朱家尖中学“校园之星〞评选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展现朱中学子自信自强、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开展的综合素质,让德有所养,学有所得,技有所长的学生脱颖而出,在全体学生中形成一股正能量,以典范的力量引领朱中学子发奋进取,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充分展现学校的德育成果,营造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气氛。
二、活动理念
赏识、关注、鼓励
三、活动主题
朱中之星凝聚正能量,美丽校园连接你我他
四、评选工程
⑴学习之星⑵礼仪之星
⑶劳动之星
⑷文学之星
⑸才艺之星⑹体育之星⑺朗诵之星⑻诚信之星
⑼孝爱之星
⑽自强之星
五、评选方法
(1)班主任老师根据学生民主评选的情况,进一步征求科任老师和家长的意见,评出3-5位班级之星,完成申报工作。教育教学处根据各班推荐的学生情况,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核,最后确定校园之星。
(2)最美学习小组的产生分两个步骤:
1、由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推荐产生一个班级最正确学习小组;
2、教务处通过班级最正确学习小组的实际成绩(事迹介绍)以及调查座谈,确立每个年级段一个最美学习小组,公示后正式确定。
六、宣传、表彰方法
学校给“朱中之星〞和“最美学习小组〞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网站、国旗下讲话等途径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作为以后评选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以及其他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七、评选条件
(一)根本条件
1、思想积极,自律意识强,能自觉遵守中学生守那么、中学生行为标准等规章制度。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
3、思想品德优秀,爱校爱班,热心为集体做好事,在尊师守纪、行为标准、文明礼貌、文娱体育等方面表现良好。
(二)必备条件
1、学习之星。勤思好问,学习方法得当,进取心强,能很好地掌握学科的根底知识和根本技能,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各级考试中成绩优异。
2、礼仪之星。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尊敬师长,礼让为先,与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善于合作,模范守纪,礼仪方面表现突出者。
3、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及家务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坚持搞好班级和校园卫生,值日、值周认真负责,在劳动方面有突出事迹。
4、文学之星。热爱阅读与文学创作,有一定的文学功底,积极参加市区级、学校组织的各类征文活动并获奖,积极向文学社投稿,或在各级报刊上发表作品。
5、才艺之星。在美术、沙雕、音乐、舞蹈、戏剧、书法、动漫、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并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或者在校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获过三等奖以上奖励。
6、体育之星。体育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运动比赛,在校园及上级组织的各项体育赛事中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
7、朗诵之星。具备良好的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在升旗仪式、演讲比赛、诗歌朗诵、读书活动、汉英朗读活动、辩论赛等活动中表现出色。
8、老实之星。老实守信,言行一致,乐于助人,不说大话,知错就改,善于接受别人的建议,讲信誉,容许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拾金不昧事迹突出。
9、孝爱之星。理解、孝敬父母,尊重老师、长辈;感恩关爱自己、帮助自己的人;会替他人着想,别人有错宽容相待,尊重和维护他人的利益;热心参加学校和班级开展的献爱心活动;在孝心大考场中表现突出者。
2023、自强之星。自信自强,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和远大的理想,面对挫折都有迎难而上、不畏艰难的勇气,没有优越的家庭条件却有着令人敬佩的人格力量和较优异的学习成绩。
有以下行为的学生不予参评:
1、随手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垃圾,不保护校园环境卫生者;
2、有打架斗殴行为者;
3、有损坏公物,攀折花草树木行为者;
4、在校园内,尤其是楼道及室内追逐打闹,使用不文明用语者;
5、顶撞老师、欺辱同学者;
6、考试作弊者。
第四篇:朱家尖中学学生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朱家尖中学学生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精神,真实、客观地了解在校学生课业负担的现状,真正落实“减负增效〞,现特制定朱家尖中学学生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并于制定之日起实行。
一、加强宣传,形成家校合力。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及家长接待日宣传“减负增效〞工作的意义,提高家长对“减负〞的认识,以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二、成立“学校督导团〞,进行每月不定时检查,突击对学校教师“专课专用〞和课堂教学常规落实情况、对学生的午间休息安排情况以及学科家庭作业布置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建立备查记录。
三、每学期召开一次学生课业负担意见征询会,听取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并建立备查记录。
四、开展全校师生“学生课业负担问卷调查〞,由教育教学处对全校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制订出全校性的整改措施,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五、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生家长问卷调查,征集家长对孩子课业负担的意见或建议。
六、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举报 ,保证学生课业负担符合学生实际。
第五篇:关于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管理规定关于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管理规定
一、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及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以提高教师自身的素质。
二、外出学习分两种情况。一是教师个人提出短期培训学习或参加学术会议要求;二是院(系)或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派出学习或参加学术会议;对于第一种情况,需要由教师个人向所在教研室提出申请,经教研室同意后,上报至院教学院长处,经院研究同意后,方可外出学习。
三、外出前,须在院办公室办理请假登记手续;到教学秘书处办理好调停课事宜。
四、外出学习教师在学习期间要认真做好记录,领会会议精神。
五、学习结束后要及时到院办公室销假,登记获得的培训证书成绩;上交带回的各种学习资料(会议安排,照片,会议资料等)、证书复印件及学习体会等到档案管理员处;该类材料由档案管理员整理归档。
六、教师学习结束后一周内要写出学习体会或感受、反思等,院办公室根据会议内容及要求,在院内安排汇报或交流一次,以实现资源共享,到达共同提高的目的。
七、完成以上事宜后,由院办出具证明、档案管理员签章前方可报销外出学习的费用。
八、流程如下:
九、本规定自202223年7月1日起实施.
计科院
20222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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