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农村乱收费问题专治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当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好市政府办公室做好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安排精神,切实抓好我县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省市减负办的要求,现制定出我县的农村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治理的主要内容1、标准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2、加强对农业生产性费用和村集体收费治理。3、加强对农民建房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治理。4、加强对农村公费订阅报刊摊派问题的治理。5、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问题的治理。6加强对公安系统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治理。7、加强对结婚登记乱收费问题的治理。8、加强对方案生育乱收费问题的治理。9、加强对农业专业合作社乱收费问题的治理。二、工作步骤(一)问题排查阶段(7月25日—8月14日)针对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公安系统乱收费乱罚款、农民建房乱收费乱罚款、方案生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办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办理证照、年检以及开立账户、产品认证等办事过程中的乱收费、搭车收费、吃拿卡要等问题,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各乡镇、公安局、国土局、人事局和社会保障局、人口委、民政局、教育体育局、农业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清理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分类后上报县政府。(二)问题整改阶段(8月14日—8月31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对违反规定出台的收费工程和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要坚决取缔废止;对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乱收或多收的钱物要如数退还给农民。对处理不到位或排查不及时,继续违反减负和惠农政策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县纪检监察部门要立案查处,严肃处理,第2页共3页决不姑息迁就,既要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以及主要领导的责任。对触犯法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三)完善总结阶段(8月14日—8月31日)要认真落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包括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落实国务院规定的农民负担监管五项制度,即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和违反农民负担政策“责任追究制〞,并制定落实各项制度的措施和责任。在整改工作结束后要写出总结报告,包括存在问题、根本做法、整改...